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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居住模式的社会变迁
——以LSZ村为个案的考察*

2014-04-08戴利弘严米平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9期
关键词:楼房房子村民

戴利弘,严米平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浙江台州 318000;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浙江金华 321000)

村庄居住模式的社会变迁
——以LSZ村为个案的考察*

戴利弘1,严米平2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浙江台州 318000;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浙江金华 321000)

目前,中国农村正发生着村民的盖楼运动这一场“大革命”。本文以LSZ村为个案来考察村民的盖楼运动及其引发的居住模式变迁,认为LSZ村居住模式的变迁主要经历三个阶段:“石屋”、“钢筋水泥式楼房”和“别墅式楼房”。而且,这种居住模式的变迁与村庄的社会文化习俗和农民价值观念的变化有着紧密的联系。

居住模式;价值观念;社会分层;个体自主性

一、村庄概况和农民的盖楼行为

LSZ村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浙江省乐清市大荆镇。大荆镇位于乐清市的东北部,东邻湖雾镇,南接雁荡镇,西连仙溪镇、双峰乡,北靠镇安乡,是乐清市五大中心集镇之一,距乐清市区约40多公里,约一个小时的公交路程。LSZ村是镇中一个普通的村庄,它位于镇区的西北部,离镇中心并不远,大约为20分钟的大巴路程。在过去,LSZ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农业村,水稻是整个村庄的主要农作物。可以说,村庄至少有80%的土地都用来种植水稻,而其余部分的土地则被村民用来种植蔬菜、豆荚、玉米、芋头和番薯等农作物。进入21世纪之后,LSZ村的经济产业结构出现了显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出现了明显的下降,即许多村民都通过其它非农业渠道而获得家庭收入。随着就业和获得收入渠道的逐渐增多,农民的收入水平大大地提高。而收入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另一场“革命”,即村民的盖楼运动。

之所以探讨农村的盖楼现象,主要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农村现在也像城市一样正在轰轰烈烈地展开一场“大革命”——村民的盖楼运动。在2004-2013年这十年之间,LSZ村的村民至少修建、扩建或翻新了50幢新的楼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口从农村流出而选择进入城市居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的空壳化以及空巢家庭的大量增加,但同时,农民对楼房盖造修建的热情却丝毫未减,反而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农村楼房住宅的数量仍在持续地增多。其实,这两个看似矛盾的现象却有着固有的内在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农村人口不断外流导致大量土地的闲置,这为农民盖楼提供了物质基础;第二,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所获得的收入也为他们的盖楼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第三,在城市里,农村流动人口能够接触更多样式的楼房,从而形成一种有关于楼房盖造设计的理念和价值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村的盖楼现象及居住模式的变迁。

其实,不仅仅是盖造和修建新的楼房,LSZ村的村民似乎对房屋内部的精致装修也越来越感兴趣,从而也促使了LSZ村的一股装修热潮。对许多村民们来说,如果他们经济比较宽裕,那么他们就不会把这些钱存起来或者用于其它方面,而是按照自己的喜爱和偏好将其用于修建新的楼房或者对楼房内部进行很好的装修。另外,农民财富上的增长与盖楼行为发生之间的关系,还暗含了更深一层次的意义,即村庄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也就意味着:“盖得起楼房的肯定都是有钱人”。从相反的角度来说,只有村子里比较贫穷的人才会仍然“安居”在传统的旧房子里。在某种程度来说,村民们的“楼房状况”和“楼房形式”是确定他们贫困和富裕程度的一个有效指标,从而也可以成为界定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结构的一个变量。[1-3]所以,村民的盖楼行为不仅仅意味着这一现象的本身,它还体现了村民在村子里社会地位的提升,反映了村庄整个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可以说,用“楼房”来界定和划分某个村民在村庄中的社会地位,是现在村民们一种最普遍的看法,它一直深深地潜藏在村民的观念和思想里,影响着他们的价值观、态度和社会行为方式。

二、村庄居住模式的变迁与农民价值观念的变化

在传统社会中,土地是农民依之生存的“命根子”,也是他们真正唯一的财富。关于这方面,费孝通先生已有很好的论述。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把中国农村社会看作是乡土性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4](P6)接着,他这样说到:“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4](P6)然而,在中国农村,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松动和农民职业的不断分化,大部分农民已经从土地中脱离和解放出来而流动到第二、三产业,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身上的那股气质已经发生了转折性的改变。如果说过去传统的农民就像费老所讲的“土气”,那么至少在房子这个问题上,现代的农民则与城市的人并无二异,就犹如他们自己所说的:“我们现在不比城市人差。”

