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强镇扩权改革的主要经验和路径选择
2014-07-13范柏乃
观察与思考 2014年2期
□ 范柏乃 傅 衍
浙江省强镇扩权改革的主要经验和路径选择
□ 范柏乃 傅 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放权”则是其中的关键问题。浙江省于2005年在绍兴展开“强镇扩权”试点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放权改革提供了示范效应。现实和制度困境阻碍了“强镇扩权”改革的继续深入,必须及时破解强镇扩权的法律缺失、权力异化、权力运行低效等现实困境,全面推进放权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强镇扩权 制度困境 路径优化
一、强镇扩权的历史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早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曾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乡镇政府作为直接承担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政府,有限的事权财权限制了其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效果,亟需改革。浙江省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是由小城镇创造的,“一镇一品”(一镇一种特色产品)“一镇一业”(一镇一种特色产业)是浙江经济的典型现象。②徐越倩、马斌:《强镇扩权与政府治理创新:动力、限度与路径——基于浙江的分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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