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房何以成违章建筑
2014-05-04章姗
检察风云 2014年19期
关键词:农村
文/章姗
养老房何以成违章建筑
文/章姗
“余律师,我最近受骗上当啦,被骗走了7.8万元,这可是我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养老钱,您可要帮帮我啊!”这天,李老太太火急火燎地来到帮女郎律师后援团——上海观庭观盛律师事务所主任余庭的办公室,向余律师寻求帮助。
“阿姨,您先别着急,把事情慢慢说清楚,看看我们能怎么帮到您。”
“事情是这样的……”
2012年9月份,我到超市购物,同策公司的张经理拉住我,向我推荐他们公司最新推出的度假养生合作建房项目,建房地点离天目山自然风景区很近。他说那里空气特别清新,环境也好,很清净,吃的菜都是自己种的。我想想今年上海夏天这么热,那里特别清凉,大概就31℃、32℃,到那里去避暑蛮合适的,而且空气也好,有利于身体健康。当时他们说只要和他们一起合作建房,30平方米的房子,7.8万元,我可以享有30年的居住权,我百年以后,我小孩还是可以接着住的。
他当时还承诺说:“阿姨,这房子建好后,你不仅可以用来自己居住,平日你不住的时候,也会有人统一管理,可以委托他们出租啊。租金三七开。房子地段很好的,非常好租,如果每年你住三个月,九个月出租,每年大概有3000元左右的租金,以后风景区开发好了,租金就更多了。这合作投资建房,实际上也是投资理财啊,只会赚不会亏本的。”
我当时想想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然后和我老头子商量,就跟着他们的免费班车到那里实地去看了一下,其实房子那时候就已经造好了,整体环境啊,交通啊,包括房子的大小、装修都很不错的,我们也是很满意的,当即就表示想要投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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