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想庭闱乐事殊”
——论陈法的亲情
2014-04-16刘海涛
晋中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刘海涛
(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贵州贵阳 550018)
“更想庭闱乐事殊”
——论陈法的亲情
刘海涛
(贵州师范学院文学院,贵州贵阳 550018)
清初理学名臣陈法性格耿介刚直,不妄与人交往,“而于庭帏、骨肉、族党间,礼数秩然,各得欢洽”。通过对陈法与母亲、妻子、兄弟之间情感的深入剖析,我们可以看到陈法刚直性格外温情的一面。
陈法;亲情;温情
陈法(1692-1766),字世垂,号圣泉(一字圣泉),晚号定斋,清贵州安平(今平坝县)白云庄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进士,改庶吉士,入翰林院,历任刑部河南司郎中、顺德和登州知府、山东运河道、江南庐凤道、淮扬道、大名道。乾隆十一年(1746年),陈法为河道总督白钟山辨枉,被革职戍边。遇赦归里后,绝意仕途,潜心治学,主讲贵山书院廿余年。陈法作为清初理学名臣,性格耿介刚直,不妄与人交往,“而于庭帏、骨肉、族党间,礼数秩然,各得欢洽”。(《道光安平县志》卷九《人物志·乡贤》)通过对陈法与母亲、妻子、兄弟之间情感的深入剖析,我们可以看到黔中巨儒陈法刚直性格外温情的一面。
一、母子之情
陈法的母亲为安平邑槎头堡人,云南曲靖知府谭瑞的女儿。谭氏为平邑望族,陈、谭两家自陈法曾祖父时即联婚媾。陈法的母亲生性勤俭,十八岁时嫁入陈家,三日后即卸去华饰,荆钗布裙,亲理家事,“小大之务,身先婢媪,麻枲组紃,缝纫之物,不省去手”(1)49。故陈法的父亲陈恭锡“不致以家事撄心,尽得肆力于学,试则冠军。”康熙三十八年(1799年),陈恭锡举于乡试,遂公车北上,陈法的母亲独自一人在家料理家务,督令诸子向学,陈法等兄弟“甚爱之,然未尝令一日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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