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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代西南土家族国家认同的再认知

2014-03-29

关键词:保靖永顺酉阳

廖 小 波 李 禹 阶

(1.重庆师范大学 发展规划处;2.重庆师范大学,重庆 401331)

土家族是我国“西南夷”中的一支人口众多的少数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从元到清雍正改土归流,这一带主要分布着大大小小的众多土司政权。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西南部的土家民族,为维护中央政权、稳定国家局势,抵御外敌侵略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国家认同上表现出高度的服从。

西南土家族的国家认同,决定于当时期土家族所处的地理位置。

从全国版图来看,西南土家族处于国家版图的中心地带,加上我国古代交通的大动脉——长江横穿其中,使得西南土家族既与汉族地区相交又与中原地区相隔较近。独特的区域环境使得土家族易于接受汉文化影响,同时,封建王朝对土家族土司的统治和控制相对容易一些。从内部地理环境看,土家族地处渝、湘、鄂、黔四省多山地带,内部交通极为不便,这使得外部势力难以深入到土家族地区内部,这也阻碍了土家族内部的整合与兼并。连绵不绝的大山地貌,为各土司政权提供了良好的地理庇护。因此,从秦汉至清,封建中央政权更迭不穷,而土家族地区大大小小众多的土司政权却顽强的维持了下去。

土家族地区是古代中原进入西南的重要通道,又与汉族地区直接相连,这决定了明代中央政权对土家族土司十分重视和关注;但是,由于该地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物产贫乏,又决定了明代中央政权没有对该地区进行军事占领和经济获取的意向,而仅仅是要求各个土司政权对中央政权“臣服”与朝贡,这些大大小小的土司政权“虽受天朝爵号,实自王其地”[1]卷311,列传第199,四川土司1,8001。反之,人口众多、物产丰富、经济发达的中原地区,对土家族具有天然的吸引力,众多的土家族土司政权均企图利用明王朝册封、赏赐与支持来扩大自身势力。因此,这为明王朝与土家族土司双方的相互支持、良好互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西南土家族的国家认同,决定于土家族文化自身的特质与心理。土家族土司政权所处的地区山川险峻,交通不便,加上物质贫乏,这些造就了土家族克己尽忠、坚韧勇敢的民族文化特征和心理。

在环境恶劣、物产贫乏的生存环境中,土家族磨砺出了强悍刚烈的精神特质。由于地处多山地带,因此狩猎活动成为了土家族人的主要副业,这也练就了土家族人的彪悍与刚烈,史称“刚悍生其方,风谣尚其武”[2]卷69,重庆府,1077。史载:巴氏首领廪君务相去世后,“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3]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第76,2840因而巴人最崇拜百兽之王的“虎”。这种对“虎”的崇拜,衍生出的是一种刚强坚毅的民族品德,日常生活中表现为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吃苦耐劳的坚韧精神,军事生活中表现为在血肉横溅的战场中勇猛顽强的无畏精神,政治生活中表现为在风雨飘摇的变局中忠君爱国的优秀品质。

土家族人在夏商周时期就已经与中原政权有了密切联系,并一直臣服于中央王朝。“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倒戈”[4]卷1,3,故被封为周朝宗姬之国,赐巴国君子爵之位。秦灭巴后,以巴氏首领为“君长”。在汉时期,西南土家族也臣服于中央政权。

西南土家族土司还大多自称其先辈是渊源于封建中央政权的官僚正统,如重庆酉阳石耶邑梅平茶地坝长官司土司称其“杨氏四长官三千户,皆祖唐诚州刺史杨再思,再思七传而至再西,再西於宋兴隆元年九月袭父职思州军、沿边等处万户都总管”[5]同治酉阳直隶州总志,卷15,土官志2,邑梅司,614;石柱土司马氏自述“原籍陕之扶风县,汉新息侯伏波将军马援裔。代有世职。宋高宗南渡,援裔马定虎奉调领兵征服五溪诸蛮,遂授石柱安抚使司”[5]道光补辑石柱厅新志,754。这虽说有可能是土家大姓改谱而托名,但是也可从中看出土家族土司对中央政权的一种臣服与认同心理。

