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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宗族文化与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的调查与分析——以山东省为例

2014-06-29刘玉凤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12期
关键词:宗族制度化家族

刘玉凤

为了能够更全面真实地了解农村宗族文化与农民政治参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本文依据的数据均来源于实地调查,调查涉及散布于山东省17个市的300多个村,调查结果的每个子项以各村意见综合后的结论为数据统计的基础,部分来自于散布于各村族员的意见。

一、对农村宗族文化与农民政治参与行为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农村宗族文化

宗族文化是同宗、同族经过千百年的提炼和整理,传承于族人之间约定俗成的民俗文化,维系家族文化的是由血缘关系构成的角色定位和结构模式。作为一种整合人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社会关系的组织形式,它必然会对其政治行为模式发挥重要作用。体制、行为、观念和心态是宗族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

1.宗族意识。宗族是依据一定的血缘关系确定的亲缘组织,宗族意识是人脑对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一定规矩下形成的社会集团的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它直接决定了族员对本宗族事务的态度和行为。针对此项目调查的有效问卷共260份,调查对象为散布于各村的族员,具体的项目和数据如下。

A B 1你愿意为自己所在的宗族做出贡献吗 愿意88.7%不愿意11.3%2 你参加宗族的上坟活动吗 自愿参加65.2%被动参加13.3%3 你对自己的宗族熟悉吗 熟悉61.2%不熟悉38.8%4你是否会主动参加宗族祭祀活动 主动58.2% 被动41.8%5 你为自己所处的宗族而自豪吗 自豪75.6%无所谓24.4%6 你喜欢参加宗族的集体活动吗 喜欢77.2%不喜欢22.8%7 你对本宗族成员有怎样的感情 很深55.1% 不深38.6%

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到,多数族员对本家族成员有着较为深厚的情感,愿意主动参加本家族的集体活动并且愿意为本家族作出自己的贡献,说明在当前的农村仍然普遍存在较强的宗族意识。

2.宗族制度。宗族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在封建社会的基层,它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封建国家的法律制度为前提,结合本地特征而形成严格的规范,人们日常生活、生产、教育、交往的族规、家法、风俗、习惯,即宗族制度。典型的宗族通常具有宗祠、族谱、族规、族产及族长等基本组织表现和制度特征,基于此类特征,以下调查结果的每个子项以各村意见综合后的结论为数据统计的基础。

A B 1 你村各家族有族谱吗 大多数有45﹪ 少数有35﹪2 你村各家族有祠堂吗 大多数有21﹪ 少数有39.5﹪3 你村各家族有祖墓吗 大多数有41﹪ 少数有30﹪4 你村各家族有族长吗 大多数有10﹪ 少数有26﹪5 你村各家族有族规吗 大多数有28﹪ 少数有23﹪6 你村各家族有族产吗 大多数有10﹪ 少数有30﹪7 你村各家族有核心人物组织大家庭事务吗 有50﹪ 没有50﹪

以上数据,在当前山东农村作为宗族的基本组织表现和制度特征与传统封建社会相比已经大大弱化。

3.宗族活动。宗族文化作为意识形态,通常借助于意识和语言等符号系统而存在,但内化后就会影响社会成员的政治心理、情感和价值倾向,从而规范、引导和调整社会成员的活动。在农村,修谱、建祠、祭祖等是基础性的宗族活动。调查显示,73﹪的村庄有宗族祭祀活动,10﹪的村庄有修谱活动,经常有宗族集体活动的有10﹪,但建祠活动不再存在。可见,山东农村的宗族活动并不是非常活跃,从时间上来说主要集中于特殊节日,从项目上说主要表现在上坟、婚丧嫁娶等,近些年在其他省份出现的修谱、建祠、祭祖等宗族活动的复活现象在山东大部分村庄并未出现。

(二)以宗族为特征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凸显

制度化政治参与是指依据国家的宪法、法律、规章、政策、条例等所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参与公共事务和国家事务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农村中以行贿、越级上访、暴力对抗等非常态方式解决问题。本文以宗族为特征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进行了几项调查,结果显示,对村里的政治活动47﹪的家族会协调立场,34.6%的村民在村委会选举中会把选票投给本家族的候选人,51.9%的村主任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受到过其他家族成员的共同抵制,29.4%的村选举过程中不同家族之间发生过暴力冲突,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情绪化、非理性和极端化现象较为突出。

当前山东大部分农村宗族活动并不是很活跃,宗族制度与传统社会相比已经有较大松动,但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文化仍然具有深厚的根基,而与之相伴的以宗族为特征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凸显,阻碍了农村民主政治的常态发展,制度化政治参与面临挑战。

