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关系解读
——基于无嫉妒主义视角
2014-04-01杨洪足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杨洪足
(东华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1620)
一、关于效率与公平
(一)效率与公平目标的释义
效率目标,是研究“怎样做大蛋糕”,即怎样实现总量最大化。帕累托最优是理论界公认的效率原则,即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一个人的情况变好同时又没有使其他人情况变坏[1]。而税收效率原则,就是政府征税时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该原则细分为:经济效率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原则是指政府税收应有益于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2]行政效率原则,指税收本身的效率,即以尽量少的税收行政成本获得尽量多的税收收入。而此两种原则符合帕累托效率时便是最有效率的。
公平有客观公平与主观公平之分。客观公平,即一些实际数据体现的公平。主观公平是指人们的心理感受上是公平的,尽管数据上存在不公平。
(二)当前主流的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的思想到了17世纪末才得到认真的对待。之前,由于普遍认为社会与有机体的功能十分相似,所以,政府和贵族被视作心脏,而社会地位低下的人们被认为是有机体的次要器官,纳税是其与生俱来的功能,这种等级秩序被认为是神的旨意,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在税收史上这个相当漫长的时期,公平问题曾经是无须考虑的。
1.受益原则
随着等级制思想不断受到挑战,以及基于自然法则和社会契约思想的“新哲学”①的进一步传播和发展,逐渐形成了“国家契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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