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性家庭角色及其地位
2014-04-29许若潇
华夏文化 2014年2期
许若潇
要对传统女性的地位得出较实际的认识,必须立足于原始的历史情境。如果我们以现代女权主义兴起后的价值为标准,不但会和过去的历史环境脱节,更无法对女性地位变化的情况作精细入微的观察——因为若按照现代的标准,无论宋代前后,女性地位都可以用“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之类的话一言以蔽之。唐代作为中国古代较具特色的一个时期,其开放的社会风气使得更多的女性有机会突破传统的性别角色,表现更为活跃。因此,唐代妇女问题引起了极大的关注,段塔丽先生在《唐代妇女地位研究》一书中对女性地位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发表论文《唐代女性的家庭角色及其地位》,分别从“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三个方面进行研究说明。本文主要从另外的三个视角即“唐人的妒妇心态”、“唐人的妻女观”、“唐人造像活动的主力军”,与多种文献资料相结合,来研究唐代女性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
一、唐人的妒妇心态
所谓“妒妇”,牛志平先生指出:“盖专指妒忌丈夫纳妾嫖妓的妇女,这是封建制度下产生的一种较普遍的社会现象”(牛志平:《唐代妒妇述论》,载《人文杂志》1987年第3期)。那么,为什么研究唐人的妒妇心态有助于我们了解唐代女性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状况呢?众所周知,唐代是一个开放型的封建社会,在这样一种相对较为开明的社会风气下,就为唐代为人妻的心态和性格带来了相对自由解放的一面。从而造就了唐代部分“为人妻”女性雄健强悍的性格和其妒性的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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