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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4-04-07张真真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罪犯执行力监狱

张真真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450011)

安全是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监狱管理工作欲求长治久安,就要首先认真面对和冷静思考如何建立监狱安全长效机制问题。

一、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因素

只有认真分析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我们才能在监狱实践中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科学应对,才能在监狱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中掌握主动权。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包括警察和罪犯两个方面。首先是执行刑罚的监狱警察。监狱警察作为监狱管理的主体,是影响监管安全的第一位的因素。警察的素质包括思想素质、工作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警察的思想素质是监狱安全工作的基础和干警责任心的源泉,工作素质是安全的保证,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是安全的必备条件。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监狱安全稳定的坚强保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经过多年的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教育,监狱警察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监狱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不可否认监狱警察队伍中也存在极少数素质较低人员,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这是监狱安全最大的隐患。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同样的监管条件下,有的监狱警察工作几十年不曾发生过安全事故,而有的监狱警察在工作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发生罪犯脱逃或者行凶、自杀、劫持人质、袭警等事故。有的监狱警察总是抱怨自己“点儿背”,甚至认为安全是突发的、不可控的,却很少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因此作为监狱管理者,提高自身素质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当前物防、技防手段日益完善的现实条件下,更需要全面提升警察素质,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执法严明的警察充实到监狱执法岗位上来。

其次是服刑罪犯。罪犯是影响监管安全诸因素中最活跃和最难以把握的因素,主要包括罪犯的思想、性格、犯罪情况、家庭、社会关系等内容。一是罪犯思想状况。思想决定行动。有的罪犯思想相对简单,能够认罪服法,服从管教,对监管安全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个别罪犯思想顽固不化,敌视政府,仇视社会,不遵守监规纪律,抗拒教育和改造,随时都有可能制造事端,危害监狱安全。然而,罪犯的思想不是一潭死水,而是动态发展的、可以转化的,对此,监狱管理者要密切关注。二是性格特征。性格对行为方式有很大的影响。性格暴躁的罪犯经常违规违纪,可能因为小事而突发成为安全事故。而性格内向、城府深的罪犯,平时在改造中违规较少,而一旦酿成事故,往往是报复、行凶、自杀、脱逃等重大安全事故。三是犯罪性质。罪犯的犯罪性质不同,在改造行为上也有很大差别,比如强奸罪罪犯,不认罪的多;故意伤害罪罪犯,精神异常的多;盗窃罪罪犯,认罪态度好,但二次以上判刑的多。另外,犯罪手段、犯罪方式、犯罪次数等情况不同,对监管安全的危害程度也不尽相同。四是家庭结构状况。家庭结构完整、社会关系良好的罪犯,思想一般较为稳定,改造具有动力,对监狱安全的影响相对较小;而家庭破碎、亲情淡薄的罪犯,往往在心理上存在孤独感、自卑感和失望感,对监管安全的影响较大。对于上述罪犯方面因素,我们要在罪犯危险隐患排查中重点关注,以确保安全。

(二)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是指监狱的硬软件建设。它对监狱安全的影响和监管形势的改善也是见效最快的因素。监狱体制改革以来,全国各地监狱的标准化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服刑罪犯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有了非常大的改善,大部分监狱都建有狱内超市、洗浴中心等;监舍楼宽敞明亮,监舍有独立的卫生洗浴间和电视系统;罪犯劳动车间加装了大功率空调,可以说,这些条件为罪犯改造奠定了物质基础。

随着监狱硬软件建设的加强与改善,监狱安全防范由传统的以“人防”为主,转变为“人防”与“物防”、“技防”相结合,科学技术的应用将使“技防”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其作用会越来越大。

(三)环境(空间)因素

监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空间环境主要是指生活环境和劳动环境。不同的空间环境对监狱安全的影响是不同的,比如楼房便于封闭和管理,安全系数较高,而平房则安全性较差;大房间居住有利于监控,小房间居住则不利于罪犯之间互相监督。

不同的劳动项目对监管安全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有的劳动项目有毒、有害、危险性较高,有的使用工具繁杂,有的物流频繁,有的技术性强、合作性强,有的需要单独作业,这些对监狱安全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罪犯入狱以后,主要生活在监舍与劳动车间两点一线上,单调、封闭的生活和简单、重复的劳动会使罪犯产生压抑感乃至出现一些心理疾病,从而诱发违规违纪和再犯罪,对监狱安全稳定构成威胁。因此,我们在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建设中,应注重改善监狱服刑改造的环境条件,创造“外紧内松”、适合罪犯服刑改造的环境。

