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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让论》与魏晋社会转型

2014-03-29赵昆生张知晓秦书平

关键词:司马氏士人父子

赵昆生 张知晓 秦书平

(重庆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重庆 401331)

魏灭蜀汉以后,司马昭父子的社会威望与权势倍增,魏晋更替在即。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势排序、职位分配、新的政治伦理观的树立以及各种积疴的修整等属于国家政权范畴内的软件建设,被列为司马氏统治的当务之急。魏晋更替与秦汉易位不同,它不是通过战争暴力的方式推翻旧政权、建立新国家,而是采取渐变的方式,先从曹魏高层开始,一步一步先侵夺君权,进而控制整个统治集团,然后再改变司马氏父子与百官大臣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最后以和平方式完成朝代易名。在这个漫长而艰难的历程中,司马氏父子在夺取最高权力的同时,也全盘接受了曹魏末年的全部政治遗产:世家大族全面跻身于统治阶层,结党营私、相互攻伐。邓艾、钟会等这些被视为司马氏亲信的将领,一旦有机可乘,立即反目为仇,倒戈反叛。在这样的背景下,司马氏父子一方面对敢于明目张胆起兵反叛的亲曹势力给予毁灭性的打击和清除;另一方面示意老将忠臣有针对性地建言献策,就如何处理朝中纷纷攘攘的旧戚新贵争斗、理顺君臣之间和群臣之间等级尊卑顺序等事项提议,以便为魏晋国号更换、巩固自身统治做好舆论、方案诸方面的准备。吏部郎刘寔“以世多进趣,廉逊道阙,乃著《崇让论》以矫之”[1]卷41《刘寔列传》。作为众多西晋理想政治状态的设计者之一,刘寔从批评官吏选拔和各级在职官员的政治生态入手,希望找到一种既是官吏选拔的合理评价标准,又能保持入仕官员有序晋升,还能维持官场上官员之间一团和气的有效方式。刘寔的《崇让论》出现在西晋建立在即之时,深入探讨了构建新型统治集团内部不同阶层和等级之间政治秩序的指导思想与进入统治圈的政治成员必须秉持的伦理操守,是魏晋社会变迁之际众多政治思想家设计出的若干治国理政的方案之一。

自魏初用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吏以来,世家大族垄断了政权,“九品访人,唯问中正”[1]卷48《段灼列传》,士人品状评定权掌握在各级中正手里,以至于“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1]卷48《段灼列传》。到了魏晋更替之时,中正评定的士品已经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1]卷45《刘毅列传》的状态。当然,中正评定的士品与官品不是同等概念,“九品中正之法:郡设小中正,州设大中正,小中正品第人才以上大中正,大中正核实以上司徒,司徒再核,然后付尚书选用。”[2]卷19《选举二》但是,台阁用人只能在中正拟定的九品人选范围内,中正拟定的品级就是台阁用人的标准。州郡中正是士人入仕的最初关口。各级中正官又“计资定品”[1]卷36《卫瓘列传》,门第门资已成为九品评定的唯一条件。在魏晋统治集团中,“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3]《文选》引《咏史》,不同等级的世族垄断了不同等级的官位,门阀士族政治形成。

以《晋书》列传所记可以看出,魏末晋初的朝中高官都是世家大族的后代。司马氏也是世代承袭的结果。高门大族垄断了朝廷的权力中枢。当魏晋更替缓慢生发之时,统治集团中出现了突出的阶层对立和利益分裂,不同等级的士族门阀占据着不同等级的官位。“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4]“九品中正”条同一等级的世族又为高官厚禄争夺不休,“自魏代以来,登进辟命之士,及在职之吏,临见受叙,虽自辞不能,终莫肯让有胜己者。”[1]卷41《刘寔列传》灭蜀功臣邓艾、钟会的反叛就是十分突出的例子。

