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实施民事诉讼法一周年情况分析
2014-05-08许永俊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4年4期
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已经一年有余,效果如何?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立法预期的目标,贯彻中有哪些问题,下一步应当如何改进,以期更好的实现司法改革预期目标。经过一年的运行,海淀检察院的民事检察工作可以概括为四个特点,即多元化监督格局下检察建议占据半壁江山;执行监督、立案监督线索数量剧增;案件总量下降情况下自行发现案件成为重要来源;化解矛盾难度增加亟待配套解决。下一步工作,要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心,攻克信访化解难,提高监督效果难,违法行为调查难等三个难题,全面有序推进多元化监督工作。
一、以修法为标准对海淀一年民事检察工作实践的分析
数据表明,2013年度海淀检察院的民事检察工作有如下四个特点,即多元化监督格局下检察建议占据半壁江山;执行监督、立案监督线索数量剧增;案件总量下降情况下自行发现案件成为重要来源;化解矛盾难度增加亟待配套解决。概况为一句话就是“量减、面广、多元监督格局初显,但是化解矛盾形势艰巨而复杂”。
一年来民事检察工作的评价,要结合司法改革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涉法信访司法导入的大背景,根据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监督的任务和修改部分是否发挥作用来进行。民诉法第二条规定了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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