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行政组织中人格化与非人格化因素的平衡
2014-03-21熊烨,凌宁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规则
熊 烨,凌 宁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9)
试析我国行政组织中人格化与非人格化因素的平衡
熊 烨,凌 宁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9)
由于我国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阶段,差序格局下的中国社会关系,作为利益群体和权力群体的官僚群体对规则的抵制,法制精神的缺乏和法制的不健全,我国的公共行政中存在人格化的倾向,表现为潜规则、人情行政、家长制作风等。非人格化秩序和人格化秩序都不符合现实要求,任何组织中都存在人格化因素和非人格化因素,我们需要寻求两种因素的平衡。规则与自由裁量权的平衡、工具理性与人性的平衡、组织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是实现行政组织中人格化与非人格化因素平衡的三个方向。
官僚制;非人格秩序;人格化倾向;平衡
一、引 言
官僚制这一严密、合理如同机械的社会组织,给人类的全部生活以重大影响。马克斯·韦伯曾在1918年断言:“工业与官僚制给现代和可预见的未来以特征。”韦伯的预言在当代不仅得到验证,而且现状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想。随着官僚制在社会各领域的扩展和渗透,社会生活越来越依赖于官僚制的运转,同时,人们对官僚制的苦楚怨恨之声也与日俱增[1]。尽管国内外学者均试图提出替代和超越官僚制的理论,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真正能够完全替代官僚制的理论。官僚制的非人格秩序历来广受诟病,所谓的非人格秩序即韦伯在官僚制中论证的技术合理性秩序,是由工具主义所论证并进而造就如马尔库塞所称“单面人”现象的权威化的秩序,而不是指前现代的神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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