刘寔目睹了原本是司马氏政治军事集团核心人物的邓艾与钟会之间矛盾冲突和两人起兵倒戈反对司马氏当政的过程。“钟会、邓艾之伐蜀也,有客问寔曰:‘二将其平蜀乎?’寔曰:‘破蜀必矣,而皆不还。’客问其故,笑而不答,竟如其言。寔之先见,皆此类也。”[1]卷41《刘寔列传》钟会、邓艾两人的一贯言论和行为,以及其灭蜀后政治态度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刘寔对时下统治集团内部关系协调和政治秩序稳定的认识。他试图深入剖析其时政治关系的图式,发现左右统治内部等级秩序矛盾对立的因素,找到魏晋之际理顺上下等级秩序、调解变动着的阶层利益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刘寔作为主持官吏选拔的尚书郎,对邓艾、钟会的升降过程是清楚的。邓艾是司马氏集团的核心成员之一,有治国用兵之才,“为典农纲纪,上计吏,因使见太尉司马宣王。宣王奇之,辟之为掾,迁尚书郎。”[5]卷28《邓艾列传》从此,邓艾在司马氏阵营中一路高歌,位至镇西将军,封侯拜爵。“四年秋,诏诸军征蜀,大将军司马文王皆指授节度”[5]卷28《邓艾列传》。司马昭器重邓艾,让其独当伐蜀重任。邓艾不负众望,历经艰辛,灭掉了蜀汉。司马昭以魏帝诏令的方式高度赞扬邓艾,称“艾曜威奋武,深入虏庭,斩将搴旗,枭其鲸鲵……兵不逾时,战不终日,云彻席卷,荡定巴蜀。虽白起破强楚,韩信克劲赵,吴汉擒子阳,亚夫灭七国,计功论美,不足比勋也”[5]卷28《邓艾列传》。并将邓艾晋升为太尉,封其两个儿子为亭侯。然而,正当邓艾依靠司马昭对自己的信任,战功卓越,步步高升时,却表现出对司马昭的不尊重和不顺从,叛逆之心凸显,这是新旧朝代更替时常有的现象,一方面是权力争夺,尚未决出高低;另一方面新的君臣等级辈分在形成过程中亟需建立严格的政治秩序和伦理规范。

与此同时,朝中另一些司马氏的重臣对邓艾的功勋充满嫉妒和猜忌。“钟会、胡烈、师纂等皆白艾所作悖逆,变衅以结”[5]卷28《邓艾列传》,邓艾被“诏书槛车征”[5]卷28《邓艾列传》。邓艾之死是魏晋之时司马氏政治集团内高层相互倾轧的结果。若干年后,议郎段灼上书武帝,为邓艾蒙冤叫屈,“艾心怀至忠而荷反逆之名,平定巴蜀而受夷灭之诛,臣窃悼之。”[5]卷28《邓艾列传》他认为邓艾是司马氏父子的忠臣,不可能倒戈反叛,“先帝知其可任,委艾庙胜,授以长策。”[5]卷28《邓艾列传》司马氏父子将邓艾视为心腹,而邓艾自己“受命忘身,束马县车,自投死地,勇气陵云,士众乘势,使刘禅君臣面缚,叉手屈膝。艾功名以成,当书之竹帛,传祚万世。”[5]卷28《邓艾列传》邓艾自己竭力效忠司马氏父子,敢为司马氏父子战死疆场,何况已“七十老公,反欲何求”[5]卷28《邓艾列传》!所以,说邓艾在功成名就之时想谋反,更是荒唐。邓艾的冤案之所以会出现,原因在于:主观方面的因素是“艾性刚急,轻犯雅俗,不能协同朋类”[5]卷28《邓艾列传》。邓艾个性极强,目中无人,蔑视同僚,不遵守政治秩序中共同的规则,所以缺乏政治盟友。客观方面的因素是“钟会忌艾威名,构成其事”[5]卷28《邓艾列传》,遭到同僚的嫉恨和陷害。这表明魏晋之时大臣关系形同水火,大臣之间同朝共事需要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原则和道德规范。同时,别人诬陷邓艾,司马昭坚信谗言,又说明君臣之间缺乏互信,司马氏与大臣之间的君臣观和政治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一些大臣语言上和行为上对司马氏父子常常表现出没有足够的崇敬和顺从。因而在魏晋更替之际,社会转型也包含着思想意识、观念习惯上的变迁。

