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联防队员强奸疑云”看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
2014-03-21程剑飞
记者摇篮 2014年3期
程剑飞
《南方都市报》刊载了《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 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后,更多的媒体蜂拥到这个可怜的家庭,四家带有不同台标的话筒对着受害人,可怜的女人用被子蒙住了脸。为什么我们对隐私如此追捧,我们是在传播新闻,还是在传播伤害?“社会责任”四个字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经常被提起,又很难被实践。
一、网络时代呼唤主流媒体的道德责任
媒体的社会责任大致包含两大方面,即媒体的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
在网络时代,媒体的道德责任显得更为重要,践行起来也更为艰难。
第一,道德责任是新闻真实的基石。道德责任就意味着媒体应该客观报道,不渲染,不夸大,不故意耸人听闻。可纵观众多新闻事件,南京“彭宇案”,上海机场留学生刺母案,都成为了“罗生门”。事件的当事者各执一词,媒体报道甚至出现了矛盾对立的事实。一方面,事件本身就很复杂;另一方面,媒体在“猛料”面前是否也“失态”了呢?如果没有道德责任的支撑,这些新闻可能就会成为当事人的“一家之言”。
第二,道德责任让新闻回归人性。这个时代有着太多违背常理的事情,比如“小悦悦死亡”事件,比如“八毛门”的医疗纠纷。救死扶伤、乐于助人这些美德似乎都淡漠了。这些新闻违背常理,违背人们心中美好的愿望,但却并不一定违背人性。道德责任就是需要每一个记者、编辑想想,如果我在现场,我会是路人,还是施救者。如果我是患儿的父亲,我会相信十万元的手术,还是八毛钱的开塞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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