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房子是农民财富的重要象征,也就是说,诸如汽车、拖拉机等物品与家宅相比,则是次一等的财富,这是20世纪50-70年代所发生的社会主义集体化及其延续至今的遗产造成的。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尤其是现在的农民并不依靠土地来生存,而是有了更多的谋生渠道。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有一句话叫“衣食住行”,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我们中国古代的人对于“住”的重视程度。朱晓阳在对小村的调查中运用地志学的方法,围绕土、居、水三个部分而展开了对小村人社会生活的仔细研究。其对小村人“居”的研究中发现,小村人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对于住房的建造包含了一些可以外显的秩序模式,而这种空间秩序模式并不是他们对某种典范模式的简单追随和模仿,而是浸入了与生存环境的相互缠绕,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要建构一个使观念性——物质性相融贯的生活世界。①在朱晓阳的眼中,小村人构建的并不仅仅是一个建筑那么简单,而是自己的“家园”,是一种理想的、美妙的生活世界。当然,在本书当中,村民们建造楼房都是个人独自的行为,而最终的结果是整个村庄的空间格局和秩序遭到了破坏。具体参见:朱晓阳.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从朱晓阳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村民们的盖楼行为与其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毋宁说,村民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制约和影响了他们的盖楼行为。汉宝德曾经这样说过:“我始终认为建筑是文化的产物,一个民族的文化最具体的表现就是建筑。为什么世界上有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就会有面貌完全不同的建筑呢?因为它们的文化有差异。因此不通过文化没有办法了解一个民族的建筑,不通过建筑也无法真正欣赏它的文化。”[5](P8)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中国各种桥梁的设计、宫殿外观等都彰显出了中国独特的传统文化气质。

所以,建筑是一种行为,而要了解中国人的建筑观就不能只从建筑着手,要从更广阔的行为文化着手。同时,如果说建筑是文化的具体反映,一个民族的文化特质将不可避免地表达在建筑上面,那么建筑还是人们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一面镜子”。[5](P19)“建筑物虽然是实质的,但它所能暗示或提示的,却包括了生活的全部。因为它不但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技术与科学水准,那个时代的精神,当时的审美观念,而且忠实地记录了当时人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5](P176)从汉宝德的这些话当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建筑与文化、与人们的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之间的紧密联系。从这些意义上来说,楼房的外观形式及其内部空间设计也将会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和体现出当时当地情况下人们的文化潮流、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以及宏观上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政策,而作为研究者所要做的,正是要透过对楼房的仔细观察和研究来揭示隐藏在这些楼房设计背后的文化潮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制度政策。总体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在LSZ 村,村民们的居住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化,而每个阶段都相对应于一种村民的文化和观念。

第一个阶段为自集体化时代至90年代之前,LSZ村村民居住的是旧房子,这种居住模式我们姑且将之称为“石屋”。顾名思义,构建这种房子的主要原材料是石头,房子是由一些块头比较大的石头堆砌而成,房顶主要用瓦片铺成的。“石屋”房子的最大特点就是坚固和耐用,虽然比之与现在的钢筋水泥楼房,其稳固性仍是不足的,但是以当时的技术条件和生活状况来说,这种房子比大部分草房、土坯房却呈现出一种更加稳固和耐用的特征。

总体来说,这种房子是比较实用的,无论是外面还是内部都没有经过细致地装修,而村民拥有的大部分物品也都是一些在日常生活当中用得着的家具。事实上,对当时的大部分村民而言,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如何对自己的房子进行改造,或对房子的外观样式或内部空间进行装饰。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当时中国农民实用主义的心态以及对一个“家”的渴望,正如汉宝德所说的:“中国建筑是以人为主的,是没有理论的人本建筑。简单来说,中国文化在这方面一直保有其原始的、淳朴的精神,把建筑看成一种工具,一种象征。它既不是艺术,也不是科学,所以没有被念书人弄拧,它从来就是为生活而存在的。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象征的成分越来越少,生活的成分越来越多,那是因为中国文化自生硬的礼的时代逐渐进入活泼的现世主义时代的缘故。”[5](P182)

