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保服务均等化的路径探析*——基于苏州经验的考察
2014-04-16陆道平
江汉论坛 2014年12期
关键词:制度
陆道平
一、城乡一体化进程下社会保障均等化诉求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①。长期以来,二元体制在城乡之间树起了一道屏障,无论从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还是从生产生活的主观需求、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上看,城乡之间始终存在着巨大落差,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差距的不断拉大,已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城乡分割壁垒,打通了城乡生产要素流动的渠道,为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优化组合提供了可能。然而,在农村地区生产、生活需求不断释放的同时,基本公共服务的供应却依旧滞后,主观需求与客观现实发生碰撞,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阻碍。
根据城乡发展面临的新情况,2006年3月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目标,为基本公共服务指明了方向。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随着我国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破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服务的均等化。……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