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 “马恩晚年转变”辨正之一

2014-03-29张光明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14年1期
关键词:资本论人民出版社恩格斯

张光明

不久前发表的拙作《把对民主的期望由“空想”转向“科学”——<民主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民主>导言》①载《社会科学》2013年第12期。中已经提到,“民主社会主义救国论”的立论基础是“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思想转变”说,而此论的三个主要论据都是站不住的。现在我要分别对它们做一番较为详细的考察,并略述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本文讨论的是“马恩思想晚年转变”说的第一个论据:《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

《资本论》是马克思最重要的著作,但篇幅巨大,内容艰深,历来让读者望而却步,认真研读过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尤少。但无论如何,《资本论》第一卷明显的革命倾向,还是为人们所了解的。一般读者拿起这本巨著,多半只是匆匆浏览,没有耐心去深入了解其中繁冗的经济学分析、演绎和论证,即便如此,又有谁会不记得“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的革命结论呢?

随着20世纪世界历史的演变,一个问题浮现出来:140多年过去了,情况在相当程度上与这部巨著所预测的不同。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趋势确实被证实,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性导致经济与阶级矛盾激化的分析,关于资本越是积累工人大众便越是贫困的分析,关于资本高度集中必然引发社会革命的预言,似乎并未被后来的历史发展所证实。其结果,本应发生社会主义革命的西方资本主义中心地区并未发生革命,在社会主义革命旗帜下实现了政权更替的东方地区却普遍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理论与现实之间的这种显著反差,使得《资本论》长期以来在世界范围内遇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质疑和问难。对马克思经济学说的批判和辩护,构成了国际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重要话题之一,从中产生了不少关于现代资本主义的富于启发性的理论成果。总之,不论各派观点如何,矛盾确实是真矛盾,问题确实是真问题,而这里正用得上黑格尔的那句名言:矛盾引导前进。

近年来我们这里流行的“《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之说,却并非基于这样的广阔背景,而只是出自一种模模糊糊的简单感觉: 《资本论》第一卷鼓动革命,但结果是没有闹革命的地方干得不错,革了命的地方反倒没有民主,这足以证明革命是妨害民主的祸害。不过好在马克思晚年思想“转变”了,《资本论》第三卷把第一卷的观点抛弃了,不再讲革命了。因此,第三卷应该大大弘扬,第一卷则必须完全否定。

在当今厌恶革命、“告别革命”的氛围中,这种新的大胆主张一出,立即赢得普遍关注。一部分人好心地指望,这可以替马克思恩格斯洗掉革命的恶名,并为民主开出新的理论之源;另一部分人则恶意地讥笑道:瞧瞧这种一无是处的理论吧,连它的创始人自己最后都把它抛掉了!

我们在这里首先关心的,不是如何看待这些各式各样的观点,而是一个最初级的问题:“第三卷推翻第一卷”,这一新的见解符合文本的真实情况吗?

“第三卷推翻第一卷”的主要论点可以归结如下。

第一,从《共产党宣言》到《资本论》第一卷,所论证的是“一种打着解放工人阶级的旗帜摧毁先进生产力的暴力社会主义”,因此是完全错误的,苏俄革命的灾难即由此而来。

第二,到了晚年,马克思目睹资本主义的新发展,看到银行、股份公司使得生产越来越社会化,从而在思想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资本论》第三卷里提出了一个新的论点,那就是由于有了股份公司的出现,股权分散了,对生产的管理转移到专业管理者手里了,资本家的统治权虚化了,因此资本主义的“外壳”用不着再“炸毁”了,剥夺者用不着再被剥夺了,经由革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已经不再需要了;资本主义将会自己实现“自我扬弃”,和平地向社会主义过渡。

第三,《资本论》第三卷中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张,已经不再是把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而是认为只要每个人手里都掌握一定数量的股票,“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所有”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实现了。这样,第三卷完全颠覆了第一卷的革命主张,马克思晚年的思想彻底转变了①以上所引观点,均见辛子陵著《千秋功罪毛泽东》一书结束语。。

