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监狱的追问——评乔成杰“监狱哲学的现代构建”

2014-04-06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囚犯刑罚惩罚

张 晶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江苏 镇江 212003)

关于监狱的追问——评乔成杰“监狱哲学的现代构建”

张 晶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江苏 镇江 212003)

《监狱哲学的现代构建》是乔成杰副研究员监狱哲学思想的理论创新。囚犯是监狱的元概念。现代监狱哲学认为,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是和谐社会的调节器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器。现代监狱价值的内容是公正、谦抑和效率。这是现代监狱制度的三大“支点”和贯穿现代监狱哲学的三条“红线”。

监狱哲学;现代监狱制度;理论创新

近几年来,乔成杰副研究员的研究成果颇多,当然,这源自于他的勤奋,源自于他的刻苦,更源自于他对于监狱理论的悟性和热爱。

最近,乔成杰副研究员在《司法警官学界》2014年第4期发表了《监狱哲学的现代构建》 一文。这篇文章是乔成杰副研究员监狱哲学思想的整个框架和核心观点。

一个惊险的跳跃

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思想解放,如今的理论研究的学术禁区正在被打破。监狱学理论研究也是如此。当下,人们不会再困扰于在这个法学家不会顾及的监狱学领域会有多大的理论突破。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监狱学理论研究具有广阔的前景,用“期待辉煌”来形容,也不为过。问题是,我们有没有创新的实力和功底,有没有创新的勇气和担当。

我说的“惊险”,首先是指学术的创新。对此,我与乔成杰有着共同的理解和判断。创新一个学科理论,是一个难事。难到一个人一辈子都很难创新;难到一个学科几代人都没有创新。一如诗歌的巅峰,自唐以降,再没有李白;一如战国之后,再没有百家争鸣的局面。监狱学理论也是如此。我们当下读到的林林总总的监狱学专著、监狱学论文里,创新的文章、创新的观点,可谓凤毛麟角。甚至,当下的不少文章,其立意、其深度、其建设性,并没有超越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更多的文章是抄来抄去的炒冷饭,拾人牙慧,了无价值。

那么,乔成杰的这个选题,能避免陷入这样的窠臼吗?这是他和关心监狱学理论研究的同行所关注的。

这个选题的惊险的另一个层面的意思是:哪怕是乔成杰以超人的胆识和能力,果真如我们所期待的创造出了关于监狱学的新理论,也依然面临着窘境:实务界的抵触与拒绝。可能的理由是:一是实务界基于传统的管理所带来的运行惯性。人是有惰性的。人们习惯于在惯性的思维和路径里,按部就班地运行。而创新,意味着对原有惯性的打破和新秩序的重构。一如鲁迅说的“在中国,就是挪动一张椅子也要流血”。二是有些监狱民警基于现代监狱哲学所可能带来的冲击,如强调囚犯权利,必然会限制民警的权力的担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能力危机、本领恐慌。三是个别民警基于现代监狱哲学的普及而带来的信息对称,使自己失去了黑箱操作的“获利”(包括管理的便利,如“我说你听”的“绝对命令”)空间。

按理说,一个理论不被一些人所接受,是正常的。人各有面,心理不同,认识不同。共产党人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同样也有反对者;孔孟之道滋润中华文明2000余年,同样也曾经被“打倒”。

这里的问题是,我们要看乔成杰所说的监狱学的理,到底有没有“理”?

乔成杰引用的罗素的一段话,富含深意:

“最终证明是正确和重要的理论,最初是由于他们的发现者有一些不切实际、荒谬的考虑而想出来的。由于最初人们不知道一个新的学说是否正确,因此,在提出新真理的自由中必然包含着相等的犯错误的自由。”

一个基本的命题

“监狱哲学的现代构建”,仅有9个字,但容量很大,研究的余地非常广阔。以我们最通常的理解来分析,至少包括了这样几组关键词:监狱,哲学,现代,解构,构建;监狱哲学,现代构建;监狱哲学的现代构建。

尽管论述起来会非常浩大而繁琐,其实,以哲学的眼光看来,这些问题,就是要回答好三个问题:乔成杰归纳为“监狱是什么?为什么会有监狱?监狱的未来会是怎样”。这是关于监狱的终极追问。

在乔成杰看来,“诸如此类的问题是监狱学最基础、最简单却又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也是最具开放性的问题,不同历史时代和场景的不同人物往往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不过,笔者认为乔成杰最后一定会给出一个“乔氏答案”。

第一,监狱是什么?