与邓艾前后受诛的大臣钟会,也是司马氏父子政治军事集团中的核心成员之一。初与邓艾一道受命伐蜀,当邓艾拔得头筹后,自己忌惮不平,“因邓艾承制专事,密白艾有反状,于是诏书槛车征艾。”[5]卷28《钟会列传》除去邓艾后,钟会“独统大众,威震西土”[5]卷28《钟会列传》。当钟会统帅大军独统巴蜀之时,也开始狂妄自大,“自谓功名盖世,不可复为人下,加猛将锐卒皆在己手,遂谋反。”[5]卷28《钟会列传》以为远离京城,原有的政治等级,统治秩序已不能约束自己,权力欲望迅速膨胀,出言不逊,思想上、行为上挑战司马氏父子所拥有的实际上的君权,最终也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魏晋更替之时出现的邓艾、钟会等司马氏父子麾下核心人物接二连三的反叛事件,或者说是高级将领在外敢于违抗君命和重臣间相互攻击的案件,直接影响着晋朝出现过程中的新型统治集团成员政治关系模式的建立。因此可见,魏晋更替是一个旧新交替的时代,不只是君臣易位,伴随而来的是一系列政治体系、伦理关系、规范规定的变动。其中包括:政治人物在统治集团中等级身份的重新排列,新王朝的权利职位再分配,伦理秩序的建立,君臣易位后新的政治道德观的培育等等。所以,魏晋更替时期,出现了这样一种社会心理和实际需要:要求人们随着社会变迁必须发生自我蝉变,从内心深处认同和接受已定的尊卑等级关系、君臣名分,并将这种在现实政治中开始定型的等级关系内化为自觉的服从与遵守的统治秩序。一批政治思想家纷纷撰文和上书,从自己所在阶层和所站的角度出发,在社会动荡与骤变的严峻政治生活中,分析变化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冲突以及意识形态中的混乱和浮躁,试图找到自以为是导致这些矛盾和混乱的原因、条件,系统而全面地形成自己理想中的解决问题的方案,设计出成套的新王朝统治规则和政治秩序规范。而刘寔的《崇让论》就是从理顺统治集团内不同等级和阶层的关系出发,为新的朝代中新政治秩序和伦理道德的构建,各统治阶层应遵循的操守提出若干理想的通用的方式。所以,《崇让论》是在魏晋更替之际出现的诸多统治指导思想设计、政权运行规划筹备中的重要一篇。

《崇让论》中分析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认为其根源在于已入仕的士人面对官场中不同等级的职位和职务不能根据才能、经历相互推让,使自己肩负最适合担纲该职务的重任,“在朝之人不务相让久矣,天下化之。自魏代以来,登进辟命之士,及在职之吏,临见受叙,虽自辞不能,终莫肯让有胜己者。”[1]卷41《刘寔列传》刘寔作为负责官吏选拔的吏部郎,长时间地观察并感受到魏末官场内的争斗和动荡,目睹了司马氏父子掌权以来诸多高官重臣的宦海沉浮,常常面对着统治集团内部的刀光剑影,他总结其中原因所在是普遍缺乏“让”的意识与行为。司马懿死、司马师立,朝内外大臣不服,侍中荀顗劝司马师“今上践阼,权道非常,宜速遣使宣德四方,且察外志”[1]卷39《荀顗列传》,派大臣巡察四方。一些与司马氏父子在曹魏同朝为臣的军政实权掌握者虽然受司马氏父子之恩,但对其权势膨胀不满,不愿意对名义上与自己一样同为魏廷大臣的同僚俯首称臣,不识时务,不具备对贤臣明君“让”的观念和品格。“毌丘俭、文钦果不服,举兵反。”[1]卷39《荀顗列传》新的政治格局意味着统治阶层发生了重大转变,昔日的同僚、今日名义上的同辈已转变为实际上的君臣关系。认同这种名与实的新变化,对司马氏父子三叩九拜,是新的政治关系的表现。从魏帝到百官大臣必须适应这个已成事实的政治格局,“让”的方式能较好地解决从魏帝到百官在思想意识和行为举止中迅速适应新型君臣关系的实际。