土家族效忠中央政权的心理意识,还可以从土家族土司的姓氏上得到佐证。从土家族土司所取的名字来看,土家族土司在世系前期所取的名字多带有地方与少数民族色彩,如南渭州土司“什才”、“惹即送”,驴迟洞土司“尔莫踵”、“麦帖踵”,田家洞土司“麦依送”、“麦和送”、“梭亚西”,两江口长官司“彭莫古送”、“大虫可宜”,施南宣抚司“普诸”、“耳毛”、“川龙”,大旺安抚司“田驴蹄什用”,卯洞长官司“喇喏”、“那吾”、“大踵”,唐崖土司“覃启外送”、“值什用”、“耳毛”等[6]30-68。在世系后期,随着中央政权对西南土家族的影响和吸引越来越大,土司的取名开始汉化,转而开始用含有表示臣服涵义的词语。如湖南地区永顺土司彭安国、彭明辅、彭宗汉,南渭州土司彭良臣、彭世忠,腊惹洞土司向忠,麦着洞土司黄世忠,驴迟洞土司向世臣,施溶溪洞土司汪忠、汪世忠,白岩洞土司张继忠;保靖土司彭定国、彭良臣、彭荩臣,两江口土司彭忠,桑植土司向忠和,上峒长官司土司向秉忠,下峒长官司土司向怀忠;湖北地区五峰石宝长官司土司张承忠,唐崖土司覃忠孝,司南土司覃良臣;重庆地区酉阳土司冉守忠、冉舜臣,石耶长官司杨廷忠;贵州地区沿河祐溪长官司张世臣、张存忠、张维藩,沿河祐溪副长官司冉国忠、冉朝佐、冉鼎臣、冉名臣等[6]29-81。这类“良臣”、“世臣”、“向忠”、“世忠”、“继忠”、“定国”、“守忠”、“忠孝”等名字,无疑带有各地土司向中央政权表示臣服和认同的心理意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土家族的忠君观念。

西南土家族的国家认同,决定于明政府对土家族长期始终如一的怀柔政策与制度化管理,这种管理其实质就是民族国家的差异化管理。

这种怀柔政策,首先表现在赋税上。明时期,虽然中央政府重视对西南土家族土司的赋税征收,但更多的是将之作为土司臣服中央王朝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其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并经常减免土家族的赋税。如成化二年(1446年),“以保靖宣慰彭显宗征蛮有功……五年,免保靖宣慰诸土司成化二年的税粮 八 百 五 十 三 石”[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6;成 化 十 五 年 (公 元 1480 年),“以 灾 免 保 靖 租赋”[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6、“免永顺赋”[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2;嘉靖二十一年(1542 年),因地区灾害,“免永顺秋粮”[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3;嘉靖二十六年(1547 年),因保靖土司彭荩臣之子彭守忠有功,“免保靖秋粮”[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8。

明中央政府的怀柔政策还表现在土司的承袭上。明太祖朱元璋在进入湖湘地区时,对于前来归附的土家族土司采取安抚与怀柔政策:“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以劳绩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县之名亦往往有之。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外,皆赴阙受职。”[1]卷310,列传第198,土司,7982如湖广安定宣抚向思明、酉阳容美洞宣抚使田光宝、湘西保靖安抚使彭世雄、永顺宣慰使彭添宝,贵州思南宣慰司田仁智、思州宣抚司田仁厚,酉阳宣慰司冉如彪、石柱安抚使马克用等先后得到了明政府的优待,为土家族土司对中央封建王朝的认同开创了良好的局面。

此外,中央朝廷的怀柔政策还表现在对土司的处罚上。与流官相比,中央政府对土家族土司的惩罚往往较轻,并且一般不轻易剥夺土司的世袭官职。洪武中后期,随着土家族土司政权进入稳定期,有的土家族土司开始对外扩张活动,与以往动辄降职、撤司的处罚相反,明政府对此也持宽容态度。洪武十七年(1384年),景川侯曹震上书请求对所辖容美、散毛土司的“劫掠”行为进行讨伐,明太祖派遣使者说:“以利而动,非用兵之善,宜镇静以候,无轻举也。”[7]卷163,2532不同意派兵讨伐。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二十三年(1390年)湘鄂西地区爆发大规模的土司反抗活动,除酉阳石柱平茶施南思南永顺保靖忠建土司外的其余土司政权均被废除后,但随着永乐定制和明政权对土司政权的日渐优待,土家族土司政权又开始恢复起来,明王朝中央政权也得到了土家族的进一步认可与认同。

明代西南土家族的国家认同,决定于汉文化对土家族的影响,即文化认同。

明太祖非常重视土家族土司的文化教育,洪武元年(1368年),他在向下属阐释如何治理“蛮夷”时说:“蛮夷之人性习虽殊,然其好生恶死之心未尝不同。若抚之以安靖,待之以诚,谕之以道理,彼岂有不乐从化者哉。”[7]卷34,613