尽管古今中外有着多样化的论述,但是,在中华文化圈里,大多集中在了监狱的惩罚性和威慑性上。所以,监狱作为绝对的国家暴力机器的价值论,从苏联到中国,影响至深至远,至少,目前我们还没有摆脱这样的观念。

当然,沈家本是个例外,他说:“监狱者,感化人而非苦人、辱人者也。”“藉监狱之地,施教诲之方,亦即明刑弼教之本义也。”*(清)沈家本,“监狱访问录序”,载于薛梅卿编《清末民初改良监狱专辑》,第449页,中国监狱学会内部资料,1997年。

在笔者看来,监狱一定是国家机器,监狱一定会有暴力的属性,监狱也一定会有惩罚的功能,甚至“惩罚是监狱的天然属性,社会主义的监狱,依然有惩罚,惩罚也依然是监狱的目的”*拙作《深读矫正——现代监狱制度的理论逻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16页。。然而,仅仅惩罚,不是社会主义监狱的目的,甚至也不是现代国家的目的。现代监狱以及现代监狱哲学告诉我们,监狱的属性远不止于此。监狱还是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和谐社会的调节器和社会矛盾的化解器。

第二,监狱“为什么”?

改造人,一直是我们的崇高目标;矫正人,一直是发达国家的不懈追求。这里,限于篇幅,我们不谈改造与矫正的细微差别以及不同的价值蕴含。其实,在撇去了意识形态的遮蔽后,我们惊奇地发现,在人类的现代社会,人们对于囚犯的态度是趋同的。所以,当下,在中国谈论矫正与谈论改造一样是允许的和可接受的。

这里,我们要搞清的是,无论是改造,抑或是矫正,都离不开囚犯。所以,要追问监狱“为什么”,必须搞清楚囚犯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逻辑是:监狱因为囚犯而存在,囚犯因为刑法而产生。因此,囚犯是监狱的元概念。故而,这里的问题是:囚犯是什么呢?

囚犯是什么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社会背景,也有不同的定义。过去,我们通常在“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框架里,理解囚犯。在这种理解里,产生了“囚犯是敌人”、囚犯“是社会渣滓”的观念。后来,我们在刑法学的领域里,解读囚犯。在这种理解里,又产生了“囚犯是刑罚的对象”的观念。社会在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理解囚犯,就有了更新的角度。如社会分层理论的兴起,使我们认识囚犯就多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这就是笔者所提出的“第三代囚犯”的概念。在这个视角里,囚犯是什么?

根据调查结论,现在的在押犯中80%的囚犯是社会底层人群违法犯罪。*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数据。具体参见拙作《第三代囚犯》,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学界观察》2013年第4期。违法犯罪,当然要绳之以法。问题是,绳之以法之后,作为监狱应该如何确定应对之策?显然,不能一味地惩罚;显然,也不能一味地打击;而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改造,是不是也要来一个变革,进而弱化其泛政治化的含义呢?

这个问题,还和囚犯为什么犯罪密切关联。囚犯为什么犯罪?我们过去曾经义正词严地说,剥削制度产生犯罪,社会主义消灭犯罪!现在看来,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仅带有剥削制度的细菌和土壤,并且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也需要完善。笔者认为,社会制度的结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剥削制度如此,以消灭剥削制度为己任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如此。以此而言,剥削制度所有的、全部的制度,都是产生犯罪的制度。而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在于,根本制度(如党的领导,人们当家作主)是消灭犯罪的制度;基本制度(如按劳分配)大体也是切合社会发展的,因而,也不会引起犯罪;而当下的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如教育制度、养老制度、保险制度、住房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等等,由于激烈社会转型客观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协调、不周全而导致和诱发了犯罪现象的发生。所以,尽管历经“严打”而犯罪不止。因为,“严打”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不公正、不规范、不协调、不周全的现象,甚至还有加剧的可能。由此而上溯、而下探,在犯罪学的视野里,消灭犯罪,还只是个理想的期待。因为,在犯罪学的定义域里,我们要注意以下两个判断:只要有人就有犯罪;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

第三,监狱“怎么样?”

