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2014-08-04
企业经济 2014年4期
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结了全年的经济工作,并对2014年经济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首次把着力防控债务风险定为2014年经济工作六大主要任务之一。会议提出,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好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政报告制度,防止和化解债务风险。
国家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公布了《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地方政府直接承担偿债责任债务为10.9万亿元,比2010年底增长62.44%;“或有债务”为7万亿元,比2010年底增长299%;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直接+或有)为17.9万亿元,比2010年底增长67.3%。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课题组”的研究表明:截至201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可能达19.9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无论从绝对量还是增长速度来看,均较为可观。
过高的地方政府债务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债务最主要的风险在于由于规模过大而可能导致的到期债务无法完全支付,损害政府公信力;同时,地方政府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可能会挪用其他财政支出资金、增加税费或进一步举债、向上级政府转嫁债务等,从而引发其他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缺口、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流动性问题还是地方政府债务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对地方融资平台考察,会发现大部分难以现金流来支付债务利息,这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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