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反腐”的现状与瞭望
——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2014-03-21兰翔天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兰翔天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中国“社会反腐”的现状与瞭望
——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兰翔天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社会反腐是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主体对反腐败工作的参与,能够弥补国家反腐自身的局限与不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非常重视社会力量对反腐败的参与,要求缔约国采取具体措施保障反腐败的社会参与。尽管中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反腐制度,但仍有改进之处。网络时代的到来促使中国社会反腐进入新的阶段,中国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反腐败工作。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社会反腐;网络反腐
社会反腐是指国家机关(在我国还包括执政党)以外的公民、组织等社会主体对预防、查处、根除腐败的参与。与传统的国家反腐败相比,社会反腐是一种“异体反腐”,可以很好地弥补国家反腐这种“自体反腐”的局限。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社会参与反腐败是公约的重要内容,也应当成为每一个缔约国反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国家层面的反腐倡廉体系中,社会力量的作用已经受到了重视,并体现在许多反腐败的具体制度中。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对民意的重视以及信息网络的发展,中国民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不断高涨,帮助国家查处一批腐败的大案要案,社会力量在反腐败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而与此同时,社会反腐本身的软肋和伴随的不良现象也偶有显现。本文将结合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解读中国社会反腐的现状,并对其现存问题的解决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自己的看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