刘寔坚定地站在司马氏父子阵线一边,从司马氏新建的统治王朝出发,在改朝换代的进程中全面审视统治集团内部不同势力的分布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出现方式。“观在官之人,政绩无闻,自非势家之子,率多因资次而进也。”[1]卷41《刘寔列传》这样的官僚集团构成,“德薄而位厚,功轻而禄重,贪夫之所徇,高士之所不处也。”[1]卷39《王沈列传》这些政治人物是九品中正制下因门资而进的结果,不改变官吏选拔制度就不可能根本性地改变当下官僚集团的结构。所以统治集团内的人员构成表现为:“能否混杂,优劣不分,士无素定之价,官职有缺,主选之吏不知所用,但案官次而举之。”[1]卷41《刘寔列传》也就是说做官的人不是靠自己的才能本事,而是由父辈的门荫入仕。父辈的权势大小直接决定了儿孙的官职高低。因此,“同才之人先用者,非势家之子,则必为有势者之所念也。非能独贤,因其先用之资,而复迁之无已。”[1]卷41《刘寔列传》致使官场上论资排辈,不同等级的士族门阀垄断了不同等级的官职。家世、门资、祖荫等这些与个人才能无关的社会背景条件却成为决定士品和官品高低的关键要素。治本清源的做法就是废除时下的选官方式——九品中正制。魏晋更替前后,大臣刘毅上书抨击九品中正制,称:“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1]卷45《刘毅列传》要求废除改制,武帝没有理会。“后司空卫瓘等亦共表宜省九品,复古乡议里选。帝竟不施行。”[1]卷45《刘毅列传》因此,废除九品中正制,以乡议里选的方式选拔官吏进而整顿官场完全是不可能实行的。司马氏统治集团的人员补充、势力壮大,也只能按照既定惯例行事。

因此,刘寔的《崇让论》只能在认定已有官吏选拔制度下,在等级森严的统治阶层对立的形势下,探索改变官场风气、解决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重和争斗不断等问题。在司马氏政权中建立一套不同阶层和势力都应该遵守的政治秩序,提出既是衡量官吏选拔和晋升的标准,又是自我修养的道德要求的方式方法。并且通过该方式方法的实行,最大可能地促使统治集团内不同的政治阶层之间合理流动,特别是较低的势力阶层向较高职务的人才流动,有效地保证统治集团中的活力和生气。“让”既是官僚士大夫的个人修养方式和内容,官场人际关系和谐的润滑剂,也是选拔官吏、职务晋升的标准。从士人入仕、晋升开始推行,澄清魏晋之际官吏选拔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生的乱象,试图找到维护官场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政治守则。对于整个统治集团而言,“向令天下贵让,士必由于见让而后名成,名成而官乃得用之。”[1]卷41《刘寔列传》“让”是士人迈向官场的第一步。“让”是士人自己的行为而非“门资”。当下九品举人唯看中正,“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备随爱憎。”[1]卷45《刘毅列传》“门资”决定了士品高低。对于士人的事迹、道德品质无人可知。中正定九品,各级中正“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1]卷45《刘毅列传》选举的结果是“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讦之忌”[1]卷45《刘毅列传》。士人的才、德不仅本人不知修炼,官府也无法考究。于是,整个社会出现了“廉让之风灭,苟且之欲成。天下讻讻,但争品位,不闻推让”[1]卷45《刘毅列传》的普遍性现象。那些因“资次而进”的官员,缺失个人应具备的官德和政绩,君臣之间、大臣之间丧失了各自应遵守的基本操守,没有形成一股相互尊重与支持的包容之风。“推让”能从源头上提高士人进入官场的门栏,能在统治运行中阻止朋党的形成和争斗,最终带动整个社会出现久违的和睦相让的风尚。

虽然处在魏晋动荡之际,但“自汉魏以来,时开大举,令众官各举所知,唯才所任,不限阶次,如此者甚数矣”[1]卷41《刘寔列传》。从汉代的察举制到曹操时的九品中正制,再到曹丕开始实施的九品中正制,其选官方式都是一致的,即要求唯才是举,都是通过一定级别的官员向中央推荐。但是,推荐者与任用者之间缺乏同一的对士人胜任标准的认定,导致“其所举必有当者,不闻时有擢用,不知何谁最贤故也。所举必有不当,而罪不加,不知何谁最不肖也。所以不可得知,由当时之人莫肯相推,贤愚之名不别,令其如此。”[1]卷41《刘寔列传》为什么荐举者会将一些不适合的人推举出来呢?原因在于,推荐者不知道如何甄别人物。之所以不知道如何甄别人物,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没有在谦让中表现出各自的品德和才能。同样,主管官吏任免的部门也不知道所用士人是否称职,“举者知在上者察不能审,故敢漫举而进之。或举所贤,因及所念,一顿而至,人数猥多,各言所举者贤,加之高状,相似如一,难得而分矣。”[1]卷41《刘寔列传》如此乱状就是其时官场的实际。百官不停地向中央举荐人物,吏部面对的是“参错相乱,真伪同贯,更复由此而甚。虽举者不能尽忠之罪,亦由上开听察之路滥,令其尔也。”[1]卷41《刘寔列传》然而要改变九品中正制这样的官吏选拔制度也是不可能的,按照《崇让论》的设想,将“让”作为士品考察确定的标准。当各地中正官源源不断地举荐人物入朝后,由于不同的地方士人之间才德优劣差别甚大,即使是同一中正官举荐的士人之间能力都悬殊过大,主管部门也只能用同一个标准——“让”来衡量不同地区、不同的时间所举荐的士人,发现他们的优劣差距,授以官职。这样,魏初以来弥漫在整个社会的浮华交会之风就会慢慢消停。