按照过去理想的设计是消灭监狱。因为消灭了犯罪,监狱自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没有囚犯,何来监狱?甚至即使有囚犯,也可以没有监狱。当下如火如荼的社区矫正,已经为这个问题的回答作了最好的注脚。

这样,我们再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简单得多。即在监狱还没有消灭之前,监狱该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依据上面对于犯罪的分析,对于囚犯的分析就顺理成章地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是扩大假释。

二是推进监狱的分类。*在“一个都不能跑”的指挥棒下,推进监狱分类很难。

三是扩大囚犯亲情救赎。这是一项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最受囚犯亲属欢迎的方式。当务之急是顶层的制度设计。*拙作《现代监狱的理念与立法》,刊于2014年第5期《犯罪与改造研究》,第24页。

四是创新改造矫正技术。对囚犯进行规范的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学到一技之长。在当下囚犯大量地从事劳务加工的新情势下,原来的干什么学什么的机制已经荡然无存。因此,开展规范的职业技术教育很有必要。

以提高囚犯的基本素质为基本的选项,开展人文修养教育。

江苏的设想是建设现代监狱,此举甚好:具有前瞻性、方向性、示范性,当独领全国监狱创新发展风骚。此决断,当会为探索未来中国监狱的发展之路而载入史册。

一幅现代的图景

监狱哲学,很神秘,也很玄奥。其实,这也是当下和未来关于监狱的基本问题。所以,这是一个很现实、实务的问题。

其中,应该搞清楚读者最关心的“监狱哲学是什么哲学”。其次又要问,现代的监狱哲学该如何构建?

关于监狱哲学的思考,笔者也试图解读过。《中外监狱哲学比较》这篇发表在2011年 第6期《唯实》要目上的文章,从惩罚哲学、改造哲学和人道哲学三个层面进行了比较。而乔成杰的文章,角度转换为以下四个基本命题:

(1)监狱的功能——如何定位监狱的功能和角色?

(2)罪犯的法律地位——我们对罪犯负有怎样的责任和义务?

(3)刑罚权力的运行——如何实现行刑法治?

(4)矫正的技术——如何科学地改造罪犯?

以上的问题,更加贴近监狱的现实,也更加地务实。并且,这些现实、务实的问题的解答是具有现代性的。所以,笔者称之为现代叙事。

这样的选题角度,无疑表明了乔成杰对于当下监狱的“气门”充分而深刻的把握:关注现实,服务现实。

接下来,乔成杰顺理成章地将现代监狱价值的内容做了这样的描述:“公正、谦抑和效率作为主要内容,使之成为监狱制度的三大‘支点’和贯穿现代监狱哲学的三条‘红线’。”

在这样的价值判断下,乔成杰在大作的第四部分——“现代监狱哲学引领下监禁刑罚变革”,给我们描绘了精彩的图景:

(1)赋予监狱对法院判决的申请复查权,防止“冤狱”现象的发生。

(2)建立监禁刑罚特赦制度。

(3)完善刑罚变更、暂予监外执行和罪犯离监制度。

(4)建立高度危险罪犯刑罚后使用的保安制度。

(5)推进监狱行刑领域的恢复性司法,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资金。

(6)在厘清监狱职能的基础上准确定位监狱的角色。

(7)在推进监狱分类、警察分类和罪犯分类的基础上,实现矫正手段多元化、矫正方法专业化、矫正项目个别化和矫正资源社会化。

这个图景是务实的,也是激动人心的。读者读了乔成杰的这篇文章,在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未来监狱发展的蓝图。

我们期待乔成杰的专著,更期待未来监狱恢弘图景的早日呈现。

一点建议

最近,笔者还忙于思考关于监狱学的学术批评问题,这是监狱学学科建设的重要问题。没有学术批评的监狱学,不可能健康发展,更不可能快速发展。所以,健康而善意的学术批评,无论如何是不能缺少的。