一般情况下,“石屋”房子只有两层,总共分为四个空间,上下各两个空间,它们承担着不同的功能。第一层楼后面为厨房,里面通常有一个锅灶,前面为用餐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会客的场所,所以那时候空间的功能并不像今天如此分化。第二层楼就是家庭成员休息的主要场所,它也分为前后两个空间,分别为父母与孩子提供居住,至于如何分配这两个空间,每个家庭都各有不同,如一些家庭前面的空间为孩子居住,后面则留给父母居住,而另外一些家庭则刚好相反,甚至在有些家庭由于孩子人数比较多,父母和一部分孩子通常是住在一起的。在LSZ村,由于大部分家庭人口众多,而这种房子所能提供的空间又非常之少,所以那时村民们的居住环境在总体来说是非常拥挤的,尤其是在夏天的时候,生活在这种房子的村民都感觉到“酷热难当”,而气温的逐渐升高更加重了他们的生活困境。目前,村里仍有相当一部分的家庭和村民依然居住在这样的传统“石屋”里,特别是一些没有子女的老年人。

虽然“石屋”型居住模式与中国北方的院落式居住模式及其内部空间设计具有很大的差别,但是正像阎云翔所表述的那样,这种房子的空间缺乏及其内部居住安排显然对于个人而言没有多少私人空间。所以说,夫妻之间的私生活、个人的隐私权等都被这样的居住模式打乱和抵制。总体来说,在那时候,对于大部分村民而言,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生活都相差无几,其内部空间的安排和设计也非常相似,而建造房子所使用的土地基本上也是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和发放的宅基地,而不是现在村民违法占用的可耕农地。可以说,这种居住模式和格局的形成是受到集体化时代平均主义制度和政策影响的,也是为实现对农村的有效控制和治理而带来的一个“成果”。当然,这并不表示说所有村民的居住样式都一样。在村子里,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生活要比其它的村民要好得多。他们把自己的房子建造得又高又大,而且对于房子的外观样式和内部空间也进行了标新立异的设计,使之更趋于现代性或“洋化”。而这些人通常是属于村庄社会的上层人物。对这些人来讲,他们有能力而且也更愿意去改造他们的房子。朱晓阳在对小村的研究中,描绘了一户老马全家建造房子的独特案例。他认为,老马全家所造的豪宅虽然是作为以平均为理念的集体主义时代的一种“异托邦”,但也是全村人向往的理想居住模式,而这正是在“遵循小村的建房规范下,被村中人簇拥着,浮出家宅平均主义的水面的。”他这样说到:“这也使我们容易想象出,村庄居住空间总是处在一种构建差异空间作为秩序维系的过程中。即使在以最均值化空间为意识形态的时期,村民都会鼓励、容许或激励某些精英去建造符合地方空间观念(例如三间四耳)的建筑物的。”[6](P134)

进入90年代以后,在LSZ村,村民们掀起了一股建筑和改造楼房的热潮和趋势,这股热潮趋势一直延续至今,从未停止。这便是第二个阶段的居住模式,我们暂且将这种形式的居住模式称之为“钢筋水泥式楼房”。当然,这只是一种很不谨慎的称谓。

比起于过去的“石屋”房子,这种楼房的最大特点是用水泥、砖头和钢筋等建筑材料构建和建造的,而这种建筑材料和技术上的转变也使楼房突破了传统房子矮小的局面,从而促使楼房向高空延伸和发展,所以这种楼房一般也呈现出了规模大、层数高的特点。通常而言,“钢筋水泥式楼房”的层数为3~5层之间,在个别的情况下甚至达到了6层。在LSZ村,楼房盖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这种趋势一直延续到90年代末,并在进入21世纪之后愈演愈烈。①按照朱晓阳对小村的研究说到,之所以会出现楼房盖得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是由于“管地不管天”的土政策造成的。具体参见:朱晓阳.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由于层数多、高度高,再加之LSZ村整个生活区域面积狭小,所以这种房子一般很难采取到足够的阳光,而且它的建筑和改造也通常阻碍和抵制了其它楼房的采光性。很明显地,这种“钢筋水泥式楼房”的建造在很大意义上改变了传统的居住模式。

