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现实条件探讨
2014-05-19赵振海
商情 2014年11期
赵振海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成为了中国金融改革的一个焦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目标。那么,我国当前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般性条件如何,如何进一步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呢?本文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目前,关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含义没有明确的说法。笔者认为资本项目可兑换不是一项策略或某种状态,而是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笔者认为可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定义为: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和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调整的基础上,通过有序地逐步取消资本管制和外汇管制,实现国家保证任何人享有无限制的通货兑换权和资本的经济权益,达到国内外资本的自由流通。
对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1年《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来看,目前我国不可兑换项目有4项,占比10%,主要是非居民参与国内货币市场、基金信托市场以及买卖衍生工具;部分可兑换项目有22项,占比55%,主要集中在债券市场交易、股票市场交易、房地产交易和个人资本交易四大类;基本可兑换项目14项,主要集中在信贷工具交易、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等方面。总体看,目前中国资本管制程度仍较高,与实现资本账户开放还有较大距离。
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般条件及当前我国的现状
一般认为,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至少要包括一国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稳健的金融体系、充足的外汇储备、适度的汇率水平、健全的微观经济主体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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