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习仲勋关于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团结稳定工作的理论贡献

2014-04-06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班禅习仲勋少数民族

车 辚

(云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650201)

习仲勋同志曾在地方和中央的多个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是我们党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领导人,他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解决民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有关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团结、稳定等问题上作出了杰出的理论建树。

一、民族地区的改革:坚持“稳进慎重”的方针

习仲勋同志在1952年调中央担任政务院秘书长前,一直在西北工作,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陕、甘、宁、青、新疆五省区当时均属西北局管辖。西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光信仰伊斯兰教的就有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兄弟民族,甘肃、青海还聚居着藏族、羌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等少数民族,其中藏族、蒙古族信仰喇嘛教,宁夏则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地。加上西北地处边疆和多国接壤,边疆、民族、宗教等人文地理特征非常鲜明。解放之初,西北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是西北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为贫困民族多、跨界民族多、信教民族多、聚居民族多,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组织力量较为薄弱,在藏区、南疆维族人聚居区甚至汉人都是很少的,改革工作阻力很大。习仲勋认真贯彻党中央的指示,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提出在民族地区的工作要坚持“稳进慎重”的方针,不能犯急性病。这主要体现为几个基本原则。

1.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摸清民族地区的基本情况

西北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较为恶劣,土地贫瘠,地广人稀,干旱少雨,交通阻塞,自然地理具有多样性特征。除陕西、甘肃两省有较好的革命基础外,青海、宁夏长期处于马步芳、马鸿逵的军阀统治之下,藏区实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剥削制度,地主、农奴主、宗教首领是实际的统治者。在这些地方,历代反动政府长期实行压迫、剥削、封锁和隔绝的政策,使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各少数民族之间都存在巨大的民族隔阂甚至民族仇恨。因此,习仲勋强调做好调查研究的重要性。1951年12月18日,习仲勋对西北区护送十世班禅返藏的干部谈话时说:“调查研究,了解和熟悉西藏各方面的各种情况(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宗教、习俗、历史等)。要造成一种风气,这就是学习。了解不全面,就不可能得出正确的办法。”[1](P201)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政治路线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在进入偏远陌生的民族地区时尤为重要。

2.要做好干部准备和群众准备的两手策略

首先是干部准备,包括汉族干部准备和少数民族干部准备。汉族干部进入民族地区后就要着手发现和培养少数民族中的积极分子、进步分子,使之逐渐向党靠拢,经过帮助、培训成为骨干,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渐由辅助作用过渡到独当一面。1951年4月5日,习仲勋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指出:“有计划地培养兄弟民族的干部,培养各种人才。现在是有事无人办,或者人手很不够。要用最大决心在几年之内改变这个情况。”[1](P162)其次是群众准备。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不平等现象广泛存在,我们在民族地区推进的土地改革、民主改革都会触及到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有些民族上层可能会失去一些特权。加之少数民族群众一般笃信宗教,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文化程度较低,在未取得他们理解和配合之前,仓促推进改革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甚至在帝国主义和反动势力教唆下发生叛乱。所以,习仲勋给西北进藏干部讲:“应多开代表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多让各地区的上层分子上来,讲解政策,建立关系。军政委员会成立以后,多采取访问团、调查团、救济组、医疗队等名义,组织各方面的人下到各地去,搞完工作以后回来,采取反复的上来下去的工作方法。”[1](P201)这就是通过群众路线拉近解放军和汉族干部与少数民族上层和基层群众的距离,消除恐惧和猜疑,增加理解和互信,积累感情和共识,惟此才谈得上群众参与的民主改革。

3.谨慎处理民族宗教关系

1952年1月10日,习仲勋给毛主席的电报中建议入藏干部应做好民族工作,主要内容是:“我入藏干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族工作,防止过急过高要求。内地藏族聚居地暂不进行土地改革,喇嘛寺的土地目前均以不动为好,特别是佛教寺院的土地过早征收于我不利;在游牧区也不应提‘反恶霸’口号,半农半牧区也不进行土改。”毛主席在电报上批示:“习仲勋同志的意见值得注意。”[2](P46)除藏区外,在其他民族地区,尤其是穆斯林地区,习仲勋也坚持同样的主张。西北局在土改中,清真寺、拱北、道堂的土地暂时一律不动,同时排出各民族、各教派头人名单,坚决保护必须保护的人过关。在宗教势力强大的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宗教因素相互交织,任何触动民众根本利益的改革都可能产生群体性、突发性、连锁性、甚至国际性的影响,必须慎之又慎。

