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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新探

2014-07-24张铭张晓丹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辅导员主体大学生

张铭 张晓丹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辅导员制度越来越重视,政府先后出台了几个重要文件予以推进。目前对于辅导员进行评价的主体还主要以学校领导和教师为主。而学生作为与辅导员接触最多,也是辅导员工作的直接对象,对辅导员的评价应该最有发言权。因此,让学生成为辅导员评价的主体和生力军,使之参与到辅导员的评价和学校的管理中来,是当前进行辅导员评价的一个新的方向。关键词:学生;主体;辅导员;评价中图分类号:G645.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7836(2014)05-0049-02一、目前辅导员评价的现状自1953年清华大学建立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已经具有61年的历史。随着高校教育的发展,国家和社会对辅导员的岗位作用越来越重视,辅导员的相关制度也日趋完善,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辅导员制度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从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到2005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出台,实现了以重要文件促进辅导员专业化的发展。这些文件不但对高校辅导员角色及工作进行了准确定位,而且从多个方面为辅导员的出路和保障给出了指导意见,也为高校进行辅导员评价指明了方向。尤其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第24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明确规定了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职责、管理和考核、培养与发展。其中,该文件第22条规定:“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1]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评价机制和体系,正确评价辅导员的工作,并将辅导员的工作绩效与个人发展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激发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实现辅导员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我国的专家学者关于辅导员评价问题的研究有明显的上升趋势,高校辅导员评价体系的研究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目前,学术界对高校辅导员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方面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建立评价体系的重要性方面。在评价标准、评价主体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等问题上的研究比较薄弱,且不同的专家其观点各有特色,还未形成统一的理论。目前在高校比较常用辅导员评价指标是关于辅导员评价的“五个内容”。200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关于上海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指出,辅导员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主要包括辅导员的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及特色和创新工作等内容,评价以辅导员年度工作为依据[2]。在已有的关于辅导员评价的研究中,评价的主体基本上都是学校行政部门的领导、辅导员所在部门的领导、教师和其他辅导员教师,很少有将学生纳入评价主体范围的,这也是目前我国辅导员评价的一个薄弱方面。二、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的必要性

第一,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看,有利于辅导员提高工作质量和促进自身的发展和成长。利益相关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3]。根据这一理论,在辅导员的利益相关者中,学生的地位非常重要。而且辅导员与学生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学生是辅导员工作的直接对象和影响者,另一方面,学生的行为又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辅导员,对辅导员的工作和发展产生一定的反作用。而且在高校里学生与辅导员的关系最为密切、交流最多。因此,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研究,有助于辅导员及时掌握和了解自己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掌握学生的意愿和要求,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学生对辅导员进行评价还有助于辅导员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从而为高校大学生更好地发展与成长提供帮助与指导。

第二,有利于以评促教。通过学生的评价可以对辅导员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使辅导员感受到内在的压力,进一步激发他们增强工作的动力和积极性,进而使辅导员养成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的习惯,形成终身学习的学习态度,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最终促进辅导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学生对辅导员进行评价也是师生间相互交流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信息的交流,辅导员可以掌握学生的最新需求,为自己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事实依据,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三,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趋势。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战略上看,学生视角的辅导员评价是新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的导向和必然趋势,开展这一研究不但丰富和发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理论内容,促进了理论的发展,也进一步开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局面,具有极强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三、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的可行性

第一,高校在校大学生具备了评价辅导员的条件。目前我国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年龄段集中在18~23周岁,这一年龄段的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他们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已经基本成熟,此时的大学生们还具有较高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而且这一阶段的青年大学生无论是智力的发展,还是意志、动机、性格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都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他们已经具备了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的素质和能力。并且,此时的大学生正处在人生的上升期,他们的思想单纯,对待问题能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同时由于他们和辅导员之间没有工作上的利益冲突,因此,他们可以公平公正地对辅导员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评价。

第二,在校大学生有资格有权利对辅导员进行评价。在校大学生是高等教育服务的对象和高校发展的推动者,他们也是教育市场上的消费者和高等教育的需求者,辅导员工作的好坏会直接对他们产生影响。因此,他们应该有也最有资格和权利对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作出评价。

第三,高校大学生作为评价主体最有说服力。高校在校大学生是辅导员工作的直接对象和参与者,他们对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非常直观和深刻的感受。因此,在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时,让高校大学生作为评价主体显然是顺理成章而且最有说服力的。四、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的思路和方法〖HS)〗1高校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对学生进行系统培训,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各高校要深刻认识辅导员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在学校进行广泛的宣传,让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辅导员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这项工作稳定有序地展开。同时,针对目前高校大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偏见的现实特点,各高校可以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培训,让学生对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有较为全面的理解和掌握,还要让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与辅导员评价相关的知识,了解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和各项目标要求,从而切实提高评价的准确度和可信度。

2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体系和标准

在对辅导员进行评价时,学生的出发点和关注面与学校领导以及教师会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比如,同高校领导和教师相比,学生更加关注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因此,要想科学和全面地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情况,需要有一套专门针对学生使用的关于辅导员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因此,要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尽快摸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体系和标准,将是我们日后工作的重点。

3建立完善以学生为主体的辅导员评价组织活动形式

首先,因为学生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关系,为避免学生碍于情面等原因无法当面对辅导员做出客观评价,我们要采取以网络问卷调查、现场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争取通过更多的渠道广泛地收集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其次,为了保护学生,避免其因评价结果而受到不公正待遇,要保护学生的隐私,保证评价结果公开时的匿名性。学生的评价结果只允许学校和学院相关领导查看,辅导员只能查看自己的评价结果和相关数据。在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应注意提前剔除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过于盲目和随意的评价,尤其是恶意做出的差评,从而保证对辅导员评价的客观和公正。

最后,建立学生评价结果的快速反馈机制,在对学生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后,要保证评价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尽快反馈给相关部门领导和辅导员,让辅导员第一时间知道学生对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使辅导员及时找到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同时,要保证辅导员评价结果的透明性,及时将评价结果和辅导员的相关改进措施方法向学生公开,这样既能增强学生作为评价主体的责任心,同时也可以让学生继续监督辅导员日后工作的改进情况,从而全面提高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参考文献:[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Z].2006.[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Z].2008.[3]利益相关者理论[EB/OL].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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