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评价与考核对策研究
2014-08-06付昌辉李银仕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付昌辉,李银仕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 311112)
0 引 言
为了维护浙江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信用建设,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诚实信用、规范服务,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障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浙江省道路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省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了 《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12年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到目前为止已实施了9年,取得了良好效果,对道路运输企业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有效减少了道路运输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1 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
1.1 考核对象
为了做到全省范围内道路运输企业的一致性和统一性,此次考核把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均列为信用考核对象,在实际操作中按其经营业务进行了划分,分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客运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客运站、汽车货运站、汽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等,如果某个道路运输企业有多种经营业务,必须进行分别考核,且其考核结果互不影响。
1.2 考核内容
对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的内容包括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企业管理等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项目分为经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信用表彰等四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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