现在,就请读者和我一起,从确凿可靠的文献和历史事实入手,来对这些观点做些考察和分析。

首先,关于《资本论》第一卷主张“打着解放工人阶级的旗帜摧毁先进生产力的暴力社会主义”的说法,表明论者并未真正掌握马克思学说的基本特点。马克思 (恩格斯也一样)不但在《资本论》中,而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打过“解放工人阶级的旗帜”。相反,他们反对的正是这样的旗帜,而他们两人一贯“打着的旗帜”是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他们反复讲述的名言是“工人阶级的解放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在这里,“转变论”者们是把两种不同的观念混为一谈,按照东方式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去批评马克思学说了。

或问:这两者之间难道有区别吗?当然有区别,而且是本质性的区别。“解放工人阶级”是把工人大众当做消极的客体,视为虽然处境悲惨,值得同情,但没有能力自救的可怜的一群,需要由别的什么力量从外面、从上面去解救,去教诲,去指导,去塑造;而“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则是把工人阶级当做积极的主体,确信这个阶级具有使自己从痛苦中解放出来的足够能力。前者把工人阶级的解放者和教育者奉为运动的核心甚至救星,后者则认为只有工人阶级自己的运动、自己的革命和自己对自己的管理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理论,它们之间的分歧和对立在20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衍生出两种迥然不同的方向。“解放工人阶级”之说,以其内在逻辑不可免地引导到专制社会主义,但那已大大脱离了马克思恩格斯自己的理论逻辑了。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往后的各篇论文中还要一再提出来加以讨论。

至于苏俄革命,在社会主义史上各派的辩论以及社会主义研究的领域中,从来都处于激烈争论的漩涡之中,其核心问题之一便是怎样看待这一重大事件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早在1917年十月革命前后,普列汉诺夫、考茨基等著名的社会民主主义理论家都指责这次革命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列宁和托洛茨基等布尔什维克的领袖们则愤怒地与之争辩,把他们叫做只懂得书本的教条主义者。这就等于说,俄国革命的领袖们承认了自己的行动与经典马克思主义之间确实存在着差距。更有趣的,被认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者之一的安东尼奥·葛兰西当时热烈地拥护十月革命,但他居然是把这一革命当作“反《资本论》的革命”来喝彩的!①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所编译:《葛兰西文选》,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10页。在他看来,“布尔什维克否定了卡尔·马克思”,这一点不是坏事,而是伟大的创举、莫大的功劳。在学术研究领域,据我所知,情况也差不多。除了惯于强词夺理的苏联官方学术之外,大多数持“价值中立”立场的研究者都是确信并十分重视俄国革命与经典马克思主义之间的重大差别的。一个晚近的例子:英国政治学家和历史学家阿奇·布朗在《共产主义运动的兴亡》一书里这样看待布尔什维克革命:“尽管被夸饰成工人阶级为自己夺取政权,它其实是职业革命家们的夺取政权,这批人不仅在俄国社会中,甚至在俄国社会主义者中都只是少数。”②Archie Brown,The Rise and Fall of Communism,Vintage Books,2010,p.78.

可见,无论俄国革命的发动者、拥护者还是反对者,都没有把这一革命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等量齐观。我们的“转变论”者对上述情况完全不加理会 (或许是因为他们本来就不知道),仅凭自己的感觉就冒冒失失地把苏俄革命归结为对《资本论》第一卷的实践,这种全然不顾前人思想成果——在研究工作中叫做“学术源流”——的做法,不论对学者还是政治评论家来说,都很不可取。

现在我们一起转过来考察《资本论》第三卷。

《资本论》第三卷与第一卷存在重大矛盾的说法,由来已久,并为许多专业经济学者所支持。但那主要是集中在第三卷所阐述的平均利润和第一卷中的剩余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的。这方面的讨论甚至早在《资本论》第三卷问世前就开始了,恩格斯曾对此作过十分详细的叙述③见恩格斯撰《资本论》第三卷序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恩格斯认为第三卷的出版将一劳永逸地解决只是初看上去才存在的剩余价值与平均利润之间的矛盾,但此说看来不够公允,因为后世的人们继续就这个问题争论不休,包括一大批享有盛名的经济学家,例如非马克思学派的约瑟夫·熊彼特、琼·罗宾逊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等④他们的有关论述,可参见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琼·罗宾逊《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有关的争论,还可以参见伊恩·斯蒂德曼、保罗·斯威齐等《价值问题的论战》,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尽管这个领域里的争论意义重大,关系到如何看待马克思经济学说的基石——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但如今“《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的论者们所关注的却不是这类对他们来说太繁琐、太学究化的问题,他们只是热心于把这两卷的政治立场对立起来,证明第三卷的“保留资本主义”推翻了第一卷的“炸毁资本主义”,实现了马克思晚年的一次大转变。这种说法迄今为止确实是前无古人的,但其观点太过独特,太缺乏能够让人信服的证据,以致连反对马克思学说的人恐怕也难于接受①只举一例。G.D.H.柯尔在他的《社会主义思想史》第2卷中,差不多动用了一切论据,完全否定了马克思经济学说的科学性,但他无论如何想不到把《资本论》后两卷与第一卷相矛盾作为论据。相反,他认为:“事实上,充其量只能说这两卷在一些问题上发挥了马克思的基本学说,而没有增加任何真正具有根本意义的内容。”见该书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296页。。

