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12万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中的问题及对策

2014-07-20史郑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3期
关键词:个税税务机关税法

史郑

浅议12万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中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在2007年1月开始实施12万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加强了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和控制。但实施近8年来,一些问题凸显出来。本文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该项规定的落实提出了建议。

12万年所得;纳税;自行申报

12万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法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明确规定,并特别强调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该项制度出台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和控制,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解决。

一、12万个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12万个税自行申报的规定缺乏社会普遍认同感

在我国,广大个税纳税主体缺乏相关的税法知识,纳税意识淡薄。由于在个税缴纳问题上我国普遍实行代扣代缴制度,大部分个税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都由单位的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代为履行。所以,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工薪阶层(目前是个税纳税的主力军)并不十分清楚每月个税以及年终奖所得税是怎样计算的,也不太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不太有趣的税法知识。12万申报要求纳税人较精确地知道自己一年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还要求他们知道在12万申报条件下各种不同所得产生的个税的计算方式,再和已经缴纳过的个税作比较。这对于税法知识普遍欠缺的个税纳税人和一部分不太愿意理财的群众来说无疑是比较困难的工作。

另外,事实上我国老百姓的纳税意识普遍不高。虽然个税缴纳从1994年正式开始至今已经二十余载,然而鉴于某些历史原因和习惯思维,一旦面对从自己的口袋里要掏钱交给政府时还是本能地不愿意,就不太会自觉配合政府的相关工作。12万个税申报需要纳税主体有非常高的自觉纳税意识,单位的财务或人事部门在12万个税申报上没有代为申报的义务了,再说有很多非工薪和薪金的个人所得也属于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当12万个税申报的规定缺乏普遍的社会心理认同时,会导致很高的执法成本或使得这项规定形同虚设。

2.12万个税的申报现以个人为单位,未考虑到家庭因素

中国征收个税目前是以个人为单位,未考虑到家庭因素,会引起客观上纳税的不平等。就像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教授李炜光举的例子:假如一个家庭,如果只有一个人甲工作,但有三四口人需要抚养,虽然他超过了12万,要去申报或补缴税款,但可能家庭经济并不好。还有一个家庭,大家乙丙丁都工作,但每个人的收入假设都在10万元左右,按照规定,他们都不需要进行12万个税申报,但家庭收入总和超过2个12万。从个人的角度看,以12万为分界点,甲是高收入群体,乙丙丁并没有纳入该范畴。但是从家庭的视角观察,甲家庭是中低收入家庭,并且可能生活支出很大;而乙丙丁家庭却成功逆转跻身高收入群体。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才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所以个税征收的出发点应该是调节家庭收入分配的差距,而不是个人。上面的例子显示了现行的12万申报制度导致了甲成为税务机关重点监控的纳税主体,乙丙丁却被巧妙的忽略了。12万个税申报制度的目标—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以家庭为单位来界定)的监管和控制就不可能很好地实现。

3.税务机关在个税申报的监管上存在一定困难

税务机关一般对个税的平时监管主要是工薪的代扣代缴,这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监管。然而12万个税申报的主体中,相当一部分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并不是工薪所得,而是其他形式的所得。如股息、利息所得,税务机关往往没有精力去一一核实。又如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税务部门很难收集到相关准确信息。在日常经济事项中,有很多交易是通过现金来完成的,税务部门监控现金收入困难。另外,高收入者如演艺明星、企业家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比较分散隐蔽,不太好监控。任何一项制度的有效实施都离不开执法部门的良好监督。从某种程度上讲,税务机关目前在监管12万个税申报上的困境,不利于该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12万个税申报的改善建议

1.加强税法普法,增强广大群众的纳税意识和税法知识

纳税意识在全社会的普遍形成是一段比较漫长的过程,我们要有耐心和信心。政府加强税法普法宣传和教育时,应采取各种综合手段:(1)从中小学的教育抓起,让我们的青少年一代从小就有自觉纳税的概念和意识。(2)税务机关可以借助网络、手机客户端,尤其是最近几年很流行的微博、微信等新兴信息互动平台,普及税法知识和政策,加强和纳税人的进一步沟通和互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提供更加方便的途径等。例如,深圳宝安地税局在2014年2月开通了首个微信公众平台,纳税人可方便地通过手机进行12万个税申报。该微信平台还设置了“信息公开”、“办税指南”、“自助查询”三个主栏目。相较于传统模式,纳税人能轻松地在手机上获取相关信息。(3)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当纳税人面对的是一张张微笑服务的笑脸,听到的是一句句热情耐心的回答,纳税人的心情怎能不好呢?纳税意识和心理难道没有在一点点增强吗?(4)进一步公开透明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让纳税人清楚地知道税收的用途。当纳税人明了政府把税收都用在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等相关方面,传统的负面思维受到了挑战,心里难道不是在一点点踏实起来吗?

