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粉壁考
2014-04-01徐燕斌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5期
徐燕斌
粉壁,又称壁书,是指将政令法律书写于墙壁,以便于民众诵读知晓的一种政令公布方式。粉壁通常位于衙署、通衢、寺观等人群流动的聚集处。〔1〕高柯立:《宋代的粉壁与榜谕:以州县官府的政令传布为中心》,邓小南主编:《政绩考察与信息渠道——以宋代为重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61页。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粉壁被用来公布法律,在汉代就已出现,据《太平御览》引《风俗通》曰:“光武中兴以来,五曹诏书题乡亭壁,岁辅正多有阙谬。”说的是东汉光武帝以来,为使上情下达,五曹诏书常题于各县乡亭墙壁之上。这种将诏书题于各县乡亭墙壁之上的形式,就是粉壁。
1992年在敦煌悬泉发现的《四时月令诏条》,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保存最完整、内容最翔实的粉壁,其书题于西汉后期,共101行,计2000余字,其内容与《礼记·月令》多有关联,该粉壁的发掘,为我们了解汉代粉壁的基本情况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2〕关于《四时月令诏条》的研究可见高恒:《秦汉简牍中所见令文辑考》,社科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239-261页。
东汉中后期,扁书开始流行,史载永建之后,诏书多“改著板上,一劳而九逸”,〔3〕《太平御览·文部九》,卷593。关于扁书的研究,可参见[日]富谷至:《文书行政的汉帝国》,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4-109页。但粉壁并未被完全替代,尤其在唐宋时期,粉壁作用又开始凸显,作为重要的政令传播方式,成为连接朝廷与地方政府政令上情下达的重要载体。
一、唐与五代粉壁述考
汉代在各类史籍中对于以粉壁形式发布法律的记载数量较少,一直到唐代才逐渐增多,据《通典·刑法三》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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