(四)时间因素

狱内犯罪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有一定的时间性,在一年四季中,夏、秋季是罪犯脱逃的多发季节;春季是精神病犯和精神异常罪犯发病高峰期;炎热的夏天,罪犯易产生浮躁情绪,影响安全的因素增加。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段,影响监狱安全的因素也不一样。比如劳动时段(车间里)和非劳动时段(监舍内),对监管安全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在劳动中由于罪犯可以接触到大量的劳动工具,有的还有工人、外协人员、外来车辆等,因此易发生行凶、自伤自残、劫持人质或车辆、袭警等;在非劳动时段里,易于发生罪犯自杀、报复伤害等。同时,在警察管理相对薄弱的起床后至出工前、收工后至就寝前的时段里,管理秩序较差,常会发生罪犯斗殴等违规违纪现象。此外,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罪犯思家念亲的情绪激增,对于监狱安全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监狱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中,我们在不同时间的防控侧重点要有所不同,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季节、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的管理,树立“24小时工作制”的理念,时刻防范,确保安全。

二、监狱安全长效机制的着力点:执行力

当前,我国监狱工作制度历经新中国60多年的发展可以说已较为完备,但制度再完备、再完善,如果不执行,也将是一纸空文。制度得不到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同样也会影响到监狱的长期安全稳定。所有这些,都牵涉到执行力的问题。执行力,即把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或工作计划等付诸实施的能力。因此,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执行力,就是时刻牢记监狱职责,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现有监狱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从这一意义上说,强化监狱警察执行力是建立监狱安全长效机制的根本之策和着力点。

(一)监狱执行力存在的问题

随着监狱押犯构成的变化、行刑环境的变迁,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使命给监狱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相形之下监狱警察执行力却存在以下问题:

1.执行不彻底。有些监狱警察责任心不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思想老观念、工作凭经验,工作中舍难求易,被动保安全、消极促发展;有的对上级决策部署实行实用主义做法,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拖着不办,对工作的取舍取决于个人好恶。加之有些规章制度不完善、设计不合理,结果导致一些法规、制度或计划被执行得不彻底、不全面。

2.执行走样。在制度落实过程中,有的监狱警察浮漂做事,讲人情不讲原则,不敢动真碰硬,遇到问题绕道走,追究责任踢皮球;或是对问题的实质不求甚解,断章取义,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有的只注重表象,落实时表里不一,往往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唯书、唯上、不唯实,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不摸排实情,不检查指导,一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导致工作过程很热闹、实际问题没解决,致使规章制度或计划的落实停留在形式上、执行时走了样。

3.零执行。有的监狱警察投机取巧,不是把心思放在如何提高工作水平上,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想方设法打落实制度的擦边球,导致制度棚架;更有甚者,个别基层单位领导或监狱警察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掩盖问题和矛盾;加之一些规章制度过时、可操作性差,计划指标脱离实际,导致计划落空、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由此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执行力不强的原因探析

1.执行者素质局限。即上文所分析的维系监狱安全稳定的人的因素中的监狱警察素质局限。目前,一些警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五个不适应:即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形势、知识结构不适应新格局、方式方法不适应新变化、工作能力不适应新发展、执法水平不适应新要求。因而导致水平虽高、能力也较强,但工作不负责、态度不认真,结果是工作制度未很好落实;或者受市侩关系学的影响,工作中怕影响关系、伤和气、失面子、丢选票,不敢较真碰硬,讲人情、不讲原则,讲交情、不讲制度;或者工作负责、态度认真,但水平有限、能力不足,导致有心无力,工作落实不下去;或者工作不负责、态度不认真、水平不高、能力不强、工作中得过且过。

2.监狱工作考核奖惩和监狱警察绩效考核机制有待健全。由于规范公务员收入的政策影响,加之2013年以来中央和国家厉行节约、规范福利待遇的发放,多数监狱取消了以往的奖金发放和一些福利分配,对调动监狱警察的积极性有了一定的影响;考核激励机制不科学、制度落实的责任追究不健全、否决机制力度不够,更影响了执行成效。用人机制上,确有少数领导表面上强调任人唯贤、唯才是举,而实际上,或是考虑关系、照顾情面;或是论资排辈、轮流坐庄,以至于形成“平者不让、庸者不下、能者难上”的怪圈,制约着执行力的进一步提高,对维系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有一定影响。

3.法律法规制度本身有待完善。涉及监狱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相对滞后是影响执行成效的基础因素。一些法律法规制度是三四十年前甚至更久前制订,现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且一些法律较为笼统,配套法规迟迟未出台,或一些事项并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特别是刑事诉讼法新修订后,与之相应的监狱法律法规并未修订,监狱警察在工作中凭经验办事,难以符合规范执法要求。一些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其中多具有临时性特征,甚至于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缺乏系统性规范性。正是由于法律法规制度的缺乏或其本身存在缺陷,影响了监狱警察执行力建设,也影响了监狱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建设。