首先,我们的论者忘记了一件最简单不过的小事,即《资本论》的写作史。

大家知道,《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于1867年,此后十几年中马克思虽然一直想要把后面各卷交付出版,但身体状况以及其他各种事务使得他终未如愿。后两卷是在1883年马克思去世后,由恩格斯在十几年中整理编辑出版的。第二卷出版于1885年,第三卷则是在1894年,即恩格斯逝世前一年才出版的。这种情况自然可以让不了解情况的人们想当然地以为,第三卷中表述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最后的思想;他们两人晚年在19世纪晚期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影响下发生重大的转变,直至作一次180度的大转弯,彻底推翻前面的结论,便是一件不但顺理成章,甚至可以佐证“与时俱进”的事情②传统上人们往往认为,《资本论》后两卷应当看作马克思恩格斯两人共同的著作,而当代世界一些学者认为,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后两卷时,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马克思的原意。这是由来已久的“马克思恩格斯对立说”的一种局部发挥。此处不拟讨论这种说法,只限于指出:马恩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尽相同,但在理论上总体说来是一致的。至于恩格斯所编辑的《资本论》后两卷中哪些地方是马克思本人的原稿,哪些地方是恩格斯的补充和改动,而这些地方是否完全符合马克思原意,这是需要仔细对照恩格斯的编辑与马克思的原稿才能谈论的文本问题。。

然而稍微看一下恩格斯的说明,立即便可以知道,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恩格斯在编辑《资本论》后两卷的过程中,在好几个地方对《资本论》的成书过程做了详细的交代。在1885年的《资本论》第二卷序言中,他告诉读者说,《资本论》第三册 (即后来的第三卷)的“手稿至少大部分写于1864年和1865年。马克思在基本上完成这个手稿之后,才着手整理1867年印行的第一册 (即《资本论》第一卷——引者)”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7页。。在1894年的《资本论》第三卷序言里又写道,“在1863年和1867年之间”,马克思“已经为《资本论》后两册写成了初稿”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恩格斯的话,因为了解《资本论》成书过程的人们都知道,早在第一卷出版之前,在马克思卷帙浩繁的好几份经济学手稿中,早已包括后来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内容了。不错,马克思手稿文字艰涩冗长,还只是一大堆草稿,有些地方的叙述比较细致连贯,有些地方则非常草略,甚至只是些不易理解的提示。恩格斯不得不循着马克思的思路,删掉重复之处,把片断的思想整理成彼此连贯的整体,为此就需要经常加上自己的话。但恩格斯力求最大限度地保留自己亡友的文字原貌,他声明说,他“把这种编辑工作限制在最必要的范围内。凡是意义明白的地方,我总是尽可能保存初稿的面貌”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页。。

那么,“《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之说的主要依据,即《资本论》第三卷中关于信用制度、股份公司和银行的部分,在初稿里属于怎样的状况呢?是“保存了初稿的性质”呢,还是恩格斯把他自己的思想偷偷塞了进去呢?

读过这一卷的人都知道,该书中关于信用制度、股份公司和银行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作用的论述,主要是集中在第五篇;“马恩转变论”者引用来证明“马克思思想转变”的那些话,又大都出自其中的第二十七章《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而从恩格斯的序言中我们得知,在他对《资本论》第三卷的编辑过程里,“第二十七章和第二十九章几乎完全可以照原稿付印”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9页。。

仅仅以上这个小小的文本溯源,已足以让人们明白,关于“《资本论》第三卷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皓首穷经研究资本主义几十年的最终结论”、“《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的说法,看来是提得过于匆忙了,以致完全没有想到,《资本论》各卷在马克思那里并不是依照出版年代顺序写出来的,而是在同一时期写出来的。“转变论”者们一抬脚就在基本常识上栽了个大跟头。这么一来,引起了轰动的“第三卷推翻第一卷”之说,立刻就失去自己的立足点。

按理说,事情到此也就该结束了。但是,让我们暂时在这个令“转变论”者不快的文本问题上退让一步,假定《资本论》第三卷的写作确实晚于第一卷,不避烦难地继续向前走一程,去考察一下《资本论》第三卷的有关内容,情况又当如何呢?