同时,统治集团内上上下下官德败坏、明争暗斗、办事效率低下等顽疾,也与“让”的缺失有直接的关系。“夫让道不兴之弊,非徒贤人在下位,不得时进也,国之良臣荷重任者,亦将以渐受罪退矣。”[1]卷41《刘寔列传》因为官场是最大的名利场,不同阶层的官员在不同的职位上都面临着来自各方面难以抵挡的诱惑,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经受着上下左右诘难、排挤的压力,还要采取各种手段打压觊觎自己利益的人。“宠贵之地欲之者多矣,恶贤能者塞其路,其过而毁之者亦多矣。”[1]卷41《刘寔列传》嫉妒、仇恨、诽谤、诋毁是政治舞台中的生活常态。入仕的官员在复杂的人事纠葛和权力争夺中,“夫谤毁之生,非徒空设,必因人之微过而甚之者也。毁谤之言数闻,在上者虽欲弗纳,不能不杖所闻,因事之来而微察之也,无以,其验至矣。”[1]卷41《刘寔列传》诽谤言论充斥整个官场,是无人可躲过的灾难,以致于君主等在用人时不得不考虑其真实性,调动人力物力查验其来龙去脉。如果君主及不同的机构整日忙碌于查验诽谤之言的真假和来源去向,政权的危机也随之而来,因为“得其验,安得不理其罪。若知而纵之,王之威日衰,令之不行自此始矣。知而皆理之,受罪退者稍多,大臣有不自固之心。”[1]卷41《刘寔列传》官员的不稳定,导致“夫贤才不进,贵臣日疏,此有国者之深忧也。”[1]卷41《刘寔列传》刘寔将统治集团内的明争暗斗、诽谤四起定性为国家存亡之忧。而晋朝建立在即,就已伤痕累累,不能不引起司马氏父子的重视。刘寔认为,“让”是清除该痼疾的唯一良方。

刘寔说:“窃以为改此俗甚易耳。何以知之?夫一时在官之人,虽杂有凡猥之才,其中贤明者亦多矣,岂可谓皆不知让贤为贵邪!”[1]卷41《刘寔列传》改变官场的风气其实也很容易,就是在每个官员身上都提倡“让”字。在相互“让”的过程中,摆出“让”的理由,贤明之才也就脱颖而出了,现在“直以其时皆不让,习以成俗,故遂不为耳。”“让”与不“让”其实就是一种习惯而已,如果“让”成为官场习气,代代相袭,自然就会成为习惯。

“让”的方法从简单开始,“人臣初除,皆通表上闻,名之谢章,所由来尚矣。原谢章之本意,欲进贤能以谢国恩也。”[1]卷41《刘寔列传》上表谢恩既是新官上任的必须礼节,又是家长制政权下官员效忠君主的表达方式,它来源于“唐虞之时,众官初除,莫不皆让也。谢章之义,盖取于此。”[1]卷41《刘寔列传》到了魏晋之际,“季世所用,不贤不能让贤,虚谢见用之恩而已。相承不变,习俗之失也。”[1]卷41《刘寔列传》目前的做法是要强调:“叙用之官得通章表者,其让贤推能乃通,其不能有所让徒费简纸者,皆绝不通。”[1]卷41《刘寔列传》把“让”作为“谢章”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人臣初除,各思推贤能而让之矣,让之文付主者掌之。三司有缺,择三司所让最多者而用之。……且主选之吏,不必任公而选三公,不如令三公自共选一公为详也。”[1]卷41《刘寔列传》低一级的官员当晋升之时,不必考察他们的家世背景等,只观察他们是否谦让,所让最多的就是最适合晋升的。从三公的任命到郡守的挑选,都以次为唯一手段。凡是知道“让”的人,既了解别人的长处,又清楚自己的短处,“让”得最多的人就是最了解别人长处和自己该学习什么的人。这样的人物担任了各级官吏,就会做到知人善任。