12万个税申报意识是纳税意识中的一个分支,除了上述综合手段外,针对该分支的特殊性,政府还应该朝以下几方面努力:(1)有责任鼓励纳税人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在并不特别复杂的情况下清楚地辨析自己和自己家庭一年的收入构成,并能够计算出相应的所得税。(2)在纳税人出现复杂收入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专业人员参与协作。所以加大对个人税务筹划师的培养,建立和健全相关执业制度就势在必行了。事实上,个税申报的制度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在一些发达国家,老百姓的纳税意识很高,个税申报制度相对来说比较完善。虽然如此,例如在美国,仍然会有家庭雇佣注册会计师或者业余的报税师来协助个税申报的工作。我国应借鉴别国成熟的经验,培养优秀的个人税务筹划师参与到个税申报的工作中来。

2.12万个税申报适当考虑家庭因素

国际上有很多国家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均考虑了家庭因素。例如,在美国,常规个人所得税共有5种申报状态,即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我国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分类标准,设立几种申报状态。例如在正常的一家三口(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条件下,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

我的设想是这样的:我国的户籍管理机构的信息应与税务机关共享。原则上由户主代表家庭进行12万纳税申报。在申报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家庭的总收入,家庭的成员构成,其他需要考量的特殊情况(如有无残疾人等)。我们以典型的三口之家来举例。假设该家庭一年的总收入为A元。我们还要设置家庭系数来平衡个人和家庭的收入差异。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人的系数为1,一个未成年的子女的系数为0.5。用A/2.5=B,若B≥12万,则该家庭应该按照家庭的总收入来进行年度的个税申报。从以上的计算我们得出,在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一个中国的典型的三口之家的收入需要在30万以上,才符合个税申报的条件。笔者认为,这是比较合理的。且目前中国社会的家庭在房产购置和子女教育等方面需要在收入中支出相当大数目的金额。

3.税务机关应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建立并逐步完善统一的纳税人信息系统

目前税务机关在监管12万个税申报上所遭遇的瓶颈主要来源于纳税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共享。税务机关应该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寻找切入点进行完善。首先,必须明确大的方向是税务机关必须在各单位,尤其是银行、证券公司、房地产交易部门等的配合下,建立一个全方位的联通平台,以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的识别标志,每个单位和每个涉及到纳税人收入的地方都要把每个人的收入信息清晰地列入其身份证账号下,便于税务机关全面掌控纳税人的收入信息。其次,在实践中要注意在共享信息的同时,税务机关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对纳税人进行信息保密。第三,应建立纳税人信用档案,可参考银行诚信档案的模式(或积分的方法),与纳税人社会生活中相关重要经济活动建立联系(如不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对偷税逃税者产生震慑力,必要时还可向社会公示。今年,我国即将要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该信息也应该纳入到税务机关的信息系统里。

[1]席斯,王毕强(《经济观察报》记者).辨析12万元个税申报[EB/OL].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swgh/20070203/ 1100330980S.shtml,2007-02-03/2014-03-16.

[2]青岛新闻网.[探讨与研究]“12万个税申报”瞄准了谁(全文)[EB/OL].http://www.qingdaonews.com/content/2007-01/22/ content-7718127.htm,2007-01-22/2014-03-16.

[3]冷琳.个人所得税制中费用扣除问题探讨[J],财会月刊,2011,6.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财务处)

猜你喜欢

个税税务机关税法
税法中的实质解释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
信息化背景下税务机关获取自然人涉税信息范围的边界
谁贡献个税最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环境保护税法》与《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是否有实质性差异?
公益性捐赠的个税筹划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个税制度改革中起征点的变革思路
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中角色扮演法思考
Excel 巧算个税及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