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生代农民工维权保障与政治认同
2014-03-21王鹏程丁忠甫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王鹏程,丁忠甫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关于“农民工”的概念,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王春光认为,应把握以下四点:“第一是职业,即农民工主要从事非农职业,且主要收入来源于此;第二是身份,他(她)们属于农民身份,户籍上仍是农业户口;第三是劳动关系,他们是被雇佣者;第四是地域,他们都来自农村,是农村人口。”[1]
一、安徽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
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同全国农民工的状况一样,安徽新生代的农民工同样在制度认同和利益认同上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一)制度认同的局限
1.身份户籍受限制
我国的户籍身份制度实行城市与农村分类管理模式,其结果是加剧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造成乡村经济社会生活与城市差异巨大,给新时期社会全面发展带来制度性障碍。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出身乡村,但绝大多数愿意居住在城市,希望成为城市人,希望与城市人口一样享有住房、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的平等待遇。安徽属于传统的农业大省,是劳务输出的主要省份,新生代农民工远离家乡,通过务工实现城市人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因为户籍的限制在就业上遭受不公平待遇,由于非当地城市户口,而错失工作机会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2.收入分配欠公平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待遇较低,与城市正式工相比他们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缺乏社会保障。他们一般每周工作六天,遇到加班、生产高峰期等甚至一个月只有一两天的休息时间,与长时间劳动时间相比,他们的休息休假福利待遇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有相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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