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益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四个着力点
2014-03-21黄文平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1期
文/黄文平

黄文平: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会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的能力。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具有重要启示。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国内外的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制约中国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显现。比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等问题,这些都反映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距离现代化的目标尚有一定的距离,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加以应对和解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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