善让之人,一心为公、道德感强。“贤愚皆让,百姓耳目尽为国耳目。夫人情争则欲毁己所不知,让则竞推于胜己。”[1]卷41《刘寔列传》“让”能引导整个社会风气积极向上,改变私欲膨胀、争夺不已的习俗。“故世争则毁誉交错,优劣不分,难得而让也。时让则贤智显出,能否之美历历相次,不可得而乱也。”[1]卷41《刘寔列传》“让”能理顺社会生活秩序,在没有考试、社会交往松散的世风中,“让”可使人们在直觉发现和评价别人的过程中也正确地认识和反省自己。“当此时也,能退身修己者,让之者多矣。虽欲守贫贱,不可得也。驰骛进趣而欲人见让,犹却行而求前也。夫如此,愚智咸知进身求通,非修之于己则无由矣。”[1]卷41《刘寔列传》当“让”成为全社会欲入仕者的基本道德修养以后,主管官吏选拔的部门能正确地判断士人的素质高低进而择优录取。这样一来,“游外求者,于此相随而归矣。浮声虚论,不禁而自息矣。人人无所用其心,任众人之议,而天下自化矣。”[1]卷41《刘寔列传》士人们转变四处游荡、投奔豪门以求功名的方式,静心于内修,发现别人的长处,暴露自己的不足。当形成一种风尚以后,连汉末以来屡遭曹操、曹丕等打击的浮华交会之风也就自然在“让”的美德感召下销声匿迹了。

“让”既是一种洁身向上的美好道德情操,又是官场上选拔官吏可见可比的素质标准。它从官场上滥觞而流行于民间交往,最终成为一种美好的社会风尚。这样一来,“不言之化行,巍巍之美于此著矣。让可以致此,岂可不务之哉!”[1]卷41《刘寔列传》刘寔的《崇让论》为即将开启的晋国大门设计了一整套治官利民的规范、手段。刘寔是在位的高官,他的建言和治国理政方案有着十分鲜明的现实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同时,刘寔又不是国策的制定者,国家的大政方针操持在司马氏父子手中,这也决定了《崇让论》在实际操作中的局限性。刘寔以为将君权神化,只要开国皇帝的一纸诏书、一段疾风暴雨似的倡导论调就可以改变和扭转九品中正制以来所形成的门阀士族垄断仕途、不同阶层的官僚士大夫明争暗斗的政治生态,这也表露出其作为政治思想家的理想化的一面。

刘寔作为魏晋更替时司马氏父子的重要帮手,他十分痛恨当时官场上的种种劣迹。作为主持官吏选拔的尚书郎,刘寔身陷尔虞我诈的权力争斗中,同时又肩负着为新政权的到来披荆斩棘,出谋划策的重任。按照中国古代思想家的思维逻辑:以史为鉴,从历史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刘寔总结从尧舜以来的统治,通过归纳、比较,提出了崇让论,并将其作为司马氏政权澄清吏治,改变世风的统治指导思想。

刘寔延续了历代哲人表达思想的方法,以古例为证、以圣贤教诲为精典的范式。在《崇让论》中,刘寔强调,“让”是孔子提出的治国理念。“孔子曰,能以礼让为国,则不难也。”[1]卷41《刘寔列传》魏晋之际,国家政权趋于稳定,社会逐渐走向安宁。学习儒学,以儒家政治理念为统治指导思想是正统治国观。西晋开国皇帝武帝在晋建立之初,下诏:“乐安王鉴、燕王机并以长大,宜得辅导师友,取明经儒学,有行义节俭,使足严惮。”[1]卷38《乐安王鉴列传》让皇弟们系统学习儒经,做人做事有个规矩。“让”的观念树立和行为示范应从君主带头开始,虽然不是让皇帝让出皇位,但可以赏罚的方式倡导,在朝廷内外、官场上下形成一种“让”的氛围。使谦让之风成为政治关系中的时尚,谦让之人成为统治集团中大加标榜的楷模。