请允许我首先把“转变论”者最为看重的有关股份公司的论述,完整引述几段如下:

“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 (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4-495页。

这段话里因为有“自我扬弃”的意思,所以被“转变论”者解读为资本主义通过股份公司自行向社会主义过渡。可是再往下看:

“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5页。

这段话恐怕就不那么符合口味了,因为它说股份公司只是一个向未来社会转化的“过渡点”,超过这个点之后,财产将不再是私有财产,而是转变成“直接的社会财产”了。

下面的话就更加不合乎口味了:

“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明显地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在这里,一切尺度,一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多少还可以站得住脚的辩护理由都消失了。……在股份制度内,已经存在着社会生产资料借以表现为个人财产的旧形式的对立面;但是,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做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质是: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用剥削他人劳动的办法来发财致富——发展成为最纯粹最巨大的赌博欺诈制度,并且使剥削社会财富的少数人的人数越来越减少;另一方面,造成转到一种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7-500页。

话说得很明白:股份公司所造成的经济变化,是在资本主义自身范围内的“消极的扬弃”——其所以“消极”,是因为马克思认为这些变化仍然是在保留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发生的,对立和矛盾并没有得到克服,反而“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其所以又是“扬弃”,则是因为它进一步证明,随着生产的更高程度的社会化,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已经完全过时了,从而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变革准备了物质条件。我想,只要具备基本的阅读能力并忠实于文本,从上述马克思的引文中便只能得出上述的意思,断不可能产生其他歧义。

如果以上的引文还觉得不够,请再读一下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加进的补充:

“因此,在有些部门,只要生产发展的程度允许的话,就把该部门的全部生产,集中成为一个大股份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在美国,这个办法已经多次实行;在欧洲,到现在为止,最大的一个实例是联合制碱托拉斯。这个托拉斯把英国的全部碱的生产集中到唯一的一家公司手里。……因此,在英国,在这个构成整个化学工业的基础的部门,竞争已经为垄断所代替,并且已经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6-497页。

请读者注意,这可确确实实是恩格斯晚年加进去的话,可是他在这里居然大讲“剥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马克思虽然“晚年思想大转变”了,恩格斯却始终顽固不化地坚持早年的“暴力社会主义”,因此要在编辑《资本论》第三卷时故意重提“剥夺论”来与亡友争辩吗?然而,依照“转变论”者的意见,晚年恩格斯是本应该比马克思“转变”得更加彻底的,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合理的解释只能有一个,就是“转变论”者们完全把事实搞乱了,以致他们每一步都掉进自己为自己设下的陷阱,无法摆脱。实际情况只是表明,晚年的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都是既主张资本主义的“自我扬弃”,又主张革命的“剥夺”的;都是认为资本主义的“自我扬弃”有其限度,随后就需要“剥夺”登场的。这二者之间的统一,只不过是马克思学说的基本常识之一,只不过“转变论”者们不了解而已。

其实,这种资本主义“自我扬弃”与“剥夺”并提的文字,并非在《资本论》第三卷这一所谓“晚期著作”里才找得到。稍为细致地考察一下《资本论》第一卷甚至更早的“前期马克思主义”著作,类似的地方也不少见。例如请看下面的引文。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三章:“一种崭新的力量——信用事业,随同资本主义的生产而形成起来。起初,它作为积累的小小的助手不声不响地挤了进来,通过一根根无形的线把那些分散在社会表面上的大大小小的货币资金吸引到单个的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但是很快它就成了竞争斗争中的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最后,它转化为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通过建立股份公司这一比较平滑的办法把许多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资本融合起来,经济作用总是一样的。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于更广泛地组织许多人的总体劳动,对于更广泛地发展这种劳动的物质动力,也就是说,对于使分散的、按习惯进行的生产过程不断地变成社会结合的、用科学处理的生产过程来说,到处都成为起点。”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22、723-724页。

信用事业、股份公司把分散的小资本集合成大资本,从而使社会生产由分散走向高度集中,就其实质而言,这里讲的不也正是“自我扬弃”的思想吗?为什么一定要把“自我扬弃”说成到了第三卷中才有的“晚期转变”,而对第一卷中的同样思想就远远避开呢?

