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政策论析
2014-03-21邹祖婷
安顺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发展
邹祖婷
(安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贵州 安顺 561000)
引言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繁荣,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违背经济规律发展的局面。房地产行业的自由发展造成了不规范的行业竞争,对于房地产业本身和其他相关行业都造成了重要的创伤。在这样的形势下,宏观调控必须要实现其基本功能,给予房地产行业发展一定的规范和指导。
一、我国房地产业得发展现状
泡沫的成份开始逐渐缩小,市场价格在不断向高价位上涨的同时面临较大的下降压力,一些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开始下降。据调查2007年以来,在紧缩政策调控下,我国的房产市场的泡沫问题开始向内收缩的趋势,部分城市的房市虽然还是在较高水平上,但同时也面临着多方面较大的下降房价的压力,并且在大多一线城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房产价格从2007年第四季度开始下调。2007年11月深圳房地产价格环比下跌13.5%,随后逐渐下跌,直至2008年5月,新建开发的商品住宅楼房平均价格为11014元/平米,回落到2007年初的房价水平,与2007年10月高峰时期的17350元/平米对比,有36%的下跌;并且根据专业人士预测,深圳的房价还会进一步下跌的趋势。
我国对房地产业的需求量下跌,房产的空置率逐渐上升。从宏观上来看,空置率较高对于房产供给方来说就是利益的损失,如果空置率较低,这需求者可能没有或极少有选择的余地,如果想在适当的价格或租金水平下找个合适并且满意的服务是较难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