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疑难案件的法律解释
2014-03-31龙御天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4年10期
龙御天
(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法律解释是法律规范与实际案例的中介,是个案中所包含的案件事实有效的涵射至法律条文所包括的法律事实上的桥梁与纽带。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法律解释活动尚未克服案件的个性与规范一般性的差异化之前,法律规范条文是不能被法官拿来作为裁判依据的。简单的案件中,当清晰明了的案件事实很容易找到可以适用的法律条文时,经典的司法三段论便能解决问题,且裁判结果也无争议可言。而复杂多变的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纠纷、新矛盾所带来的疑难案件,其往往具有事实模糊,适用法规不明确等特点,如果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依旧机械的照搬三段论,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一、疑难案件概述
(一)疑难案件的类型
疑难案件可以分为不同的情形:有关案件事实的疑难案件,有关法律规定的疑难案件,有关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相结合的疑难案件[1]。由于不是本文的重点,故笔者只对最后一种情况加以探讨,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语言解释的疑难案件。这是最常见也是最典型的疑难案件。立法者的能力是有限的,任何法律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加上法律法规条文的概括性与抽象性,针对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同的人在解释相关的法规时往往出现“复数的解释结果”。由于作为逻辑推理大前提的法规在语义表达上本就是含糊不清、闪烁其词,所以很难具体的指出哪种解释结果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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