还可以再往前追溯到……例如,《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恰恰是各资本作为单个资本而相互作用,才使它们作为一般资本而确立起来,并使各单个资本的表面独立性和独立存在被扬弃。这种扬弃在更大的程度上表现在信用中。这种扬弃的最高形式,同时也就是资本在它的最适当形式中的最终确立 (着重号系原文所有,下同——引者),就是股份资本。”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67页。

“必须有大量资本积聚在资本家手中,才能够承担如此规模的并且周转即实现过程如此缓慢的工程。因此,大部分是股份资本;在这种形式下资本达到了它的最后形式,在这里资本不仅按它的实体来说自在地存在着,而且在它的形式上也表现为一种社会力量和社会产物。”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页。

这不就是说,股份公司在“最高形式”上实现了单个资本的自我扬弃,因为它使得资本不仅在实质上,而且在形式上也完全成为社会力量吗?依照“转变论”者的逻辑,是否应该把《资本论》第三卷的“思想转变”提前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呢?

但正是在这部手稿的同一地方,紧接着便出现了“炸毁”:

“谁也不会因此认为,通过交易所改革就可以铲除对内或对外的私人商业的基础。但是,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内部,产生出一些交往关系和生产关系,它们同时又是炸毁这个社会的地雷。(有大量对立的社会统一形式,这些形式的对立形式决不是通过平静的形态变化就能炸毁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在现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发现隐蔽地存在着无阶级社会所必需的物质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关系,那么一切炸毁的尝试都是唐·吉诃德的荒唐行为。)”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6页。

同《资本论》第三卷中一样,“自我扬弃”和“炸毁”再一次同时出现,不过这次是同时出现在所谓“前期马克思主义”的著作里了。怪事!“马恩晚年转变论”者们对此又该怎么解释呢?

还有必要再往前推,例如,一直上推到1847年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吗?似乎没有必要了。来龙去脉既已清楚,我看就不要再考验读者的耐心了。

从上述追溯中可以顺带澄清以下两点:第一,马克思很早就注意到股份公司了,而不是像“转变论”者所说的那样,直到“晚年”才注意到这个新鲜玩意儿。第二,马克思早就论述过信用制度、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过渡中的意义了,而不是直到晚年才有这种论述。此外,马克思早就知道,股份公司虽然在19世纪中期以后才在经济生活中占据显要的地位,但它在历史上由来已久,例如:“资产阶级社会的最新形式之一:股份公司。但是,它还在资产阶级社会初期就曾以拥有特权和垄断权的大商业公司的形式出现。”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 (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6页。还可参见《资本论》第一卷第九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58页。而在所有这几个问题上,“转变论”者的新解释都是不折不扣的胡解释。依照他们的说法,股份公司似乎是到了1866年经济危机之后方才“应运而生”,这才有了让马克思得以实现自己“晚期思想转变”的背景,因此马克思直到晚年才靠这个新生事物之助完成了从“炸毁”到“自我扬弃”的大转变。这岂不是置经济史常识和马克思的经济学知识水平于不顾么?①在辛子陵先生那篇著名的“结束语”中,这类不顾常识的错误比比皆是,经常令人啼笑皆非。下面便是一个例子。据他说,恩格斯和马克思由于同情工人阶级,痛恨“机器夺走了工人的饭碗”,而反对在大工业中使用机器。于是,辛先生开始批判了:“为了维持工人的就业,保持工人的稳定的生活,要求厂主不得添置新的机器设备,不得采用新技术,这就取消了生产力的发展,取消了财富的增加,取消了社会的进步。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空想社会主义胎记。”哪怕稍稍读过一点马克思主义通俗读物的人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从来都是把工人阶级的解放寄托在机器大工业的发展上的,从来都是鄙视那些反对机器大工业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家”的。辛先生这种奇怪的意见,不由让人产生一个不敬的推论:或者辛先生没有读过马克思;或者读过,但阅读能力有问题。