(三)提高监狱警察执行力的对策思考

1.加强监狱警察执行力文化建设,提高执行者的综合素质,确保监狱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文化是一种理念,又是一种信仰,还是一种规范,具有较强的渗透力、感染力和贯穿力。在一个监狱乃至一个组织里,无论制度有多完善,肯定还会有缺陷,如果执行者于内心不赞成或反对这些制度,那么制度再完善执行起来也会变味。因此管理的关键不在于制度的被动执行、不在于让想犯错的人没机会犯错,而在于制度的主动执行、主动落实,我们应通过长期的监狱警察职业道德的教育和熏陶,强化监狱警察的执行理念,让有机会犯错的警察不愿意犯错、不会去犯错,将执行力建设升华到最高境界——执行力文化,即警察执行力文化。

监狱加强执行力文化建设,首先要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我国传统文化要义在于将原则与灵活、理性与感性等看似矛盾的管理因素融于“道”中,将“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使理性与感性相生相融。因此,我们在借鉴传统文化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时,要教育警察认识到内心的职业操守为“自律”,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为“他律”,要强化执行理念、严格职业操守,打造情理交融的执行力文化。其次,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这就决定了在监狱的执行力文化中,理性要高于感性,一切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再次,监狱的主要任务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人民警察既是管理者,必须严格地执行刑罚,同时又是教育者,对罪犯的因人施教又需要有柔性的一面,重理性也要富有感性、有感情也要更重法律。最后,加强执行力文化建设,内容要实在、形式要多样,可结合监狱系统开展的各种警察素质教育活动、执法执纪活动、安全竞赛活动等。加强领导层面的雁行文化、情感文化,意识层面的价值文化、道德文化,管理层面的警营文化、精细文化、绩效文化和互动文化等建设。

2.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监狱警察执行力,确保监狱长期安全稳定。监狱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要进一步纯化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职能。可尝试推行扁平化管理,提倡一岗多能,按需设岗,压缩机关科室警力配置,将富余警力分流、充实到基层监区。通过监区周例会、监狱座谈会,广泛听取基层监狱警察的工作建议,以扩大基层监狱警察参政议政权,激发其提高执行力的自觉性;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求说实话、办实事,力戒浮夸、吹嘘,为基层单位和监狱警察执行政策以及制度或计划创造宽松的执行环境,强化警察执行力,以确保监狱的长期安全稳定。

3.健全决策机制,完善监狱规章制度,维系监狱长治久安。其一,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监狱某一个单项的决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监狱的安全稳定,因此我们要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实行决策前的论证制、决策中的票决制、决策后的责任制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从而使决策尽量科学、计划尽量可行,确保监狱的长治久安。其二,健全完善可行的监狱规章制度。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法律制订后的基础上要想提高政策法令、规章或计划的执行力,必须要靠健全的制度作保障,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各项管理程序化。在长期的监狱工作实践中,我们已建立了警察直接管理、狱情犯情分析排查等诸多工作制度,对于这些,我们应注重其在实践中的不断修订和完善,以增强其可操作性,以更好地适应监狱工作,确保监狱长期安全稳定。其三,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及时有效的事中控制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必须建立事中控制的有关制度,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跟踪问效,以便及时收集信息与执行反馈,评审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其四,建立严格、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警察执行力,可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现工作跟着目标走、责任跟着职位走,对那些工作不落实、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或只说不做的单位和责任人,对那些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给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和损失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在公务员收入进一步规范的情况下,可有效结合监狱企业方面的有关奖励政策,尝试建立监狱安全重点制度的否决机制,以进一步强化问责,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和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监狱长治久安。

4.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激活执行活力,维系安全稳定。其一,建立科学的监狱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和监狱警察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对于监狱警察绩效考核,我们首先要明确不同岗位的岗位职责,坚决杜绝因职责不清而出现的人为的推诿扯皮,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时候就是出现了岗位职责不清而导致安全事故或工作失误的情况,甚至有的时候是在出现安全事故或工作失误后,在领导的督导下,仍然未及时整改、明晰职责,这一点我们在多年的监狱实践中并不鲜见。①对于这一现象,有时许多同志也都是看透不说透,你不强调我就跟你装糊涂,导致整改工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同样的事故或失误还会一再发生。我们应真正做到结合岗位职责、工作性质明确监狱警察绩效目标,健全监狱警察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评方法、拓宽考评渠道,建立指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显性评定与隐形评议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和考评机制,区别和把握好实绩与虚绩、显绩与潜绩,力求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其二,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基层监狱要从本单位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警察个人成长进步三方面的实际出发,本着按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推行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组合,创建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局面。其三,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古人云:“矢不激不远,人不励不奋。”提高执行力,必须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与警察的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表彰奖励;对绩效一般的,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指明努力方向;对绩效较差的,予以严肃处理,进而体现区别,奖优罚劣,让优秀监狱警察有成就感、平庸监狱警察有压力感、不称职监狱警察有危机感,进而全面提高监狱警察执行力,为有效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切实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打下坚实基础。

