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试点详解及其对债市的影响分析
2014-05-04薛磊荣周文渊
债券 2014年4期
薛磊荣+周文渊



摘要: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型融资工具,优先股的推出,能够缓解发行人的资本约束,降低资产负债率,满足保险等机构的资产期限匹配需求,是一种重要的危机管理和市值管理工具。本文对优先股试点方案的核心要点、推出优先股的意义、优先股的供需情况,以及其对债市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后续推进优先股需明确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优先股 票息率 债券投资 永续债
证监会于今年3月正式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酝酿已久的优先股试点终于推出。
优先股试点方案核心要点及分析
(一)优先股试点方案核心要点
1.发行主体
优先股的公开发行主体,包括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的上市公司,及发行支付目的为并购或回购股票的上市公司;优先股的非公开发行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2.发行方式
优先股采取储架发行制度,即一次核准,多次发行。
3.面值与股息
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一百元。其发行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公允、合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公开发行优先股的价格或票面股息率以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开方式确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限制转股
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在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并遵守有关规定。……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