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不安全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
2014-04-01杨术兰付雪梅
中国医药导报 2014年30期
关键词:护理
竹 婴 杨术兰 付雪梅
重庆三峡医院平湖分院医疗业务办,重庆 404000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给人们生理、心理均造成较重负担,精神障碍问题频发。护理作为患者治疗的关键环节, 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精神科患者由于其特殊性,更提高了对护理的要求,其中安全是精神科病房管理的最重要问题[1]。
护理安全是指在护理实施的全过程中, 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 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坏、障碍、缺陷或死亡[2]。由于受精神症状的支配,精神病患者常出现异常行为,如走失、打人毁物、自伤甚至自杀等,护理工作稍有疏忽即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发生护理差错事故,引发护理纠纷[3]。在实际临床工作中,护士与患者接触、交流最多,另外由于护理工作较繁忙琐碎,容易导致差错发生,甚至有时无法避免发生差错。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新闻媒体的普及,关于医院的负面报道较多,医患关系矛盾突出,患者及家属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并且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医疗护理纠纷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4]。如何避免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护理安全,一直是护理管理者所关心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重庆三峡医院平湖分院(以下简称“我院”)精神科护理不安全因素进行调查,并查阅相关文献,分析原因,探讨相应对策,以期为精神科护理质量的提高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