总之,把以上这些不同时期的著作稍作对比,可以肯定地得出与“转变论”相反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在任何时候都是既讲“自我扬弃”,又讲“炸毁”和“剥夺”的。《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的说法,是一种虽出自一厢情愿的好意但完全找不到文本依据的杜撰。

依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替代在历史上是不可避免的,其根据不在于资本主义剥削之不正义、不道德②关于这一点,时下的普遍误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许多人根本不屑于读马克思,却想当然地说这个“德国大胡子”是出于对资本主义不公正的仇恨,才凭空设想出一个无剥削、无压迫的乌托邦社会,并鼓吹通过暴力革命去实现。,而纯粹是由于“经济的必然性”,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发展起来的经济进步造就了这种替代的客观需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往经济史长期演化的自然结果,它的直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剩余价值,客观上执行的历史使命却是促进生产的不断社会化,极大地促进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正是在它的手上,社会生产的规模无比地扩大了,资本的积累和集中程度不断地增长了,对生产资料的使用越来越具有全社会的性质了,以致最后终于形成一种新的经济趋势,这时只有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为由整个社会共同掌握和管理的新的公有制生产方式,才能够保护并进一步发展已经形成的巨大生产力。这是资本主义所不自觉地承担起来并一定要为未来社会奠定好基础的历史过程,一旦资本主义完成了这个历史使命,它本身存在的经济必要性也就终结了。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起步到终结本身便是一个历史地“自我扬弃”的进程。《资本论》前三卷讲的都是这个思想,只是在第三卷里讲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时,较多地使用了“自我扬弃”一词而已。

其所以在第三卷里较为频繁地使用“自我扬弃”一词,是因为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股份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我扬弃”过程的最高表现。股份制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把分散的资本集中到一起共同使用,形成先前单个资本的“私人企业”所无法企及的规模巨大的“社会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过程中的协作和管理都达到了高度社会化,于是资本所有者变成了与直接生产过程无关的“单纯的货币资本家”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5页。、“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虚名的董事”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7页。。这样一来,私有制在社会生产中已经没有用了,成了一个多余的赘生物,资本主义经济自身的发展已经把它的所有制的基础挖掉了,客观上承认了未来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的生产方式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刚刚讲完“最令人鼓舞地为将来由整个社会即全民族来实行剥夺做好了准备”之后,立即就说“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7页的原因。“剥夺”与“扬弃”在马克思学说那里原是一个统一历史过程的不同环节,有如传送带上的某一环节在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之后,就必然要把自己“扬弃”了的“阶段性成果”传输到下一道工序一样。

读者们可能又会问了:为什么这种传输一定要采取“剥夺”的方式呢?大家和和气气地传递下去不是更好吗?这就又要涉及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看法了。依照他们的理论,客观的经济发展需要与各个不同阶级的利益需要不是一回事。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客观上要求以生产资料公共占有的社会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但这对于掌握着生产资料的资本私有者的利益来说,却是不能接受的。于是在这里,社会发展的总体利益便同个别阶级的偏私利益发生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个别人确实可能因思想的远大和道德的高尚而放弃自己的利益,但一个阶级整体是不可能兴高采烈地放弃自己的利益的。此乃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扬弃”不能不采取“剥夺”的根本原因。他们两人之所以把“剥夺”的任务寄托在工人阶级身上,又是因为他们认为,工人阶级的利益恰好使他们要求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当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终无法继续保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时,这个阶级作为直接的受害者,将会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起来“剥夺”,完成由资本主义“自我扬弃”准备好了的历史任务。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剥夺”和“自我扬弃”一样,都是经济发展自然史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一点也不矛盾。《资本论》第一卷序言里说:“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此话正可以用在这里做解释。

上述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人们可以同意它,也可以不同意它,但不能随随便便地曲解它,把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强加给它。如果人们立意想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改善它,发展它,那很好,但需要首先搞清楚这些基本常识,否则就避免不了闹笑话,出洋相。

