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文牍之盾

2014-05-04茅家梁

检察风云 2014年19期
关键词:法律

文/茅家梁

文牍之盾

文/茅家梁

明人冯梦龙的《智囊全集》里有则故事很有意思。宋人王某在浙西任官,上任伊始,下属送了不少钱给他,谓“下马常例”。他一看,便勃然大怒,要惩处人家,并要把钱“申解上司”,把那些拍马屁的家伙吓得半死。他专门在大厅上置了个大柜子,“以物悉纳其中,对众封缄”,告诫道:汝等如果以后稍有小错,就要打开柜子,一起算总账。从此以后,这些行贿的人便非常“规矩”。等到任期满了,他乘船回老家。下属们提醒他,厅上还有个大柜子哩,应该搬回老家啊!他说:“寻常既有此例,须有文牍(类似于现在的文件)可证。”一会儿,有下属送来了文牍,他便心安理得“载之而去”。

对此,古人的评价很高:有所恃而不可摇,有所立而不可挠。现代有读书人评点说:这位王姓官员不矫作,不贪财,最后人己两利。从这件事就可看出他是位有作为的人,而不是个投机耍诈的官老爷。

一个“目光远大”的贪官就这样在一个恰当的场合、狭小的天地里变成了“完人”,至今尚正襟危坐,接受着人们的膜拜。明明存占有之心,却活生生煎熬到了任期结束,这种心态也够“平和”的了。他的技巧比那些急吼吼的贪官要高明得多,本来是可能被行贿的下属所拿捏的,结果,下属却被他弄得服服帖帖。只要有了文牍,再多的钱再肮脏的钱也敢拿!文牍之盾,委实厉害。

在现代,文牍在很多时候就是官僚衙门“自产自救”的各种“红头文件”。照理,“红头文件”只能是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派生物,万万容不得另起炉灶,搞什么背道而驰的“创意”。……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法律
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
法律推理与法律一体化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为什么法律推理必须是独特的
法律适用中的逻辑思维
法律拟制与法律变迁
非正义法律之解释与无效
《欢乐颂》中的法律“梗”
让人死亡的法律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