从外部样式上来看,“钢筋水泥式楼房”前后两面都用黄白色的大理石铺砌而成,而两侧却只是用水泥浇成的。较之于过去的“石屋”,它楼顶增加了一个比较大的阳台,因为只有在楼顶才能吸收和采取到更多的阳光。一般情况下,楼顶也是用水泥和钢筋建造而成的,但是由于在盖楼的过程中村民们没有用专门的技术对楼顶进行防热处理,所以在夏天的时候这种楼房通常非常闷热。总体而言,“钢筋水泥式楼房”的外观都大同小异,也并没有呈现出非常特殊之处,在其楼顶设计上也没有什么标新立异。

同样,从内部空间的设计和安排上,许多村民建造的楼房都呈现出一致的趋势,最大的区别是在于空间和房间数量的大小,而这又常常与村民拥有的宅基地面积大小有关。一些村民家庭由于分配到的宅基地面积小,所以相比于那些拥有大面积宅基地的家庭来说,房子的总体规模(宽度)是比较小的,而内部的房子数量也随之减少。不过,宽度上的减少可以用高度和层数上的增加来弥补,这也是造成LSZ村村民“房子盖得越来越高”的影响因素之一。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相对于家庭的人口数量而言,这种房子的房间数是足够的,甚至是过多的。举一个例子,假设某个家庭的人口数量为4~6人(这也是LSZ村家庭最普遍的情形),它建造的房子为5层,第1层楼为厨房、客厅等,第5层楼的房间一般是作为储物室,而不是居住室。所以家庭成员的居住室通常是在第2~4层,以每层2间房来计算(对于一部分家庭来说,每层的房间数甚至达到了4个),总共的房间数量达到了6个。父母分配一间房,四个房子作为孩子的起卧室,剩下的一间房则作为他用。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这就是说,建造如此规模大和层数高的楼房需要很多的财富和精力,而且事实上房子内部的许多房间都是被闲置着的,尤其是在农民大规模流动的情况下更是如此。那么为何村民们还会如此“乐此不疲”地执着于建造更高的楼房呢?如果说富裕的农民建造这么高的楼房主要是为了炫耀自己的财富(事实上,他也有足够的物质基础来支持他这样做),那么对于一般财力有限的农民而言,为什么也要建造这么高的房子呢?这也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事实上,这也是中国大部分农村出现的一种普遍情况。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村民们之所以要把自己的“钢筋水泥式楼房”盖得如此之高,除了客观上受到宅基地面积的限制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第一个原因如阎云翔所强调的那样,是集体化时期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心态。[7](P24)朱晓阳也有过类似这样的表述:“集体化及其制度遗产强化了小村人‘管地’的信念。”第二个原因可以归结为传统文化中的“面子”要素,借用朱晓阳《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书中引用的一段话,就是“按支书的观点,那些竞相盖高楼房的人是出于两种动机:一是为了争气,不愿意输给别人——‘他盖得起,我咋个盖不起’;二是为了‘压别人’——‘我上面高了,我可以压倒别人’。他认为,这两种动机都属于‘迷信想法’,是为了争面子。这番解释倒是不无深刻地揭示出小村人盖房行为背后‘礼治秩序’的面目。”[6](P146)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相比于传统的“石屋”房子来说,“钢筋水泥式楼房”的建造并不仅仅在于它规模大和层数高,而是由于房间数量上的急剧增加而出现的独立的私人生活空间。可以说,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空间,从而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近些年来,LSZ村的居住模式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这就是“别墅式楼房”的逐渐兴起。就目前来看,村民们对这种楼房的建造似乎越来越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情有独钟”。“别墅式楼房”就像城市别墅一样,不仅外观漂亮、大气,而且内部的空间设计也非常合理和具有美感。相比于传统的“钢筋水泥式楼房”,它的一个特点就是楼房层数的直接减少。一般而言,“别墅式楼房”为3~4层左右,超过4层的极少,因为层数的增多将会破坏楼房的外观美感。同时,层数的减少也将会导致房间数量的减少。可以说,这种楼房的兴起和建造与中国农村的家庭结构变动和子女数量的减少有着紧密的联系。“别墅式楼房”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为盖楼者和设计者留下了足够的可操作性空间。传统的“石屋”和现代性的“钢筋水泥式楼房”在外观形式和内部空间的设计上基本上大同小异,犹如城市里的单元楼房一样,但是农村里的“别墅式楼房”却呈现出多种变化形态。在LSZ村,村民们可以按照各自的家庭情况或者是自己的习惯、喜爱和偏好来设计楼房的外观形式和内部空间,而不是一味地模仿。在LSZ村,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别墅式楼房”的建造应在2005年左右,那时是村里人依照城市的别墅标准而为自己家庭建造的“豪宅”。不过,在那时候,其它村民们似乎并未对这种“别墅式楼房”发生兴趣,因为他们的感觉是这种楼房虽然外观上十分漂亮,但却“不实用”,无法满足自己家庭的需要,所以他们建造的仍然是那种规模大、层数高的“钢筋水泥式楼房”。但是近些年来,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村民们对这种“别墅式楼房”逐渐发生了兴趣,村民们开始依据城市别墅的设计标准以及他们自己的喜好和偏向,建造和设计自己的楼房。

