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时期监狱官制管窥
2014-03-21王志亮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王志亮,周 洁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207)
国民政府时期监狱官制管窥
王志亮,周 洁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207)
通过对国民政府时期监狱官制的探究,即监狱官员的建置、任职以及考核方面相关规定的研究,可以看出其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为了解整个中国监狱的官员制度打开了突破口。但与此同时,关于监狱官员的任用、考核方面的制度未被真正地落到实处,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对于监狱官素质的要求过多地偏重于知识、学历,而对于其内在的素养却不予重视,这种现象是值得反思的。
国民政府;监狱;公务员;官制
任何机构能否运行取决于运作此机构的人,而对于监狱来说这个“人”就是监狱官员。通过对国民政府时期 (本文中国民政府时期特指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监狱官制的探究,可为了解当时整个中国监狱的官员制度打开突破口。官制即指设官的制度,是政权机构的一种重要组织制度。监狱官制是指监狱官员的设置、薪俸、奖惩等制度。
一、监狱官员的建置
(一)监狱机构建置
国民政府时期对监狱机构及官员的建置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如1929年的 《监狱规则》、《监所职员官俸暂行条例》、《监狱教诲师教师医士药剂士处务规则》,1936年的《监狱法草案》,1937年的《新监所看守考绩规则》,1939年的《修正监狱官任用暂行标准》,1940年的 《监所职员任用审查暂行办法》,1941年的《修正监所委任待遇职员津贴暂行规则》、《监所组织条例》、《监所职员官俸暂行规则》,1944年的 《监所职员奖惩办法》、《监所委任待遇职员俸给规则》以及1947年的《监狱条例》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