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法律如何规制
2014-05-04邓光扬
检察风云 2014年21期
文/邓光扬
“碰瓷”,法律如何规制
文/邓光扬
清末一些没落八旗子弟,平日里手捧名贵瓷器的赝品,穿行于热闹街巷,瞅准时机,让人或车碰上自己,趁机撒手摔碎手中瓷器,然后“义正词严”地索赔。此后,这一骗术被一些出售瓷器的黑心商人升级,在出售或摆放的瓷器上做手脚,专让路人一碰就碎,甚至不碰就碎,讹人钱财。现如今,肇始于古玩业的“碰瓷”,被借鉴到多种行当内,衍生出车辆“碰瓷”、马路上人车“碰瓷”、网络“碰瓷”、著作权“碰瓷”以及被称之为“钓鱼执法”的公权“碰瓷”……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一些以投机取巧、团伙作案,以“碰瓷”为业的“碰瓷党”。
万一“被碰瓷”,甚至不幸遭遇“碰瓷党”,人们当如何便捷高效维权,执法机关当如何遏制“碰瓷”之风?
肉身撞车惨为植物人,自咽苦果分文不得
浙江宁波李老汉与汽车“碰瓷”撞成瘫痪,宁波鄞州区法院今年9月判决驳回其天价索赔的请求。
此事见诸媒体后,众网民尤其有车族连呼“解气”。李老汉自吞“碰瓷”苦果,我们哀其不幸、怒其无良。
2013年10月3日晚6点多,浙江的林成才终于办妥一项重要事情,春风得意地驾驶父亲的奔驰豪车,穿行在宁波市区整洁的街巷,不知不觉来古林中心路。突然,车前“砰”的一声,一个人影倒在车子左前方。林成才大惊失色,急忙下车,只见血泊中,一位老汉痛苦地呻吟着。
林成才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车一路鸣笛,风驰电掣般载着伤者驶进医院。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老汉病情有所好转,但肢体瘫痪的他再也无法下地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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