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舞蹈中的天人合一思想
2014-03-21杨倩
艺术教育 2014年2期
杨倩
【内容摘要】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观念之一。先秦是中华文明形成的重要奠基阶段,在这一时期“诗、乐、舞”三位一体,广泛地参与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先秦时期的乐舞思想既与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观念自相融洽,又显示出“天”“人”“和”等思想理念,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先民的生态智慧和生态发展观,对今天的舞蹈发展具有积极的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先秦 舞蹈 天人合一
先秦舞蹈的内容有四类:一是对某种生产过程模拟重现;二是表现生殖崇拜和种族繁衍的愿望;三是表现战争及与之相关的内容、仪式的舞蹈;四是表现对神灵的崇拜及祈祷。在上述舞蹈中,原始舞蹈是先秦舞蹈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舞蹈以自然舞蹈为主,它是“保留着原初功能与形态,未脱离其生成发展环境,与民俗民风相伴并自然传衍着的舞蹈”①其虽以模仿和操练为主,但“表现出后来舞台艺术舞蹈的一切本质特征,甚至更具舞蹈本质意义”。②先秦舞蹈经历了娱神、乐治和娱人三个阶段,不同的时期有不同侧重却并非泾渭分明。原始舞蹈经夏、商到周代逐渐分化成两大类,一类是体现国家政治、礼法并用于贵族教育的乐舞,一类是见于民间节庆活动中的表演舞蹈。至西周,舞蹈成为“礼乐治国”的重要环节,其被赋予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内容上强调纪功德、成教化、助人伦,形式上的本体意义要服从于政治意蕴。需要强调的是,在对先秦舞蹈进行美学研究的时候要坚持两个一体化:一是舞者的肢体运动与舞者的精神意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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