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核算的实务探索
2014-05-28龙素英
会计之友 2014年13期
龙素英
【摘 要】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文章以某高校两个建设项目为例,对预算资金和债务资金的收到、使用及固定资产交付等经济业务,分别就基建独立账务和并入会计大账如何核算与反映进行了实务探索,并得出结论:基建账务既单独核算又并入会计大账,能够实现分别独立反映基建项目会计信息,又全面完整反映高校会计信息。
【关键词】 高等学校; 基建账务; 会计大账; 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5.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118-06
关于高校基本建设如何核算和反映?如何处理基建账务与会计大账、会计报表的关系?问题的讨论包括“基建独立核算,还是并入会计大账核算?基建独立核算,仅并入高校财务报表?基建取消单独核算,完全并入会计大账核算?基建既独立核算,又并入会计大账核算?”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高校会计“大账”,具体包括:高等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本文以某高校两个基建项目为例,编制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资金平衡表,分别对基建独立核算和并入会计大账核算与反映进行实务探索。
一、会计大账设置相应科目
二、有预算拨款的基建项目的核算和反映
(一)会计大账的核算和反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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