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城市管理探索与创新
2014-03-21宋新玲
中国机构编制 2014年12期
● 陈 勇 宋新玲
(作者系深圳市罗湖区编办科长;深圳市编办主任科员)
深圳市罗湖区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城市基础服务,理顺区街职责权限,创新监管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公众参与共治。
罗湖区是深圳市最早的建成区。近年来,罗湖区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新路径,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升人居生活环境水平。
一、转变政府职能,利用社会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外包环境卫生作业。撤销区属环卫事业单位,政府与区属环卫企业脱钩,引导其进入市场公平竞争。引进20家清扫保洁公司从事市政道路、城中村清扫保洁工作,实行清扫保洁市场化全覆盖;引进14家清扫保洁公司从事垃圾清运工作,实行垃圾清运市场主导、政府辅助的运行模式;引进7家绿化公司从事园林绿化、景观布置工作,实现城市美化开放化、专业化。政府保留“监督者”的角色,激励外包公司之间良性竞争,提升辖区市容环卫整体水平。

▲ 市民在梧桐绿道木栈桥上骑行
二是购买市容秩序辅助服务。引入15家社会组织以守点、巡查、劝导、报告等方式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将“刚性执法”和“柔性管理”结合起来。同时,对参与市容秩序辅助管理的社会组织加强监管,明确工作职责、行为规范、人员管理办法、工作考核办法等,建立社会评估、激励约束和考核退出机制。
三是借力社会组织宣传城市管理。积极与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利用其资源和技术,开展城市管理信息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对政府宣传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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