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的挑战
2014-03-21波科特GeertBouckaert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1期
文/波科特(Geert Bouckaert)

波科特:国际行政科学学会(IIAS)主席
公共治理一直是各国行政改革的主要内容。它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包括五个层次的含义:
——公共组织的管理(corporate governance)。对公共组织而言,保持稳定并不断提升效率非常重要。在实践中,需要研究私营部门的管理经验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直接移植或在什么情况下能应用到公共组织。
——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holding governance)。这些组织开展合作的原因各不相同:或位于某个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如所有市政公共组织;或致力于某项明确政策,如教育、卫生、安全;或需要解决某个具体问题,如解决贫困;或与某个公共服务环节有关,如食品安全(从生产到消费);或是共享数据信息,如社会安全。不同组织间的合作,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和实效。
——公共服务治理(public service governance)。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只是公共服务整体的一部分。对大多数公共服务而言,都是由私营部门与公共部门合作完成的,这意味着,公共服务的提供只有公共部门是不够的。因此,公共部门要考虑如何与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有效衔接,考虑如何提升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服务能力。
——上层建筑(suprastructure governance)。思想观念、意识形态、价值观和文化等也是治理的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制度、组织等硬性因素要和思想观念、价值观和文化等软性因素之间相互影响和促进。
——宏观治理(systemic governance)。包括国家层面的权力制约与平衡机制、权力分配机制和核心决策机制等。
对欧洲国家来说,上述层面的治理都是相互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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