在这样的动机下,也试着就乔成杰的这个课题,在学术批评的层面上,提出一点点建议。

一是关于现代监狱理念的问题,需要做更深的思考和更准确的把握。

目前乔成杰大作的理念,是参照借鉴了陈兴良的《刑法哲学》的理念。显然,在监狱学的门下,还应该有更切合监狱的现代理念。如人性化的理念(或者更传统一点,可以概括为“人道主义”的理念)。即便传统的监狱理念,也有一个以现代思想来改造、来创新、来发展的问题。如上文说到的惩罚的理念。惩罚的理念,在传统的理解上,绝大多数人事实上也把体罚列入其中,如过去民警说的口头禅就是,“不打不骂,没有专政味道”。在现代社会里,惩罚是必须有的,即天然属性说。但是,现代意义上的惩罚,一定是剔除了体罚的含义。所以,在现代理念里,此惩罚已经非彼惩罚了。以此类推,关于改造,如何赋予其矫正的含义;关于威慑,如何赋予其刑罚体验的含义,都值得探讨。

二是关于监狱哲学范畴体系图,需要更细密地斟酌。

乔成杰在大作里,为我们列举了监狱哲学的十个范畴:惩罚与改造;已然之罪与未然之罪;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刑罚剥夺烈度与刑罚体验;改造表现与人身危险性;监狱与社会(场域的封闭与开放);犯罪人与被害人;警察与罪犯;罪犯权利与刑罚权力。这让读者的眼睛为之一亮。而更为重要的是,乔成杰还列出了相应的图式。这是难能可贵的。范畴,尤其是哲学范畴这样高度形而上又高度关联的问题,用一种简洁、明了图式的显示呈现出来无疑是高明的。图式,可以使读者从拗口晦涩的学术术语里解脱出来。这就需要作者高超的理解力和把控力。如对于范畴的排列、对应、对于范畴之间关系的自然勾联、精准理解等。因其难,列图式又常常成为出力不讨好的口实。所以,这里建议乔成杰先生就此问题再做思考。此外,监狱哲学的范畴,是不是就是这十对,以及这十对本身的对应性,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三是关于现代监狱哲学引领下监禁刑罚变革,还可以再拓展研究的视域。

乔成杰的“第四部分——现代监狱哲学引领下监禁刑罚变革”,也许是实务工作者更关心的内容。应该说,这个命题基本涵盖了监狱的主要领域,并且具有创新性,也符合国际行刑的趋势。但是,仔细琢磨也不难发现,这七个方面的内容,在逻辑上并不在一个层面上。笔者以为,可以从监狱的理念、职能、体制、机制、制度以及队伍的层面,重新梳理、组合。

以上初步研读的文字,可能有些词不达意,尤其是最后一个部分的学术批评,更有坐井观天之悬疑。笔者的旨趣在于倡导一种积极、真善的学术批评的风气,进而促进监狱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连春亮)

DoubtAboutPrison—— Review on “Modern Construction of Prison Philosophy” by Qiao Chengjie

ZHANG Jing

(Jiangsu Province Higher Vocational School of Judicial Officer, Zhenjiang, Jiangsu 212003)

Modern Construction of Prison Philosophy is prison philosophy theoretical innovation by associate professor, Qiao Chengjie. Prisoner is the base concept of prison, modern prison and modern prison philosophy thought, prison is an organ of penalty, is a regulator of the harmonious society and place to resolve the social contradictions. The content of the modern prison value is justice, tolerance, and efficiency. This is the three big “pivot” of modern prison system and three “red lines” of the philosophy throughout the modern prison philosophy.

prison philosophy; modern prison system; theoretical innovation

2014-10-01

张晶(1961-),男,江苏沛县人,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监狱发展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二级作家,主要从事监狱学研究。

DF87

A

1672-2663(2014)04-0017-04

猜你喜欢

囚犯刑罚惩罚
神的惩罚
Jokes笑话
刑罚威慑力的刑法学分析
代运为名行诈骗 构成犯罪获刑罚
惩罚
断盐也是一种刑罚
走近土著
刑罚的证明标准
级别
真正的惩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