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符号歧视下的“娱乐至死”论
2014-03-21李函擎
记者摇篮 2014年3期
李函擎
提到“娱乐至死”这一概念,我们不难想到尼尔·波兹曼于1985年出版的著作《娱乐至死》一书。书中主要阐述媒介变迁,即电视声像如何逐渐取代书写语言成为时代的主流媒介,同时电视又是如何重新定义公众话语的内容和意义,使我们成为娱乐至死的物种。我们姑且不论他的观点对错与否,因为从20世纪后半叶,当印刷时代步入没落,而电视时代蒸蒸日上开始,学界就一直围绕印刷媒介的深度与电视媒介的平庸而争论不休,甚至引发了一系列对声像符号的歧视观点,如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论。
波兹曼虽然深化了媒介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的观点,认为不同的媒介适合传播不同的信息。但他并非像麦克卢汉一样对电视持肯定态度,他认为电视创造出来的认识论不仅劣于以铅字为基础的认识论,而且是危险和荒诞的。他认为现代人对智力的理解多来自印刷文字,而随着电视占据文化中心,公共话语的严肃性、明确性和价值都出现危险的退步。
笔者认为不应该因为某种媒介先于其他媒介出现,或者因为某种媒介已经存在几百年,而新媒介存在历史时间尚短,就去判定先出现的媒介代表一切,创造一切,从而否定后者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承认18、19世纪的阅读同今天有着截然不同的特征。但那时铅字之所以垄断着人们的注意力和智力,是因为人们没有其他了解公共信息的途径。公众人物被大家熟悉,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观点和知识都只能通过印刷媒介得以体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