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票据不当付款的责任承担
2014-05-04高勇张欣
商业经济 2014年1期
关键词:银行
高勇 张欣
【摘要】银行在发生不当付款情况时承担的责任主要分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这种责任的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意义重大,不但涉及到案件的案由确定,而且还涉及适用法律、赔偿范围和举证责任等许多问题。对此类案件不能笼统分析,要区分是单独行为还是共同行为。前者,银行与债务人之间就形成不了真正的连带责任;后者,银行应该在侵害债权范围之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严谨性。
【关键词】银行;票据;不当付款;责任
【中图分类号】F820 【文献标识码】A
银行对票据付款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无论是《合同法》,还是其他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都没有提到,实务中在处理存款纠纷的时候,只能根据每个纠纷的具体问题分别加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储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票据付款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确认存款合同的效力和处理存款纠纷时《民法通则》便得到了广泛而大量的适用。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合同行为的特别法,它关于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的规定是确认存款合同效力和处理存款纠纷的重要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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