三、监狱安全长效机制的软件建设

监狱安全稳定是监狱的首要任务,改造罪犯是监狱的中心任务,监狱工作要明确并处理好首要任务和中心任务的关系,以有效建立监狱安全长效机制。实际上,我们可把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比喻为事物的表象,则罪犯改造就是事物的本质,我们若要维护监狱安全稳定和长治久安,治标更须从治本起,标本兼治、内外兼修,关注罪犯改造,注重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从源头治理上,营造和谐稳定的改造氛围以确保监狱长期的安全稳定。

首先,以人为本,创新教育改造工作,从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角度提高改造质量,维系监狱的长治久安。

我们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注重罪犯教育改造“三性”:教育内容的鲜活性、教育形式的多样性、教育改造方法的科学性,以提高改造质量,并以此建立起良好改造秩序,维系监狱的长治久安。一是在注重教育内容的鲜活性上,既要坚持正规系统的课堂化教育,又要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的需要,结合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生活实际组织起鲜活的系列化的专题教育和辅助教育;既要剔除僵化教条的陈旧教育内容,又要注重积极寻找那些鲜活性的教育事例。典型代表若能够被请回监狱做“现身说教”,那将是非常鲜活的事例,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监狱的安全稳定将是大有裨益。二是注重教育形式的创新性上,要自觉地克服传统教育中的某些僵化、刻板模式的束缚,开拓创新教育形式,将无形的教育融入到有形的活动之中、将有声的教育与无声的教育结合起来、将罪犯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结合起来,灵活运用,在潜移默化中使罪犯受到教育、受到启示。如要善于把握契机,因势利导,可在亲情帮教活动中及时开展感化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服刑人员去体会亲情的关爱,去感悟亲人的祈盼,明白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应尽之责,触及心灵、回归良知,真心悔罪改过,这样可变监狱执法为罪犯主动改造,这无疑对营造良好改造氛围、促进监狱安全稳定有着正规系统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在注重教育方法的科学性上,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实践中,我们要善于发掘载体、创新载体、运用载体,把教育改造的内容融入到各种载体之中,要有效利用“声、光、电”等科技手段,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开展教育改造工作,如建设信息化电教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视频教学,或有选择地设置狱内电视台以播放教育教学片;又如在习艺车间里安装音响系统,播放舒缓音乐或流行音乐,以活跃车间气氛、缓释改造压力、放松思想情绪。这些都对建立良好改造秩序和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有着很好的浸润、润化作用。

其次,以人为本,营造教育改造的主流文化,构建和谐育人环境和良好改造氛围。

如前所述,一个和谐的育人环境可以催人向上,起到“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之作用。监狱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由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组成,自然环境一般指狱内建设和狱政设施,我们主要应侧重于人文环境建设。在人文环境上,我们可以特殊教育学校为载体,建立各种各样的改造文化信息交流平台,如指导罪犯自办狱内报刊,扩大发行量和版面,并让更多的罪犯有展示才华的平台、寻找积极改造的信息,把此类报刊办成改造路上的指路明灯、良师益友;又如加强监区文化建设,尝试成立“服刑人员文化委员会”,开展喜闻乐见、直观有趣、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为罪犯舒缓紧张、焦虑等情绪,并在活动中激发改造热情,拓展知识,培养能力,养成良好的为人处事习惯。

再次,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不良心理矫治,有效避免突发事件。

维系监狱安全稳定,除了要正常开展狱情犯情排查工作,加强对顽危犯、“三假三涉犯”、“四类矛盾犯”、精神异常及老病残犯、二次以上判刑罪犯等重点罪犯的管控,同时要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服刑罪犯心理矫治,发挥心理矫治在消除犯罪心理、养成健康人格中的作用。注重开展服刑罪犯心理矫治,矫正、治疗服刑罪犯的不良心理,以保持其心理健康。为做好此项工作,可落实“五百方针”,即:对新入监罪犯百分之百地收监甄别;百分之百地对服刑罪犯进行心理预测;对服刑罪犯心理咨询百分之百地给予帮助提高其认知能力;对有心理危机的服刑罪犯百分之百地给予预测和干预;对有心理疾病的服刑罪犯百分之百地给予心理治疗,以逐步打消服刑罪犯的抗改、烦恼、焦虑、失落、偏见、自卑、固执和敌意等不良心理。需要说明的是,心理矫治工作要突破当前一般的心理咨询,要辅以医疗手段,贯穿于罪犯服刑改造的全过程,全面推广服刑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评估、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治疗等教育形式,如建音乐矫正室和医疗性、功能性情绪矫治室等,以满足服刑罪犯调节情绪的教育需要,这些对于维系监狱长期安全稳定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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