二、民族地区的发展: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

建国之初,各民族间最大的不平等就是经济上的不平等。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社会、宗教等多重因素影响,西北地区是我国最贫穷落后的地区之一。如西藏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统治,土司、头人、宗教上层在经济上占有大量庄园、牧场和农牧奴。广大农奴由于缺乏先进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又遭到农奴主和喇嘛寺的残酷剥削,加上宗教禁忌束缚,生活苦不堪言。再如新疆,维吾尔族农民约占农村人口总数的90%,绝大部分分布在南疆各地。解放前还分散地、个别地存在着完整的农奴制庄园(如墨玉县的夏合勒克乡),其余大部分农村以“伙种”制和半无偿劳役的雇佣剥削为主,同时也存在高额实物地租和雇佣劳动剥削,以及某些农奴制剥削的残余[3](P41)。中国共产党领导少数民族群众翻身得解放,一要打破封建剥削制度,二要打破宗教精神枷锁,三要打破民族隔阂,四要实现民族平等,最终目的是让少数民族过上富足安康的幸福生活。

解放之初,能够迅速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调动广大民众生产积极性的措施就是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习仲勋认为,即使在民族地区,凡是有条件启动改革的地方都要尽早启动,这对发展生产有利,总的原则是农业区必须坚决进行土改,在半农半牧区、纯牧区则可暂缓土改,集中精力进行修路、贸易、医疗等工作。习仲勋指出:“在兄弟民族的农业地区,只要有条件,就应该领导群众开展减租和土地改革运动。但是,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勉强去办。这个改革是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的基本一环,没有这一步,群众不满,人心不安,其他工作也很难开展,早办比迟办好。”[1](P162)1952年7月16日,习仲勋向党中央和毛主席电告关于新疆农业区土改和牧区工作的情况分析和基本方针,得到毛主席的充分肯定。其中,牧区工作的总方针是:安定社会秩序,保护与发展畜牧业,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地改善牧工和穷苦牧民的生活[2](P484)。通过有区别的策略和方针,在新疆300 多万农民在土改中获得实惠,生产积极性得到释放,而牧区数十万牧民得到休养生息。经过土改,农村经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西北地区贫农的总收入一般比土改前增加了40%,贫农中有30%一年之后上升成了中农。农民收入的提高是实实在在的民生。

1952年12月21日,习仲勋给毛主席的报告中明确提到,今后西北的中心任务就是经济建设。他说:“今后一个最基本的中心任务就是经济建设,即城市以工业建设特别是重工业建设为主,农村以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为主,并须稳步前进,讲究质量。其他一切工作都围绕这个中心,并为这个中心服务。”[1](P237)他还说,土改使相当一部分农民暂时摆脱了赤贫状态,生活有所改善,“但是这种改善是有限度的,还只是保证在灾荒年中不致饿死人,还只是把人民过去不稳定的生活,稳定在今天的水平上。”[1](P239)就是说,民生改善的基础是不牢固的。尤其西北地区生产条件差,山地多(约占全部耕地的半数),土壤贫瘠,生产工具和技术均较落后,产量低,副业少,增收难度大。加上交通滞后,运输困难,粮价低廉,工农产品剪刀差很大,农民虽有余粮,但经济依然困难。习仲勋特别提到南疆、陕南山区和陇东山区,表现出深深的忧虑。

粉碎“四人帮”后,习仲勋重新回到领导岗位,他一如既往关心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1986年11月1日,习仲勋在全国民委主任(扩大)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主题是:少说空话,多办实事,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搞上去。他说:“现在,少数民族中还有一千五百万人口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在全国是个少数。但少数民族只有七千万啊!占了近四分之一。值得我们重视。”他提出:“在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各地党委和政府要把经济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切工作要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去进行。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发展商品经济。”[4](P293-294)这实际上提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展的外部动力是对外开放,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走出去,引进来,打破闭关锁国的状态;发展的内部条件是对内搞活,要让资源、技术、资金、人才、产品等生产要素都流动起来;发展的趋势是商品经济,让市场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要素流动中发挥更大基础性作用。