明初,明太祖就鼓励土司子弟入国学。洪武十五年(1382年),普定知府者额来朝,朱元璋命他“命谕其部众,有子弟皆令入国学”[1]卷316,列传第204,贵州土司,8186;洪武二十一年(1388 年),播州宣慰使司并所属宣抚司官“各遣其子来朝,请入太学,帝敕国子监官善训导之”[1]卷312,列传第200,四川土司2,8040。洪武二十三年(1390 年),四川建昌卫土官安配“遣子僧保等四十二人入(国子)监读书[1]卷311,列传第199,四川土司1,8017,隶属于四川布政使司所辖的云南乌撒知府和乌蒙、芒部土官“各遣子弟入监读书”[1]卷311,列传第199,四川土司1,8005。明政府对入学的土家子弟十分关照,除让他们“观光上国”[8]第735册,蛮司合志卷2,357外,明太祖还特意下旨,称“今西南夷各选土官子弟来朝,求入太学,因其慕义,特允其请。尔等善为教训,俾有成就,庶不负远人慕学之心”[7]卷202,3025。

明政府还鼓励土家族土司仿照州县学,在土家族地区兴办学校。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谕礼部曰:“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7]卷239,3476洪武三十一年(公元 1398 年),巴东长阳等地设立了学校[2]卷62,3824。永乐五年(1407 年),酉阳土司冉兴邦“遣部长龚俊等贡方物,并谢立儒学恩”[1]卷312,列传第200,四川土司2,8057。弘治十年(1503 年),明孝宗下令“以后土司应袭子弟,悉令入学……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7。例如正德(1506—1521)年间,永顺司彭明辅就学于辰州;万历(1573—1619)年间,永顺司彭元锦、保靖司彭象乾就学于酉阳司学。这样一来,在土家族土司中掀起了一场汉文化的学习运动,当彭元锦回乡承袭了永顺司宣慰使后,仿照酉阳司设立学校的办法,在永顺司建立若云书院。卯峝司安抚司向同廷也在司治及新江等地设立学校,并发布了《广修学舍告示》,召集土司子弟就地读书,并作《学校序》:“尝思学校之设原以作育人才以备国家之用。……余因思人不学不如物,且士不通经果不足用。……峝岗虽属僻壤而人性善……法先王以立教也。”((清)同治《来凤县志》卷30《艺文志·学校序》)。

通过对汉文化的学习,不仅提高了土家族土官阶层的文化水平,促进了土家族地区的文化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了土家族土司“三纲五常”、“忠孝仁义”等封建正统观念,从心理上使得土家族潜移默化地认同了中央封建王朝与封建政权。因此,《南平军学记》说:“四民迭居,寇婚相袭,耕桑被野,化为中华。”[2]卷69,重庆府,1077

作为大力发展汉文化教育的结果,随着永乐定制、土家族土司制度进入全盛时期,向明中央政权朝贡、响应征调就成为了土家族的主要活动内容。

封建社会时期的政治认同就是对封建王朝政权的认同,这是国家认同的基础。西南土家族对明中央封建中央王朝的认同,是以朝贡作为政治认同的标志。

自唐朝对土家族实施羁縻政策开始,到宋元时期,土家族为取得中央政权政治、经济上的支持,开始向中央政权朝贡,朝贡的物品多为方物,如竹鸡、锦鸡、土绸、溪布、土棉、丹砂、蜂蜜、黄腊、药材甚至虎皮、麝香、犀角、骏马等。到明时期,土司的朝贡次数趋于频繁,朝贡队伍规模扩大,朝贡的贡物更加名贵。

按照明朝对朝贡期限的要求,西南土司是三年一贡,“凡诸藩国及四夷土官等人,或三年一朝”,“九年,永顺宣慰彭添保遣其弟义保等贡马及方物,赐衣币有差。自是,每三年一入贡”[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1。但是据学者统计,在《明实录》中有确切记载的,自永乐年间(1403年)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的163年间,鄂西土司共朝贡358次,年均2.2次。其中宣宗宣德十年里朝贡达82次,年均达到了8.2次[9]115。以至于明政府在宣德二年(1427 年)重申“令三年一朝贡如故事”[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87。即便如此,土家族土司仍纷纷扩大朝贡规模。

明永乐十六年(1418年),永顺土司彭源遣子彭仲率土官部长667人,向朝廷进贡名马达六百多匹[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2。明正 德 十 年 (1516 年),永 顺 土 司 彭 世 麒 纳 贡“大 木 三 十,次 者 二百”[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3。明正德十三年(1518 年),永顺土司彭世麒又纳贡大楠木“四百七十,子明辅亦进大木备营建”[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3。而酉阳土司也分别于正德八年、正德二十年和万历十七年共向明政府进献“大木”六十根[1]卷312,列传第200,四川广土司2,8058。

据史载,在嘉靖七年,容美土司、龙潭土司每次朝贡队伍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千人[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89,甚至还出现了伪造公文到京朝贡以求得中央册封与赏赐的事情。如嘉靖七年(1528年),“忠孝安抚司把事田春者数十人称入贡,伪造关文”。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腊壁洞长官司入贡,“礼部验印文诈伪,诏革其赏”[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89。土家族土司如此热衷于向明中央政权朝贡,一方面固然有求得大量封赏、壮大声望之故,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土家族土司受汉族文化影响、向中央政权表示认同与臣服的心理意识。