(三)关于农村宗族文化与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关系的思考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看到了宗族文化在民众中根深蒂固的影响,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与宗法制度形成一种相互借用的关系。五四运动以后,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根植于封建社会的宗族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当前,农村的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基层民主制度已经确立并不断完善,农民开始从实践上参与民主政治生活,农村的政治文化正处于过渡时期。如以上调查所显示的,虽然宗族制度与传统社会相比已经有较大松动,宗族活动趋于沉寂,但是,宗族文化对中国农村的影响仍然足以阻碍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看到,以宗族为特征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行为凸显并不是偶然的巧合,宗族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文化形态,表现为一种潜在的行为取向,一定程度上自觉或不自觉地左右民众的政治行为,当族众利益受到威胁,制度化途径不能得到满意答复时,往往会采取非制度化的方式解决。

宗族文化产生的土壤是小农经济,小农意识在价值观上表现为安于现状、患得患失、平均主义,往往只重眼前利益和小集团利益,个人情感、家族利益占上风,对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发展上目光短浅,再加上政治判断和分析能力不强,农民仍然不善于在已有的制度框架内解决问题。为了维护族众的利益,在制度不够完善的条件下,他们往往会选择非制度化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从而对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所以有必要对宗族文化进行正确的引导与管理。

二、宗族文化的解构与制度化政治参与机制的完善

(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经济是文化产生与存在的基础,宗族文化在现阶段乡村的存在,从根本上说是与乡村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的,经济越不发达,同一宗族之间的联系就越密切,社会关系就越容易受血族关系的支配。正是由于传统的小农经济的存在,宗族文化才会有较大的生存空间。因此,消除宗族文化消极影响的最起码和最根本措施是变革农村的社会生产方式,提高生产力,推动全国市场的形成和统一,加强经济联系,打破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1.要彻底打破农村相对封闭的分散的经营格局。发展工业化和集体化事业,促进农村经济向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可以为农村工作及基层组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保证公共权力得以维护和正常运转,才有条件加强农村各种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组织化建设。而公共权力的正常运转与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完善和发展,可以有效瓦解传统的宗族组织,削弱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

2.加快城镇化进程。现代化必须实现城市化,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城市化的过程。加快城镇化建设,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繁荣农村经济,就会使宗族文化存在的基础逐渐削弱以致消失。

3.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农村地区人际关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社区的流动性小缺乏经济交流。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可以削弱农村宗族的凝聚力,有助于加强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依赖,进而弱化宗族文化在农村的影响。

(二)促进宗族职能向社会职能转移

宗族职能向社会职能转移是不可逆转的,应该看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宗族文化分解的趋势日益明显。调查显示,92.9%的人渴望自由,不愿受规则束缚,95.7%的人更加重视法律,90.4%的人在经济上更倾向于自食其力,不愿依赖家庭,93.4的人不希望再由家长替自己做决定,自主意识增强,以血缘构筑起来的社会关系在社会大流动和现代民主法治框架下变得十分脆弱。宗族职能向社会职能的转移必然会瓦解宗族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应建立和完善一种比宗族具有更大整合力、更多优势、能为广大村民普遍认同的合法性组织。

(三)加强新型农村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民素质

宗族文化对当前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消极作用日益突出,但并不能全然否定,应尽量发挥其合理的优良成分,引导和鼓励有利于乡村和谐发展的宗族文化。但同时应该看到,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要以村民民主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为前提,实现村民由传统的狭隘“族人”观念向现代政治人、国家公民观念、民族意识的转变,是对目前部分乡村宗族势力消极作用的一项根本要求,要以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根本途径。民主文化的普及和民主意识的提高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需要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有组织地进行。对目前中国乡村来说,需要乡村教育机构、大众传播媒介以及包括乡村党组织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四)完善制度化政治参与的机制

1.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引人瞩目。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贯彻并完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之成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第二,完善村干部纪律和违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遏制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滋生。

2.拓宽农民的政治参与渠道。对目前中国乡村来说,广泛存在着农民的愿望在体制内得不到充分满足,农民的利益通过合法渠道得不到维护的现象,他们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解决不了问题,便往往诉诸非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导致这一问题的出现除了农民素质低外,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不畅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对此,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度,探索开辟适应当前农村新变化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使农民参与愿望在体制内得到实现。。

[1]任献华.论传统政治文化对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J].淮海工学院学报,2005(12).

[2]李宗桂.家族文化的当代价值[J].人民论坛,2009(12).

[3]杨海生.新农村建设中的家族文化问题浅论[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3).

[4]方江山.非制度性政治参与以转型期中国农民为分析对象[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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