三、民族地区的团结:关键在于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很早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早就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在人口迁徙、民族融合、民族分布和社会结构上,我国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地理:各民族交错聚居和杂居;不仅少数民族地区一般都有汉族分布,而且不少地方汉族人口还居于多数;还有不少地方都是由许多少数民族和汉族共居在一起的。因此,从民族结构、居住特点和社会历史条件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唯一选择。“中国如果采取联邦制,就会在各民族间增加界墙,增加民族纠纷。”[5](P343)习仲勋坚决贯彻执行《共同纲领》的规定和中央的指示,在西北有准备、有步骤地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并把这项制度看作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最重要的体制保障。

1.在西北推行民族区域自治,需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干部条件好、群众基础好的地区就先行先试,积累经验。1950年,西北局在甘肃的夏河(拉卜楞)、东乡、卓尼、武坪、天祝、肃北等县和宁夏的阿拉善旗、额济纳旗等蒙、藏和东乡等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而且天祝藏族自治县还是全国第一个藏族自治地方。青海等省某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区、乡也这样做了,取得较好效果。

2.应当采取由下而上,由小到大的步骤。习仲勋指出:“大家也曾看到一个事实,就是大多数地区仍然是几个民族杂居的,虽然某些民族在一定范围内分别聚居,而居住的情形却又是很复杂的。这些情形,也使我们不得不先采取由下而上、由小到大这样的步骤。”[1](P158)在多民族交错聚居、杂居的地区,只有从区、乡开始推进,才可能理清民族分布、居住状态、社会结构,才有可能定出较好的区域自治方案,是单一民族自治还是多民族联合自治?联合自治民族顺序如何安排?

3.自治区域的地理界线划分应统筹兼顾并充分尊重民意。习仲勋指出:“自治区域的地理界线,必须按各族人民的分布情况,由当地民族人民自己依照经济生活等条件来决定。应当承认,过去留下来的行政区划有不少是不合理的。”[1](P158)各少数民族有特定的宗教信仰、历史传承、迁徙方式、风俗习惯、生活偏好。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回族等几个较大民族文化发展程度较高,有语言文字和特定宗教,但民族内部的封建剥削程度较深,等级森严,贫富差距巨大。西北除藏区、南疆外,一般民族地区都有汉族分布。一般而言,汉族居住的地方,自然环境、地理条件、交通条件都比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要优越一些,从民族团结的角度出发,适当划进一些汉族和其它民族(如回族)的居民区,特别是城镇,对相对贫困落后的民族是有利的。

关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习仲勋曾做过精辟论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为在我们国内各民族之间确立一种真正平等和巩固团结的关系。因此,巩固各民族团结便成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原则。”[1](P159)换言之,民族区域自治是手段不是目的,实现最终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才是根本目的。以《共同纲领》为行动的基本准则,以党的领导和人民军队为基本保障,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办好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习仲勋非常反对“为办区域自治而办区域自治”[1](P161),强调民族自治工作要实现目的性、程序性、真实性、群众性的统一。

四、民族地区的稳定:离不开有效的统战工作

统一战线是我们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民族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它和宗教工作相互交织,在边疆民族地区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复杂性、敏感性、国际性等特点。进入近代,西北地区是英国、沙俄等西方列强觊觎的重点地区,列强利用历史上汉族和少数民族间的历史旧恨、民族隔阂、宗教差异、阶级剥削等不断分化、切割、瓦解少数民族地区和中原的关系,煽动民族自决、民族独立、民族分裂,制造了许多危害中国统一、边疆稳定的恶性事件。习仲勋和西北局在西北平叛、维稳、剿匪、反特等工作中采取政治争取和军事斗争相结合、上层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爱国反帝和反封建相区别的原则,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打击最顽固不化、最反动嚣张、最凶恶残暴的一小撮敌人,对大部分少数民族土司、头人、活佛、教主、门宦采用“攻心为上,攻城为下”的安抚政策,通过接触、宣传、慰问、政治安排、生活保障等措施,让他们消除疑虑,理解我党我军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帝国主义、反动分子划清界限,占到祖国和人民的一边。

