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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同一促销方式对税收政策的不同理解

2014-05-04周奇兵

商业经济 2014年1期

周奇兵

【摘要】在不同的促销方式下,销售收入可能一样,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却不同,即使同一种促销方式,不同的人时政策也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针对赠送的商品是否应该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笔者认为: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赠送的商品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不属于捐赠,也不属于偶然所得,其实质是有偿销售,其销售价格包含在销售商品的总价中。其赠送行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商场等商贸企业不需要为顾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促销方式;税收政策;不同理解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B

随着商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各大商场都采取不同的促销方式来抢占市场份额,使自已立于不败之地。常见的促销方式目前主要有打折销售、积分换商品、购物买一送一、购物返现金券等。在不同的促销方式下,虽然销售收入可能一样,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却不同,即使同一种促销方式,不同的人对政策也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笔者曾在不同的财会刊物上看到针对同一种促销方式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笔者结合自己在商场的工作经验,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案例概况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率为25%,假定每销售额100元(含税价,下同)其商品成本为70元,销售利润率为30%,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予考虑。促销方案为:购物满100元,赠送20元的商品(成本14元),且商场将赠品和主货物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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