有鉴于此,至明中叶开始,当明政府面临内部叛乱和外地入侵而征调少数民族武装时,土家族往往积极主动参与到明政府的军事活动中,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国家主权的认同。与其他少数民族相比,中央政府对西南土家族的征调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土家族参与明王朝的征调,次数众多。据载,从永乐十八年(1420年)到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奉调赴东北援辽,仅永顺土司,就先后参加了大约三十余次征调。石柱土司也参加了十九次征调[10]125。特别是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到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参加抗击倭寇的土家族土司就有永顺、保靖、桑植、容美、酉阳和九溪卫土兵,而且人数众多,魏源称土司“往往私倍于官之数,如调三千辄以六千至,调兵五千辄以万人至”[10]卷14,武事余记,549,表现出极强的主动性。

二是土家族在征调时往往是爷孙、父子或兄弟齐上阵,满门忠烈,义无反顾。在抗击倭寇的征调中,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朝廷征调永顺土兵,宣慰司彭明辅年过六十,在丧子的情况下毅然与其年方十八的孙子彭翼南共赴前线,年龄差距达47岁;同年还有保靖土司彭荩臣彭守忠父子;此外,还有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容美土司田世爵与长子田九霄、次子田九章。在抗击后金的援辽征调中,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酉阳土司子弟冉天胤、冉见龙、冉文焕兄弟,泰昌、天启年间石柱土司秦良玉、马祥麟母子、秦邦屏、秦民屏兄弟,均是将征调视为一种至高荣誉和恩典而前赴后继、积极响应的。

三是战争中冲锋陷阵,表现出顽强的、无畏牺牲的勇敢精神。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永顺、保靖土兵进攻新场(现上海市南汇县西南)倭寇,保靖兵被诱入埋伏,永顺土官田葘、田丰为援救保靖兵“争入”,结果全部壮烈殉国[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4;在援辽战争中,土家兵的强项本来是步战,绝少马匹,既无骑兵,也无对付骑兵的经验,面对后金骑兵处于绝对弱势,是以己之短攻敌之长,其结果可想而知。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酉阳土兵参与辽东浑河战役,死者上千,土司冉跃龙在派遣子弟万里勤王后,又捐出黄金两千两购买军备运抵山海关,朝廷赞之“忠义可嘉”[1]卷312,列传第200,四川土司2,8058;石柱土司秦良玉的两兄弟于天启元年(1621年)在浑河战役中一个战死,一个负伤突围,之后秦良玉率儿子马祥麟死守榆关,马祥麟眼睛中箭,奋勇不退[12]谱牒,马氏家乘,331;万历四十八年(1620 年),保靖土司彭象乾“遣其子侄率亲兵出关,战于浑河,全军皆役”,朝廷赞之“以浑河之役一门殉战,义烈为诸土司冠云”[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98。对此,兵部尚书张鹤鸣评论道:“浑河血杀,杀奴数千,皆石柱、酉阳二土司土兵之力。”[13]卷13,673石柱女土司秦良玉因勤王有功,被明朝廷封为柱国光禄大夫、太保兼太子太保、中军都督府左都督、镇东大将军、忠贞侯,明熹宗还特赐匾“忠义可嘉”进行褒奖[12]谱牒,马氏家乘,330。秦良玉还作为唯一女性被正式载入明正史将相列传[1]卷270,列传第158,秦良玉,6944。

不管是对内平定其他土司的叛乱、镇压农民起义,还是对外抗击倭寇、驰援辽东,土家族土司表现出了高度的服从与认同,《明史》赞道:“每遇征伐,辄愿荷戈前驱,国家亦赖以跶伐……嘉、隆以还,征符四出,而湖南土司均备臂指矣。”[1]卷310,列传第198,湖广土司,7983

最后,笔者拟用清代对西南土家族石柱土司的大力褒扬,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政权对西南土家族国家认同的盖棺定论:“国家声教远讫,先后皆改土设流。石砫土官马氏,历世忠顺。明季女官秦良玉,忠勇天下,载明史。故地虽改设直隶厅,犹世袭其后裔通判职,比他土司加厚焉。我国家显忠遂良之典也。”[5]道光补辑石柱厅新志,755

[1](清)张廷玉等撰,杨家骆主编.明史[O].台北:鼎文书局,1975.

[2](明)李贤.大明一统志[O].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3](刘宋)范晔撰,杨家骆主编.后汉书[O].台北:鼎文书局,1977.

[4](东晋)常璩撰.四部丛刊初编·华阳国志[O].上海:商务印书馆,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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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田敏.土家族土司兴亡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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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四川省黔江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川东南少数民族史料辑[G].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6.

[13]明熹宗实录[O].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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