基于主客体协作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评价
2014-08-06张敏行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3期
张敏行
(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北京 昌平 102206)
1. 引 言
“后金融危机”背景下,全球金融发展格局呈现新的变化。在我国经济保持稳健、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中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在金融危机弯道中加速提升。但是,我国的金融发展一直存在着三个未解之谜[1],即货币化持续升高、货币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一致以及金融工具的增长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因此,在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下,有必要重新认识我国的金融发展水平,进而才能正确认识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解答未解之谜奠定基础。
对于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评价,国外学者在初期大多采用单一指标进行衡量,如,戈式指标(金融相关率)、麦氏指标(货币负债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等。随着Mckinnon(1973)[2]和肖(1973)[3]提出“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相关学者对于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为研究对象的金融发展理论有了共识。20世纪初,King和Levine(1939)[4]建立一种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内的一般金融发展理论。在此基础上,Quinn和Dennis(1997)[5]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程度评价指数,Levine和Zervos(1998)[6]给出了评价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度量体系,世界银行也于2001年给出了评价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7]。但是,国外对于地区金融评价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还属伦敦金融城发布的“全球金融指数(GFCI)”[8]。该指数于2007年开始对全球范围内的46个金融中心进行评价,由特征指标和问卷调查两部分合成总指数。其中,前者由外部来源数据构成,而后者则代表了公众的主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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