刘寔认为,当“退让之风”招来诽谤也无关紧要,“孔墨不能免世之谤己,况不及孔墨者乎!”[1]卷41《刘寔列传》今天的官吏、士人应向孔子墨子等这些圣人学习,不要一味认为诽谤只是针对你一个人,“推让”成为官吏选拨和晋升的重要标准与方式以后,相互介绍与评价时,自然就会褒奖和贬责,“一人有先众之誉,毁必随之,名不得成使之然也。”[1]卷41《刘寔列传》因此,一个成熟的官员,或者是准备入仕的士人,必须要有思想和心理上的准备。“虽令稷契复存,亦不复能全其名矣。”[1]卷41《刘寔列传》商、周的建立者契与后稷都有可挑剔的地方,但无人怀疑他们是历史上的伟人。只要是有才有德的人,不怕别人的挑剔和诽谤,反而会在议论中显示自己的功绩。

《崇让论》中说:“孔子以为颜氏之子不贰过耳,明非圣人皆有过。”[1]卷41《刘寔列传》大意是孔子的得意门生颜回的儿子不犯两次错误,只要不是圣人都会有过错。解释当前官员士大夫,不要怕有错,只要不犯两次者,都是可以原谅和重用的。《崇让论》又称:“《春秋传》曰:范宣子之让,其下皆让。栾黡虽汰,弗敢违也。晋国以平,数世赖之。”[1]卷41《刘寔列传》刘寔以古代史实为例,论述“让”的道德观出现、“让”的社会秩序形成,除了君主以外,朝中名臣重臣的言论举止将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在人治社会中,各级统治者的榜样行为是治国理政的一种方式。“故曰,荡荡乎尧之为君,莫之能名。言天下自安矣,不见尧所以化之,故不能名也。又曰,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无为而化者其舜也欤。”[1]卷41《刘寔列传》希望司马氏父子学习尧舜禹治天下的方式,树立君子相让的风尚,以相让者、多让者为官,“贤人相让于朝,大才之人恒在大官,小人不争于野,天下无事矣。以贤才化无事,至道兴矣。”[1]卷41《刘寔列传》“让”作为贤人的道德从其“让”的政治行为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从朝廷到民间,相让蔚然成风,天下就能得到大治。

各级称职的官员、优秀的人才在“让”之中脱颖而出。“昔舜以禹为司空,禹拜稽首,让于稷契及咎繇。使益为虞官,让于朱虎、熊、罴。使伯夷典三礼,让于夔龙。唐虞之时,众官初除,莫不皆让也。”[1]卷41《刘寔列传》针对士族制度中九品中的高品—入仕就占据高位的现实政治习惯,刘寔认为,士人入仕,一开始就应该“让”。在相互“让”的过程中,比较各自表现出的才德,挑选最合适的士人担任最恰当的官职。《崇让论》从尧舜禹的三代政治中,找到谦让官职、权力的做法,来校正士族政治下世家大族世代垄断高位的不合理的惯例。所以,“《书》记之者,欲以永世作则。季世所用,不贤不能让贤,虚谢见用之恩而已。相承不变,习俗之失也。”[1]卷41《刘寔列传》《尚书》记载了三代统治的良好原则,希望永世沿用。可惜,后世已经不能记住“让”的政治精华,仅仅做到口头上谢恩而已。恢复儒家学者津津乐道的三代政治,也不是一件难事,关键是能否抓住贯穿于三代统治核心的“让”的精神,使其具体地表现在官僚士大夫身上。

魏晋之际又是一个大动荡的年代,司马氏父子控制住魏帝以后,采取渐变的方式,从上到下慢慢洗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1]卷41《刘寔列传》对整个统治集团进行了一个大的改造。其中,倡导以司马氏父子为君的君主观,建立新型的政治伦理秩序,作为魏晋更替的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受到司马氏集团核心人物的重视。“让”的观念和行为就是其中的理想方案之一。

[1](唐)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2](清)钱仪吉.三国会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3](晋)左思.咏史[G]∥(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77.

[4](清)赵翼著,王树民校.廿二史札记校正[M].北京:中华书局,1984.

[5](晋)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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