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监管路漫漫
2014-08-04艾莉
中国西部 2014年4期
艾莉

什么是“影子银行”?一直以来,关于“影子银行”的定义都有分歧,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定论。同样,对于“影子银行”的风险问题,也是各抒己见,不一而足。有的强调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金融信贷行为,有的着重银行表外的业务,有的人认为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等平行银行的系统才是“影子银行”。
舶来品大行其道
2014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07号文”)引起了不小轰动。
“107号文”中将中国的“影子银行”分为了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有业内人士认为,“107号文”还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具体的操作细节还没有出台,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监管漏洞等问题。
国际金融投资家联合会执行主席、经济学家孙飞认为,“‘影子银行是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的游资、热资、黑钱、非法资金等,像信托公司、银行理财都在监管的范畴之列,不应该叫‘影子银行。”张化侨曾说,“银行自己就是最大的‘影子银行,目前对于‘影子银行的分类并不重要,我只注重实质”。
“影子银行”实为舶来品,有资料记载,最早是出自美国华尔街一位投资家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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