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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2014-07-14李若亮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1期
关键词:制造费用分配费用

李若亮

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李若亮

制造费用是成本会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认识制造费用对产品成本的核算和分析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实务中,笔者注意到很多会计人员都把制造费用等同于间接费用,但制造费用=间接费用吗?对此,笔者将提出不同的意见,最后得出结论,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制造费用;间接计入费用;间接生产费用

制造费用是成本会计的一个重要内容,正确认识制造费用对产品成本的核算和分析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实务中,笔者注意到很多会计人员都把制造费用等同于间接费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也规定制造费用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但制造费用=间接费用吗?

众所周知,间接费用有两种含义,从生产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方式讲是间接计入费用,从生产费用按其与生产工艺的关系讲是间接生产费用,那前述制造费用所指的间接费用是间接计入费用还是间接生产费用呢?笔者认为两者均不是,确切讲制造费用应是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和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直接生产费用,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一、制造费用≠间接计入费用

间接计入费用是指生产费用发生时,不能或不便于直接计入某一成本计算对象,而需先加以归集,待月终选择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后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间接计入费用大部分计入制造费用,但不是全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制造成本法”,产品成本按经济用途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直接材料”成本项目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费用。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例如纺织用棉、冶炼用矿石和制造机械用的钢材等,通常分产品领用,这些原料及主要材料费用属于直接计入费用,应根据领料凭证直接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项目。但原料及主要材料也有不能分产品领用的,例如化工生产中为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原料,还有大部分辅助材料,这种材料费用属于间接计入费用,需要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各种产品成本而不计入“制造费用”。举例如下:

如某企业生产A、B两种产品,A产品领用C材料1000元,B产品领用C材料3000元,后A、B产品还共同领用辅助材料D材料2000元,由以上可知,A、B产品分别领用的C材料属直接计入费用,应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A(直接材料)1000

—B(直接材料)3000

贷:原材料—C材料4000

对于A、B产品共同领用的辅助材料D材料因为属于间接计入费用,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假定该材料的耗用与主要材料的耗用量密切相关,因而规定按直接计入的主要材料C材料的费用比例进行分配,计算如下:

辅助材料D材料费用分配率=2000÷(1000+3000)=0.5

A产品应分配的辅助材料费用=1000×0.5=500(元)

B产品应分配的辅助材料费用=3000×0.5=1500(元)

借:生产成本—A(直接材料)500

—B(直接材料)1500

贷:原材料—D材料2000

又如该企业的生产工人采用计件和计时两种工资形式,显然计件工资是直接计入费用,直接计入A、B产品的生产成本中,而计时工资则是间接计入费用,要按一定比例分配于A、B产品的生产成本也不计入“制造费用”。举例如下:

假设本月计件完工A产品800件,B产品500件,A产品计件工资共计20000元,B产品计件工资共计10000元;另计时工资共计36000元,A产品计时完工1000件,B产品计时完工400件,单件产品生产工时:A产品1小时,B产品2小时。由以上可知,计件工资是直接计入费用,不需分配计入A、B产品的生产成本,计时工资36000元就是间接计入费用,但该费用并不计入“制造费用”,而要按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的生产成本,计算如下:

A产品工时总额=1000×1=1000(小时)

B产品工时总额=400×2=800(小时)

生产工人计时工资分配率=36000÷1800=20

A产品应负担计时工资成本=20×1000=20000(元)

B产品应负担计时工资成本=20×800=16000(元)

A产品应负担工资总成本=20000+20000=40000(元)

B产品应负担工资总成本=16000+10000=26000(元)

借:生产成本—A(直接人工)40000

—B(直接人工)26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66000

由以上可知,间接计入费用并不都计入“制造费用”。

二、制造费用≠间接生产费用

我国产品成本按经济用途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与产品生产工艺有直接关系的直接生产费用计入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等成本项目,而间接生产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机物料消耗和车间房屋折旧等计入“制造费用”,但根据企业管理上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有些直接生产费用(如机器设备的折旧费),虽然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但不便于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因而没有专设成本项目,这类费用需计入“制造费用”,期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确切讲制造费用应是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和没有专设成本项目的直接生产费用,制造费用≠间接费用。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2]《成本会计》,宋常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

(作者单位:河北商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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