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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临床不合理用药干预成效分析

2014-05-04

中国药业 2014年18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0医院静脉药物配液中心,福建 泉州 362000)

2010年4月,国家卫生部颁布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药师应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这给药师发挥药学专业特长参与静脉药物治疗提供了一个全新平台[1]。但随着新药的不断研发上市,药物之间的配伍越来越复杂,加之药品说明书又滞后于临床发展,更增加了临床医嘱审核的难度。我院于2010年8月全面开展静脉医嘱配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药师对静脉滴注医嘱进行审核,但临床医生对药师审核医嘱的认可度较低,同时药师因自身水平受限,审核医嘱力不从心。配液工作开始近2年,我院不合理医嘱比例仍然较高。为此,2012年6月起,我院PIVAS采取措施对临床静脉医嘱不合理问题进行针对性干预。为考察干预方法的有效性,笔者对临床用药医嘱进行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统计2012年1月至10月我院PIVAS审方药师审核的366309条静脉输液医嘱,登记不合理医嘱1566条,经过药师干预后修改的不合理医嘱1 089条;分别提取2012年3月及9月所有不合理医嘱,按配伍禁忌、溶剂选择不当、用法不当等进行归类分析;对2012年1月至10月的医嘱修改率进行统计,得出干预前后的平均修改率。按照《处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和《新编药物学》(第17版)[3]等相关规定、药品说明书及合理用药软件系统,对审方药师登记的不合理医嘱进行分类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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