村民们这种行为上的变化耐人寻味,值得我们去思考和研究。除了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动以外,这种变化的背后其实也意味着村民们对于“美感”的追求,如楼房外观的形状和颜色、内部的空间安排等等。也就是说,从传统的“石屋”到“钢筋水泥式楼房”,再到现在的“别墅式楼房”,这种变化路径说明了村民的心态已经从实用主义到形式主义的逐渐改变,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整个社会的文化和价值观也呈现出形式主义的特征。同时,这也说明了村民们已不再是过去那种保守、落后的传统形象,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型农民,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个体意识,或如阎云翔所说的是“个体自主性的增加”和“个人的崛起”。①需要说明的是,阎云翔所谓“个人的崛起”指的是“摆脱了传统伦理束缚的个人往往表现出一种极端功利化的自我中心取向,在一味伸张个人权利的同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依靠他人支持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具体参见: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LSZ村,农民居住模式的变化不仅仅是他们对美好、舒适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而且也反映出了整个农村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以及农民价值理念的变化。然而,从LSZ村这一个案出发而分析得出的结论,来推及到中国其它村庄的分析是否可行呢?也就是说,这一结论是否具有某种程度上的普遍性呢?笔者认为,这一答案是肯定的。众所周知,每个村庄的具体状况各有不同,而不同农村的农民其社会行为也会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更为重要的一个事实是,农村之间的居住模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南方村落的居住模式与北方村落的居住模式是非常不同的,而华北村落的聚集型居住模式与四川的分散型居住模式也是截然相反的。但是,这些农村的居住模式变迁与农民价值理念变化之间的关系,正在呈现出也将继续呈现出相同的趋势。另外,村庄居住模式变迁不仅与农民的价值理念变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它也影响了农村家庭内部成员间的关系以及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农民居住模式变迁与农村社会关系是相互作用的,它不仅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关系变迁的产物,而且本身对农村社会关系起到了能动的建构作用。

[1]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居住质量——对中国“五普”数据的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5(3).

[2]刘祖云,毛小平.中国城市住房分层:基于2010年广州市千户问卷调查[J].中国社会科学,2012(2).

[3]林双凤.城市居民的住房资源获得研究——以广州市S大学为研究案例[D].广州: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2012.

[4]费孝通.乡土中国与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5]汉宝德.中国建筑文化讲座[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6]朱晓阳.小村故事:地志与家园[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7]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The Social Changes of Rural Residential Mode with LSZ village as an Example

DAI li-Hong,YAN Mi-ping
(1.Party School,Tai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Taizhou 318000,China; 2.School of Law and Politics,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Jinhua 321000,China)

At present,a“great revolution”of house-building movement is happening in China’s rural area.Taking LSZ village as an example,this essay studies villagers’house-building movement and the change of their residential mode resulting from the movement,and holds that the change of LSZ villagers’residential modes chiefly undergoes three stages:“stone buildings”,“reinforced concrete buildings”and“villa-type buildings”.What’s more,there is a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ange of residential mode and the change of social cultural customs and the change of farmers’value concept.

residential mode;value concept;social stratification;individual self-determination

C913.31

A

1009-1734(2014)09-0008-05

[责任编辑杨 敏]

2014-07-23

2013年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13NDJC117YB)、2014年浙江省社科联课题(2014N056)的部分研究成果。

戴利弘,讲师,从事农村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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