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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决策中的民意沟通与回应机制构建

2014-05-23张国强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民意民众利益

文/张国强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不断涌现,民意表达对公共决策的影响日趋深入,政府决策和民意之间的冲突也因此不断放大,在一些地方还发生了因公共决策遭受民意否决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比如,从2007年到2013年,厦门、南京栖霞、大连、宁波镇海、西安、昆明等地接连发生的PX项目系列事件或风波,使PX项目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如“魔咒”附身,饱受争议,最终在一片集体挞伐和人人喊打声中纷纷搁置或搬迁。这种民意倒逼政府放弃原来决策的结局,一方面,体现出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对民意的重视,是一种历史进步;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政府在公共决策中与民众缺乏及时有效沟通。因此,亟需构建合理的民意沟通和回应机制。

一、倾听民意是政府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

从本质上说,政府决策的过程就是各利益相关者博弈的过程。从各地PX项目事件涉及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来看,一般有三方:一是投资企业,一旦项目顺利上马,会成为获利最大一方;二是当地政府,主要意图是通过上项目拉动经济发展;三是附近居民,他们的态度直接影响PX项目能否顺利上马。同时,还涉及非直接利益相关方,如厦门PX项目事件中的QQ群体“还我厦门碧水蓝天”。但整个博弈过程并非平稳对称,特别是民意的作用充满戏剧性变化。在PX项目通过审查之前,民意处于缺位状态,并没有纳入政府决策的利益考量之中,民众成为利益博弈的弱势一方,形成了政府对决策权力的垄断以及对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剥夺,这也正是当下政府决策最受公众诟病之处。这种状况最终导致政府在“官本位”思想指导下仓促决策和民意抗争力量的巨大反弹,以致政府最终回应乏力,“妥协”了事。

显而易见,缺乏民意沟通严重影响了政府决策的进程和效力,政府决策必须将民意作为逻辑起点,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从而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保障政府决策走向科学和公平。厦门等地的PX事件虽然轻重程度有别,但都反映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和民主进程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社会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环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利益群体在不同层面上介入政府决策,要求政府在项目决策和促进发展中能够维护民众利益,要求政府将决策置于社会和广大公民的视野之中,促使政府公开决策信息,实行“阳光作业”。因此,地方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必须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价值取向,充分体察民情、倾听民意、吸纳民智,使公共政策从狭小的政治精英圈子中解放出来,从过去以“官本位”和信息集中控制为基础的集权型、内生型决策模式,走向民主化、开放化的决策模式。

二、加强政府决策中的民意沟通与公众参与

政府要实现决策中与民众的有效沟通,就必须改变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把公众看成是服务对象而不再是简单的管理对象,认同社会公众在政府决策中的主体地位,尊重社会公众的话语权,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有序参与。

一是建立政府与公众平等的对话机制。宣传与对话是政府信息传播的两种不同形式,宣传是信息的单向流动,对话则具有平等性和互动性,易于消除信息沟通中的“扭曲”与“误解”,而单纯的政府宣传视角往往导致民意表达缺失。PX项目之所以在多地遭到群众坚决反对,不仅因为“前期宣传不到位”,而且因为缺乏政府与公众平等的对话。因此,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与民众对话的态度,通过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恳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和吸纳民意,在互动中达成共识,共同推动政策议程的设置和决策方案的优化,特别是对关系群众重大利益的决策要积极征求公众意见,搞好民意调查,加强公众的广泛有序参与。

二是充分发挥传统媒介的参与功能。传统媒介是指广播、电视、电影、报刊、书籍等传播工具和手段。在现代社会,媒体已渗透到政治生活中,成为“三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对政府权力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应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中介功能,使之成为政府决策和民意表达之间良性互动的重要桥梁。尤其要发挥好传统媒体作为权威平台的正面宣传作用,加强信息公开、民声发布、民主监督和舆论引导。

三是积极构筑政民网络互动机制。网络提供了新的民意表达空间和表达渠道,网络民意正逐渐成为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力量。在厦门PX事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包括手机短信、QQ在内的新媒体所起的作用,普通民众和环保组织通过它来表达和汇聚民意,使得政府最终不得不作出迁建的让步。因此,政府必须注意网络传播手段的运用,切实落实网络问政工作,使网络民意的征集制度化、常态化。一方面,要完善政府网站的建设,使网络民意表达有规范的渠道,以较高的信息保真度,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信息沟通质量,实现更具效率的公众参与;另一方面,政府要关注网络公共论坛和新型网络传播工具的发展和运用,以便获取更多社情民意进行协商对话。

三、构建政府决策中的民意回应机制

政府决策的民意回应是指政府能够积极地对社会民众的需求作出回应,对于疏解公众情绪、化解公共危机、维护政府形象具有重要作用。各地PX事件中地方政府之所以遭遇来自于民众的信任危机,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合理有效的决策回应机制。因此,民意回应机制的构建十分紧要。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与决策公示制度。政务公开体现的是政治透明度,是公众政治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基础,有利于公众进行有序政治参与。政策决策公示是政府就涉及到大多数人利益的政策决策,向全社会公开说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便让民众参与其中,进行意见表达,最后进行一定程度的民意表决,由政府和民众共同决策。

二是建立政府决策承诺和应急跟踪机制。承诺制是政府就民众提出的各种问题的最终解决时间和方案进行承诺,反映的是政府对民众诉求的真诚回应和负责态度。以此为基础,还要做好政府决策中的危机应对和跟踪宣传,以消除民众疑虑,化解舆情危机,争取民众信任和支持。比如,昆明市政府在PX风波发生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专家搞讲座、组织有40名群众参与的民主恳谈会,市长专门开通微博与网民互动,以开门见山的姿态,搭建起政府、企业、公众三方理性解决PX问题的平台,使PX风波峰回路转。

三是建立政府决策复决权制度,即公共决策的再回应机制。政府决策复决权制度是指对于政府决策方案出台之后或者是在开始实施时进行再次审核和监督,重新复决的过程。它可以由市民代表来行使,由不同的利益群体代表共同评价。当然,复决权的行使并不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主要是对于那些有争议的、关系重大的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政府决策进行追踪和矫正。它是政府重大决策输出的最后关口,有利于防范和避免决策失误,以保障政府决策科学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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