依笔者之见,马克思恩格斯当年的这些观点,并不完全合乎历史后来的实际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实极大地推动了生产的社会化,造成了这一生产方式自我扬弃的客观经济需要,日后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演变,也确实是沿着这一方向进行的。在这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错。但是,20世纪历史的发展,并没有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言的所有制领域的革命性变革。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两人非常重视所有制,视之为一切问题中最主要的问题,认为没有私有制的根本变革,不把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生产的社会化要求就不可能得到满足。但后来的情况表明,资本主义在“自我扬弃”的过程中发展起了高度社会化的联合生产,由此带来了社会财富的巨量增长。在此基础上,通过工人阶级自己的斗争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努力,包括工人在内的普通劳动者大众得到了不小的好处,于是改变私有制的革命意识在这个本该承担起“剥夺”任务的阶级那里渐渐淡漠了,马克思学说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进步必将导致“剥夺剥夺者”的预言受到了根本的挑战。资本主义在避免了所有制革命的前提下通过种种局部的改革满足了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因而是以渐进的“自我扬弃”方式不自觉地实现着本质性变化,这样一种过程形成了20世纪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我们当今的研究者应该正视这种情况,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吸取有益的方法论,走出马克思恩格斯当年的局限,自己去认真深入地考察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经济史和社会史,重新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以纯经济的分析揭示资本主义长期延续和渐变的原因,写出一部符合20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情况的新的《资本论》,这才是科学研究的态度。至于20世纪东方出现的、以苏联为代表的“现实社会主义”,事实上是一种“无社会的社会主义”,它那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中央集权政治,作为一种现代版的“利维坦”,早已证明具有极大的弊病,造成了深刻的危害,但对它也应该从世界经济与政治复杂作用的实际历史分析中求得解答,与读没读过《资本论》第三卷、懂不懂得“第三卷推翻第一卷”全然无关。

我们的“转变论”者走的不是这条路。他们没有耐心去做那些麻烦事,他们热衷于找条捷径。他们一定要把马克思这位毕生诚实探索但同时也有局限的伟大思想家改塑成一位前期荒唐而晚期大彻大悟、尽知过去未来之事的万能先知,于是他们不管书本上明明白白的文字,只顾根据自己的实用目的制造出一套马恩“前后期”的“对立”和“后期转变”。具体到《资本论》问题上的步骤便是:先把马恩一生思想中始终贯穿着的“扬弃”与“炸毁”二者之统一,分割成两类互不相涉甚至水火不容的东西,然后粗粗地搜索一遍,从第一卷中搜出“炸毁”字样,再从第三卷中搜出“扬弃”字样,至于上下文中往往紧挨着的联系,那就视而不见,置之不理了。经过这样一套工作,截然二分的“前后两期”确定下来了。接下来只要把“前期”严厉谴责一番,把“后期”大大表扬一番,“后期否定前期”的重大发现就这样确立了。尤其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居然别出心裁地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新形式,是让每个人都能占有一定的企业股份”之说硬塞给《资本论》第三卷。这简直是拿历史文献开“国际玩笑”了。恕我直言,这与其说是对马克思的尊重和褒奖,不如说是像当年马克思评价米海洛夫斯基对他的褒扬那样,给了他“过多的荣誉”和“过多的侮辱”①参见马克思《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2页。。

坦率地说,我根本不相信有这样一条通向民主的捷径;我倒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由此带来的学术上的混乱。但我不想过多地责备善意的“转变论”者。我更愿意把这种粗枝大叶的学风归之于环境的影响,即过去几十年间强制搞政治灌输的做法所造就的粗糙理论味觉和厌食症,它使得人们连马克思学说中一些最基本的东西也没有学会品味,更谈不上消化,只是习惯于急匆匆地生吞活剥,随时抓住适合自己胃口的那些东西。如今虽然时过境迁,老的习惯却还保留下来,而且在这个普遍充满浮躁的时代重又派上了新的用场,只不过这次是被拿来证明完全相反的政治需要了。

问题在于,通过这样一套充分发挥想象力,把老的文献重新排列组合一番的功夫,“《资本论》第三卷推翻第一卷”和“马恩晚年大转变”的故事诞生了,并已经获得了不少人的喝彩。让我担忧的是,这样摇摇晃晃堆积起来的新建筑,能让人放心吗?它又能否承载得起民主这样厚重的事业呢?

猜你喜欢

资本论人民出版社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青年时代诗歌创作再评价
我与《资本论》的故事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的两重批判——基于《资本论》第一卷的思考
色彩的堆积——迈克尔·托恩格斯作品欣赏
道德资本论的双重误读
我可以咬你一口吗
Alienation and Struggle of the “Happy Housemaker”
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的观察与预见
抉择
“疯狂老师”的新资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