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刍议
2014-07-13唐洪森
观察与思考 2014年2期
关键词:管理体制
□ 唐洪森 姜 野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刍议
□ 唐洪森 姜 野
舟山群岛新区肩负着浙江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历史重任,破解体制性障碍是其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环节。充分借鉴国内其它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成熟经验,凭借海洋型新区平台,构建真正的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格局,再顺势转型更加完备的新型社会发展区域,为浙江省仍至全国探索出一条适应战略机遇期发展的新路子。
舟山群岛 新区 行政体制 自由贸易区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获批两年来,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纷纷给予新区政策、行政审批事项等优惠通行事权,国内外企业和上市投资公司项目频繁光顾落户海岛。特别是在附近海域已有洋山(属上海开发)、梅山(属宁波开发)两个保税港的特殊情况之下,仍然居中增设舟山综合保税港,使得新区发展前景更加看好。
然而,“新区”虽好,“破题”非易,破解行政体制改革则是其中关键一环。新区体制和机制建设,将会发生根本性变革,值得前瞻性地探索与思考。
一、争取下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尽管改革开放至今,出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战略通盘考虑,内地刚刚划出上海一块区域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体制与国际接轨,出于区位优势,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亦可以超常之勇气和智慧,勇于突破旧有的、现行的体制框架束缚,破解体制改革难题,真正创造全新型行政管理体制,争取下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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