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法治现实
2014-05-25谭国太
重庆行政(公共人物) 2014年6期
文/谭国太
依法治国与法治现实
文/谭国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这是我们各级政府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这是我们党反腐倡廉、依法执政的根本保证。要真正做到这三个根本保证,我们就要认真分析一下依法治国与我国的法治现实。分析现实,找出差距,才能创新思路,加快法治建设。
一、依法治国总目标与法治现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这个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法治的“五大体系”建设任务繁重,难点不少,真正难度是后面的三个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谁监督?党监督,司法机关自身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说起来监督不少,这些监督严密吗?这些监督有保证吗?回顾一下过去发生的问题,抓进去的有些贪官,到监狱溜一圈又出来了,有的甚至连监狱门都没进去过。还有在案件侦查,案件审查,案件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少。某个领导打个招呼案子就可撤销。所有这些事都是由于司法监督制约体制没有解决好,不受制约的司法是难以公开、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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