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礼”的解读
2014-06-27王苏傅永聚
道德与文明 2014年2期
王苏 傅永聚
[摘要]“礼”作为最具普遍意义的伦理道德规范,对人的约束是全面而深入的。它不仅从外在的礼仪规范约束人的行为,即起到我们所谓的“修身”的作用;而且通过伦理道德的形式对人的思想观念进行引导,从而实现内在化的“养性”的作用。经过修身养性的作用之后,“礼”最终落脚于个体的道德实践上。
[关键词]礼 人性支点 修身 养性 践履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4)02-0085-05
在先秦儒家的伦理思想体系中,“礼”不仅是外在的伦理实体的规定,而且是人性提升的途径。正如杜维明所说,“礼”是一个“人性化的过程州。对于个体而言,就是要把自身安顿于“礼”所设计的伦理实体当中,即把自身置于各种人伦关系的网络之中,从生物我转化为社会我,从而在对“礼”的践行中得到人性的提升和自我的实现。
一、“礼”的人性支点
人性认同体现了道德主体的选择和人生价值的取向。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性论是先秦儒家礼学思想的重要依据。孔子提出的“性相近,习相远”思想开创了先秦儒家人性论的先河,孟子和荀子在此基础上发挥了孔子人性论的不同方面,分别提出了性善论和性恶论。然而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使个体“成圣、成贤”。可以说,先秦儒家的人性设计赋予了个体以道德上的自足性,但是同时又认为这种自足性只是内在的,要获得外在的现实性,还必须通过主体不断地努力。
1.性相近,习相远
人性理论的正式提出始自孔子,他提出了“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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