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职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新机制问题研究*
2014-07-24袁长征
教育与教学研究 2014年10期
袁长征
(开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4)
河南省高职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新机制问题研究*
袁长征
(开封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4)
河南省高职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已经发展到一个关键瓶颈期。对于河南省高等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新机制研究,一定程度上能够为河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需求。河南省高职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要在产业化、市场化道路进行积极探索,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办学模式、制度规范、政策支持和优惠方面需要更多投入。
高职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新机制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中外合作办学体制、机制
根据《辞海》的解释,“体制是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1](P228),体现为一种国家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的制度。其局限性较为明显,当今的教育体制早已冲破了领导管理体制的旧模式,具体到教育领域的办学体制,一般理解为举办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制度,这种组织制度主要解决“办学主体是谁,如何办学”的问题。
“机制”一词的英文是Mechanism,最早出现在物理学和机械工程研究领域,指的是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2](P1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概念延伸发展到多门社会科学中,系统学就是其中之一。从系统论角度分析,中外合作办学机制是指中外合作办学系统各要素的有机整合,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运作机制、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控机制、中外合作办学执行和奖惩机制等。
(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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