1.政治争取和军事斗争相结合。1952年12月21日,习仲勋向毛主席汇报西北的工作时专门讲到民族工作,特别是新疆问题、甘肃平凉西吉事件、阿木企河事件、青海昂拉武装叛乱。这些问题都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匪患、武装叛乱,背后有民族宗教因素、帝国主义因素,最后都采取“政治争取为主,军事上只作防御的方针”、和平谈判、军事清剿等综合措施予以平息。这里面,政治争取是首位,军事斗争是最后手段,同时区别匪首和普通叛匪、不明真相群众,把剿匪和安置流亡的群众相结合。习仲勋特别报告:“甘、青藏区今年也都派去访问团、工作团,做了很大的争取团结的工作,这些地区基本上是安定下来了。”[1](P240)

2.上层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在西藏、新疆、宁夏这样几乎全民信教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贵族僧侣、土司头人、掌教阿訇等上层人士在普通民众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号召力。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在于基本群众,尤其是被压迫群众,但在民众被彻底发动起来以前,团结争取上层人士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争取一个上层就可以打开一片局面。习仲勋非常重视上层工作,不仅是向下面布置工作,而且亲历亲为。以他和十世班禅大师的交往为例。1951年初,中央准备安排十世班禅返藏,护送任务交由西北局负责。1951年12月15日,习仲勋专程从西安赶到西宁欢送班禅启程返藏。从此,开启了习仲勋与班禅大师长达40年的交往。“文革”结束后,习仲勋和班禅大师重新恢复工作,由于历史和工作的关系,他们保持着密切的交往,出门要告别,回来要谈心,是他们的老习惯。1989年1月,班禅大师去西藏主持班禅东陵扎什南捷开光典礼前,专门向习仲勋辞行。习仲勋说,这个季节西藏缺氧严重,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体,不要性急,要劳逸结合。谁知,班禅大师1月28日心脏病突发在西藏圆寂。习仲勋得知消息,异常悲痛。1989年2月20日,习仲勋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深切缅怀班禅大师,“悲大师之示寂,翼乘愿之再来”[6]。

3.爱国反帝和反封建相区别。这一条原则主要适用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藏区、穆斯林聚居区。解放之初,党中央、西北局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民主改革比较谨慎,尽量在上层基础、群众基础都具备的情况下才推进改革。对上层分子区分左、中、右、坏,只要爱国反帝就可以团结,封建剥削因素则可留待日后逐步解决。习仲勋与西北局护送班禅进藏干部谈话时专门讲到西藏统一战线的原则和策略。他说:“爱祖国、反帝国主义,这是西藏搞统一战线的基础。搞这个统一战线就是为了开展反帝斗争,在斗争中巩固扩大统一战线。在西藏反封建目前还为时过早。要争取达赖、班禅到反帝统一战线中来。”[1](P200)中共西藏工委1952年5月16日将这次讲话要点印发西藏各地,其基本精神对其它藏区和一些民族地区同样适用。譬如,西北局在新疆牧区的工作就采取了一系列相似政策,这些政策将爱国反帝和反封建相区别,将封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相区别,对于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发展经济、巩固政权是极为必要的。

[1]习仲勋文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概况[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

[4]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

[5]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6]习仲勋.深切怀念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朋友班禅大师[N].人民日报.1989-02-20.

猜你喜欢

班禅习仲勋少数民族
清人绘六世班禅唐卡
中国画《习仲勋与两当起义》
我给十世班禅大师当翻译
习仲勋 政治生涯的“艰苦岁月”
我认识的少数民族
《六世班禅洛桑班丹益西传》的史料价值
九世班禅与拉卜楞寺间的史实考究
习仲勋:统战工作的典范
少数民族治疗感冒的蕨类植物(一)
少数民族治疗感冒的蕨类植物(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