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法律价值
2014-03-21陈玉成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陈玉成
(浙江财经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依法行政
论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法律价值
陈玉成
(浙江财经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它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尽管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势在必行,但也存在诸多阻力致使公务员财产公开在我国迟迟不能推行。对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法律价值分析尤为重要,特别是结合公务员团体的自由的财产性和公共利益优先性以及人的理性惧怕不确定性等因素。因为这些因素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中的自由与安全价值的冲突时,价值抉择背后深层次的原因。
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法律的价值;公共利益;利益平衡
一、引 言
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1987年在国内首次提出,2013年再次撩拨着公众的神经。经历二十多年的争论,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始终未能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得以出台,其中的原因值得探讨。许多学者认为公务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制定势在必行。但是公务员财产的申报与公开与公务员及其近亲属的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存在必然的冲突关系。当立法者试图寻求二者之间的平衡点时,保护个人隐私之已成为公务员群体借以阻止其财产与有关事项公开的主要借口[1]。这时有必要对公务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背后的法律价值进行分析,在公众的知情权与公务员的隐私权中做出抉择,为公务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制定出台提供微知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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